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张华威)“这6000万的欠款追回来,我们心里可算踏实了。”近日,甲公司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递给北京房山法院执行法官王鹏。至此,这起跨省奔袭1800公里的执行案件圆满解决。
甲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2025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公证处对该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并作出公证债权文书。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乙公司既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也没有按约定以其在贵州的自有房产为甲公司设立抵押。
鉴于乙公司的违约行为,甲公司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房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同时将被执行人乙公司名下的房产信息作为财产线索提交法院。接到案件后,王鹏联系贵州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乙公司在贵州持有的房屋情况,并出具了查封手续,力求第一时间控制涉案财产,阻断被执行人转移资产的可能。
但贵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反馈的情况并不乐观,涉案房产的原不动产权证已作废,新证尚未核发,暂无法办理查封登记。经紧急核实,原来乙公司为规避执行,早已向登记中心申请“拆分换证”,将整栋楼房拆分为数百套单元房,试图以产权拆分、部分房屋已售为由拖延查封。通过进一步了解,王鹏得知,贵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完成涉案房屋的换证工作,正在着手为部分房产办理其他抵押登记。
“王法官,被执行人要转移贵州的房产,我们公司的钱是不是拿不回来了……”此时,王鹏又接到了甲公司的求助电话。乙公司在贵州的房产一旦抵押权设立,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将更难兑现。王鹏深知,这件事拖不得。
安抚好甲公司后,王鹏紧急联系贵州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暂停办理涉案房产抵押登记,同时火速订票,前往1800公里外的贵州。抵达当地后,王鹏直奔不动产登记中心,一边细致核查拆分换证后的全部不动产信息,一边依法办理查封手续,不放过任何一套涉案房产。
经过两天的努力,500余套房产全部成功查封,且均为首轮查封、无权利负担,彻底切断了被执行人转移、处置资产的可能。
面对法官的强制手段,乙公司再无规避空间,主动联系法官提出和解意愿。“借款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是你们借钱不还、违约在先,试图通过拆分不动产的方式规避执行更是错上加错。”王鹏严肃教育了乙公司,“你们如果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会承担法律后果,严重的可能构成‘拒执罪’。”
乙公司认识到错误,但也提出自身确实存在经营困难,“现在我们账上确实没钱,更别提一下准备6000万了……能不能让他们也体谅体谅我们……”
王鹏与甲公司再次协商,历经多次背对背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甲公司同意宽限还款时间,乙公司筹到款项后需优先用来还款,并在双方约定的半年时限内结清欠款。
最终,在法院的跟踪监督下,6000万元欠款按照还款约定如期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全部兑现,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编辑 甘浩
校对 杨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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