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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米安 编辑|马桶
有没有一种美食,见证着你的人生流年,每次看到,它就像一条鳞光耀眼的鱼,时而跃出水面,引领你在记忆的长溪回游。
春卷,便是时常让我忆起往事的一条鱼。
今天路过观沙岭,盐叔蒸市的招牌亮着,我突然想进去坐坐。点了一份他们新出的豆腐鱼野菜春卷,金黄酥脆地端上来。咬一口,壳子啷薄,“咔嚓”一声碎在嘴里,豆腐鱼嫩得跟水一样,野菜的辛香猛地窜上来。我慢慢嚼着,忽然就想起了第一回吃春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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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1978年的春节,辛苦了一年的母亲领着我和弟弟去黄土岭照相,照相馆就在政治干校对面。那时节照相是一件很正式的大事,出门前我们都换上了崭新的衣服,母亲还在照相馆旁边理发店剪了一个干净利落的齐耳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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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完照我们仍旧还是走路回家,经过一畦畦菜田,调皮的弟弟把新棉鞋踩得泥巴糊鲁的,走到七里庙的时候看到一处小吃摊担,几个人正坐在板凳上津津有味地吃着东西。
我对母亲说我的肚子在咕咕叫,母亲笑了,问想不想吃那边的东西,我和弟弟都好坚定地点了点头,于是母亲牵着我们靠近摊担,让我们一人点一份油炸货。弟弟似乎早就瞄好了,踮起脚就在油糊隆通的沥篮上抓出来一板“油炸面条”,一小根一小根折断放在口里嚼得嘎吱嘎吱响,旁边有食客也跟着买了一个,于是我晓得了弟弟吃的叫“馓子”。
我看着沥篮里长的短的圆的扁的一下子无从下手,扫一眼周围的食客,他们有吃麻油砣的有吃葱油饼的有吃红薯粑粑的,发现有样东西我没吃过,便转身毫不犹豫地抓出来一个咬了一口,那层啷薄的金黄外壳瞬间碎裂,再吃到里面韭菜和烟笋,满口咸香油润,真正人间美味。
我捂住嘴巴舍不得掉落一丁点渣沫,但还是没忘了对母亲说:好吃好吃,姆妈你也吃一个!母亲摇了摇头说带的粮票不够,下回再吃。
后来我晓得了我吃的那个叫“春卷”,也晓得了母亲并不是口袋里没有粮票。
又一次吃春卷,是1986年在下河街。
那时候我在雅礼读高二,是学校芳草文学社的骨干,与社里的好友高同学都对朦胧诗痴迷不已。记得放学一同乘坐两节头的7路公交回家,我们特别喜欢挤到车中间的大转盘那里,通道篷布遮得那一块墨黢拉黑的,我俩便大声朗诵:“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城市的喧嚣瞬间把我们的声音淹没了。
9月的一天,我和高相邀去坡子街的长沙诗歌书屋买书,书屋幽隐于巷子深处,而我们想找的舒婷北岛顾城又被老板堆置到了杂乱无章的阁楼上,当我俩从楼下翻到楼上各自觅到心仪的书卷时,早已是汗流浃背了。我花2.35元买了一本《朦胧诗选》,一路上爱不释手,至今仍是我书柜中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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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提议去江边吹吹风,于是我们走到了下河街,那时的下河街虽嫌老旧,拥挤的摊档见缝插针往来的人流摩肩接踵,充满了粗粝的生命力和烟火气。
快到一桥时看到有摆摊炸油货的,两个饥肠辘辘的人直奔过去,高选了她喜欢的葱油饼,而我惊喜地瞥见了久违的春卷,立即挑了两根刚从滋滋作响的油面捞上来透着韭菜青的鲜货,迫不及待咬了一大口,啊好烫啊好脆啊好香!
豁着嘴巴嚷嚷的我肯定特别滑稽吧,高捂住自己的嘴巴笑得花枝乱颤,回家的路上我告诉高,我的嘴巴里面好像起了一个泡,于是一路上高就一直在给我科普到屋后要如何对付水泡。
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吃春卷,又是一个八年后了。
那年是我的本命年,我屋里文哥讲过生日要带我去买衣服和皮鞋,我们就等了个两人都休息的日子,先是跑到三角花园看了看衣服,我挑了一件麻白厚实的蝙蝠袖吊装外套,穿上感觉洋气得不得了,然后再往南门口的“迷你角”奔。
那时候年轻人都喜欢跑迷你角买皮鞋,其实那个鞋店也就十来个平方大吧真的好迷你,但胜在销的都是牌子货而且式样紧跟上海潮流。我在琳琅满目的货柜边左挑右试,终于选到了一双满意的白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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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穿着蝙蝠衫和白皮鞋在烈士公园拍的照片
天色也不早了还有些阴阴沉沉,我们便赶紧往碧湘街那边的公交站走。
走着走着突然就下起不大不小的雨来,文哥脱下自己的西装披盖在我头上,我捏住衣服继续性急赶路,冷不防被文哥一把推上了路边的一台踩士,我有些懵,手中的鞋盒都差点滑落。踩士像要散架似的颠簸摇晃,我用手抹去椅子上的水,坐稳了才发现文哥没看到人了,我诧异地倾身查看周围,文哥很快从踩士后面绕了出来,攀上车把棚子上头卷起的塑料帘子放下来,这个狭窄的小空间就成了我们的二人世界了。
来,吃点东西。文哥突然冒出来一句。
当我看清文哥手里举着的春卷时,我傻了,才前只注意他手里提的是新买的衣服,什么时候又变出来春卷的哦,我瞪大眼睛望着他,文哥笑了笑告诉我他才在边上买的。
你何式晓得我喜欢吃春卷的?
听你讲过唻。
那一年,有首火爆街头巷尾的洗脑神曲《最浪漫的事》,每天在我周围像空气般地存在着。我咬着酥脆微烫的春卷,那瞬间一句歌词涌上喉咙: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我希望你放我在心上……哪怕用一辈子才能完成,只要我讲你就记住不忘。
我屋里文哥不善言词,他用行动做了更好的表达。
雨越下越大,踩士不疾不慢前行,透过挂着雨水的帘子,湿漉漉的城市在暮色中模糊又鲜活地跳跃。我静静地吃着春卷,小口小口地,让酥皮的焦香韭菜的辛香腊肉的熏香在嘴里充盈缠绵,不经意间,我的头轻轻靠到了文哥肩上。
最有意思的一次吃春卷,好巧,距今八年前,也是在南门口。
我和我的两个闺蜜周末去逛街,走到黄兴南路步行街的南头,Z美女说她有肯德基的券,正好前面就有家肯德基,不如进去把券用了吧。几十年不近洋快餐的我,进店后看到宣传单上有一款叫“派”的,外型与春卷很像,炸得黄灿灿的蛮有食欲,便点了一份派,结果取了餐打开纸盒一看,乌焦麻弓的一块没得半点看相,咬一口边缘有一点点的硬,再咬一口吃到里面的红豆又甜又烫的,我霸蛮吃完然后对Z美女说,不行了不行了,等下你一定要去买两根正宗的南门口春卷补偿一下我。
T美女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我,说这是别人请你吃咧,你还真讲得出口啦!
我摇Z美女的胳膊,说我不管我不管,我就要我就要!
Z美女笑着甩开我,说真的没看到过你这号横蛮不讲理的女人!
三个年近半百的堂客们拉拉扯扯骂骂咧咧地直奔碧湘街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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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碧湘街那个巷子正在搞改造,搭了好长一线竹棚铁架,但人气一如既往的旺。我们在里面来回穿梭了一气,找到了满意的油货摊,三个人便又继续品尝起春卷。
T美女还想强调今天的肯德基派可能是炸得太老了,我说你莫再讲了,长沙的胃还得让长沙的味来填,那些洋判东西也就啜下细伢子,你看你吃起春卷来笑咪哒的。
关于春卷的往事一帧帧一幕幕,好似琥珀定格刹那的灵动,一颗一颗镶嵌于时光隧道上。
有时候想想,我们芸芸众生何尝又不似一枚春卷呢,素白面皮裹满最青涩的活色生香,历经淬炼慢慢蜕变成黄金铠甲守护内里的杂陈五味,光鲜通透的外壳是生存,虽易碎但不惧世事的热辣滚烫;丰盈软润的内里是生活,纵平凡仍眷恋人间的烟火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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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米安
70年生长沙土著,喜欢老长沙的历史、故事、物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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