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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芦山城区启用7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芦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启用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将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现将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点位及功能公示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6年5月16日正式启动。
二、抓拍设置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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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拍时间
全天24小时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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