黄先生心急如焚地在屋里来回踱步,桌上堆满了银行催款单和与同事马先生的聊天记录。他怎么也没想到,当初出于信任帮同事贷款转借,如今却落得自己被银行追债,同事还拒不还钱的境地。这其中涉及的套贷出借合同,到底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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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和马先生原本是同事。2024年9月,马先生以资金周转为由,请求黄先生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黄先生出于信任,先后通过中信信用卡、武汉银行、南京银行、南银消费金融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向马先生转账交付借款,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两人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未明确约定利息与违约责任。
马先生取得借款后仅零星还款,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仅8万余元,剩余欠款长期拖欠。黄先生多次通过微信催款,马先生均以贷款未获批为由拖延还款。黄先生陷入了困境,一边是银行的催款压力,一边是马先生的耍赖不还,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差点就打算自认倒霉。
走投无路的黄先生找到了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沈杰律师。沈杰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虽执业时间不长,但已经处理了300余起案件。沈杰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案件关键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全部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明细、贷款账户待还清单等,完整还原了借贷、还款、催款全过程。他发现案涉借款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存在合同无效风险,于是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
案件审理中,马先生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依法缺席审理。沈杰律师当庭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明确黄先生实际出借金额、马先生欠款数额,并协助黄先生依法变更诉讼请求,放弃重复利息主张,最大化提升诉求合理性与胜诉概率。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但因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案涉借款合同无效。依据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结合黄先生实际还款、马先生已偿还款项等事实,判决马先生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马先生承担。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借钱给他人时,一定要谨慎,尤其是涉及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的情况,很可能导致借款合同无效。
第二,借款时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重要事项,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第三,遇到债务纠纷时,要及时收集证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个案子里,沈杰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在庭审中完整提交证据,协助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最终帮助黄先生成功追回全部欠款。沈杰律师在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执业,他的专业和专注为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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