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莲遭仅退款商家开1600公里找买家
190 元榴莲引发千里追证:商家翻垃圾桶自证清白,恶意 “仅退款” 该休矣
5 月 7 日,一则 “河南商家为 190 元榴莲,驱车 1600 公里跨省追证、翻遍垃圾桶找证据” 的消息引爆网络。这场看似荒诞的维权背后,是电商行业日益猖獗的恶意 “仅退款” 乱象:少数买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以质量问题为由申请 “仅退款不退货”,变相 “白嫖” 商品,让无数商家有苦难言。此次商家跨省维权并成功立案,不仅是个体经营者对不公待遇的硬核反击,更揭开了电商生态中 “维权变侵权” 的灰色面纱,引发全社会对诚信交易、平台规则完善与法律边界的深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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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0 元榴莲的罗生门:一场跨越千里的证据之战
事件的主角是河南濮阳一名销售冷冻榴莲果肉的商家(下称 “濮阳商家”),以及山东德州庆云县的一名买家(下称 “德州买家”)。4 月 26 日,濮阳商家通过电商平台向德州买家发出一份价值 190 元的冷冻榴莲果肉订单,全程冷链运输,发货时录制了完整的打包视频,确保商品新鲜无霉变。
4 月 28 日,德州买家收货后不久便联系商家,声称榴莲果肉存在严重发霉问题,并附上多张 “霉变榴莲” 的照片,随即在平台发起 “仅退款” 申请,拒绝退货。按照平台常规流程,若买家提交 “质量问题” 凭证,商家未及时有效申诉,系统大概率会自动同意退款。但濮阳商家第一时间调取发货视频,与买家提供的照片比对后发现诸多疑点:照片中的榴莲果肉形态、霉变位置与自家发货商品差异明显,连包装细节都存在细微不同,疑似买家调包或使用虚假照片骗退款。
“190 元不算多,但这口气咽不下。如果是我的商品有问题,我全额赔偿;但要是买家恶意骗款,我必须要一个说法。” 濮阳商家在采访中坦言,最初的诉求很简单:核实真相,有错道歉,返还商品即可。为自证清白,他没有选择线上申诉,而是决定自驾前往山东德州,当面与买家对质并收集证据。
从河南濮阳到山东德州庆云县,单程约 800 公里,往返便是 1600 公里。为了这单 190 元的生意,濮阳商家先后两次驱车跨省,路费、食宿等开销累计超过 5000 元,远超商品本身价值。抵达买家住处后,双方沟通陷入僵局:买家坚称榴莲已霉变,且 “我爱怎么扔就怎么扔”,拒绝提供实物;商家则坚持要求查看霉变榴莲,核实照片真伪。
为寻找关键证据,濮阳商家在买家住处附近的垃圾桶挨个翻找,最终找到了印有自家专属标识的榴莲包装袋,却始终未找到榴莲果肉。面对质疑,买家辩解称 “霉变榴莲已分开丢弃”,无法提供实物。5 月 6 日,在沟通无果、证据固定后,濮阳商家带着发货视频、现场找到的包装袋等材料,向庆云县公安局徐园子派出所报案。5 月 7 日,警方经核查确认符合立案条件,正式对此案立案侦查,一场因 “仅退款” 引发的跨省维权,终于进入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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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恶意 “仅退款” 成产业链:从个体薅羊毛到团伙化诈骗
濮阳商家的遭遇并非个例,而是当前电商行业恶意 “仅退款” 乱象的缩影。近年来,随着电商平台 “仅退款” 规则的普及,这一原本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简化售后流程的机制,逐渐被少数别有用心者利用,沦为 “白嫖” 商品、非法牟利的工具,甚至形成成熟的灰色产业链。
所谓恶意 “仅退款”,即买家无正当理由,或故意制造、伪造商品质量问题(如调包商品、P 图造假、AI 生成瑕疵图等),在平台申请 “仅退款不退货”,骗取商家货款且拒不返还商品的行为。这类行为的核心是利用平台 “重买家、轻卖家” 的审核漏洞和举证责任倾斜:平台为提升消费体验,往往默认采信买家提交的 “瑕疵证据”,商家若想申诉成功,需提供完整的发货、打包、物流及签收视频,举证难度极大,多数商家因嫌麻烦、怕纠纷,最终选择自认倒霉、同意退款。
恶意 “仅退款” 已呈现手法多样、金额攀升、团伙作案的特点,套路层出不穷:
- 虚假举证型:买家收货后,用 AI 生成商品霉变、破损的图片,或用 P 图修改照片细节,伪造质量问题证据,申请仅退款。
- 调包换物型:买家收到正品后,用提前准备的残次品、假货调包,再以 “收到假货 / 残次品” 为由申请退款,甚至形成 “买真退假” 的产业链。2025 年 12 月,就有商家曝光,一名买家利用 6 个账号,半年内恶意 “仅退款” 225 件 331 单,损失 5.4 万余元,其手法便是交换快递面单、以低价商品冒充高价商品退回。
- 多号作案型:不法分子注册多个账号,频繁在同一家店铺下单,小额多次申请仅退款,单次金额不高(几十至几百元),但累计涉案金额巨大,且因账号分散、单次金额低,商家难以追溯,平台也难以批量封禁。
- 恶意胁迫型:部分买家在退款被拒后,通过恶意下单、批量投诉、差评轰炸等方式胁迫商家 “和解”,索要 “赔偿费”,不少商家为避免店铺权重下降、被平台处罚,被迫妥协。
这些恶意行为对中小商家造成的伤害远超想象:一方面,直接损失货款、商品成本、物流费、包装费;另一方面,频繁的恶意退款会导致店铺退款率飙升、好评率下降,影响平台流量扶持,甚至面临降权、关店风险。更令人无奈的是,多数恶意 “仅退款” 涉案金额较小,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商家维权成本高、成功率低,往往 “维权成本高于损失金额”,陷入 “忍气吞声 = 持续被薅,维权 = 赔更多钱” 的两难境地。
三、法律边界清晰:恶意 “仅退款” 绝非 “小事”,严重可涉刑
面对日益泛滥的恶意 “仅退款”,不少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 “仅退款” 是平台赋予的权利,小额骗款不算违法,最多只是 “不道德”。但法律界人士明确指出,恶意 “仅退款” 早已突破道德底线,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将构成刑事犯罪。
从民事层面来看,买家与商家通过电商平台下单,双方构成买卖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请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恶意 “仅退款” 买家虚构质量问题、拒不返还商品,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与不当得利,商家有权要求其返还货款、退回商品,并赔偿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如路费、诉讼费、律师费等)。此前已有判例:买家网购 11.96 元衣服后恶意仅退款,商家起诉后,买家不仅退还货款,还需支付 800 元维权成本。
从刑事层面来看,恶意 “仅退款” 若满足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虚构事实 / 隐瞒真相、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等要件,将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通常 3000 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中,已有多起恶意退款入刑案例:2025 年,江苏江阴一男子三年间恶意下单 2700 余次,胁迫 900 余家网店支付 “和解费”,最终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上海一名女子用 “买真退假” 套路,400 余单骗取高端化妆品涉案 20 万元,被警方抓获后面临刑事处罚。此次濮阳商家的案件,虽涉案金额 190 元未达诈骗罪立案标准,但警方立案意味着将从治安管理层面调查,若查实恶意欺诈,可对买家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同时为商家民事索赔提供依据。
律师强调,判断 “仅退款” 是否恶意,核心看主观目的:正常维权是商品确有质量问题,买家诉求合理;而恶意退款是下单时就无支付对价意愿,刻意伪造证据、拒不返还商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此类行为无论金额大小,均属违法,只是处罚力度不同。
四、多方合力破局:守住诚信底线,筑牢电商防护墙
濮阳商家千里追证的维权,不仅是个体的胜利,更为整个电商行业治理恶意 “仅退款” 乱象提供了启示:遏制恶意薅羊毛,不能仅靠商家单打独斗,需平台、法律、社会三方合力,完善规则、严惩违法、弘扬诚信,构建健康的电商生态。
(一)平台:完善规则,平衡买卖双方权益
电商平台作为交易规则制定者和监管者,需摒弃 “重消费、轻商家” 的倾向,优化 “仅退款” 机制,堵住规则漏洞。一是优化审核流程,对可疑退款申请(如新账号、高频退款、证据模糊)启动人工复核,要求买家提供完整拆包视频、实物照片等,避免 AI 造假、P 图骗款蒙混过关;二是设置举证缓冲期,退款申请不即时生效,给予商家 24-48 小时申诉时间,商家提交有效发货视频、打包记录后,暂停退款流程,核实后再处理;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查实恶意退款的账号,纳入平台黑名单,限制其退款权限、下单次数,甚至永久封禁,并推动平台间信息共享,让失信者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四是降低商家举证门槛,简化申诉流程,为中小商家提供免费的发货录像模板、证据存证工具,减轻维权成本。
(二)法律:细化标准,加大惩戒与普法力度
司法机关需明确恶意 “仅退款” 的法律认定标准,细化立案门槛,实现 “小额违法严处、大额犯罪重判”。一是降低治安处罚门槛,对单次金额较小(如几百元)、但多次恶意退款的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围,处以罚款、行政拘留,形成震慑;二是统一刑事立案标准,对团伙作案、累计金额较大、多次恶意退款的,依法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追究刑事责任,公开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三是支持商家民事索赔,简化小额诉讼流程,明确恶意退款买家需承担商家的维权成本(路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让商家 “维权不亏本”;四是加强普法宣传,通过短视频、案例解读等方式,向消费者普及 “恶意仅退款 = 违法” 的法律常识,破除 “薅羊毛不违法” 的错误认知,引导理性维权。
(三)商家:强化证据意识,主动维权不纵容
中小商家需摒弃 “怕麻烦、忍气吞声” 的心态,主动防范恶意退款,积极维权。一是全程留证,发货时录制完整的打包、称重、封箱视频,清晰展示商品状态、包装细节,留存聊天记录、物流信息,做到 “每单有证据”;二是及时申诉,收到恶意退款申请后,第一时间提交证据申诉,不轻易妥协,必要时联合其他商家集体维权;三是理性维权,遇到跨省恶意退款,可参考濮阳商家的做法,固定证据后报警、起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让恶意买家付出代价。
(四)社会:弘扬诚信文化,营造公平交易氛围
诚信是电商行业的立身之本,遏制恶意 “仅退款”,需全社会共同弘扬诚信文化,摒弃 “占便宜” 的投机心理。一方面,媒体应聚焦恶意退款乱象,曝光典型案例,揭露灰色产业链,引导公众抵制 “白嫖” 行为,形成 “诚信光荣、失信可耻” 的社会共识;另一方面,消费者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理性看待售后维权,不利用规则漏洞牟利,自觉遵守交易规则,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电商环境。
五、结语:千里维权的意义,不止于 190 元
1600 公里的奔波,5000 元的开销,只为 190 元的榴莲 —— 濮阳商家的维权,看似 “得不偿失”,实则意义深远。它不仅是对恶意 “仅退款” 行为的硬核反击,更用实际行动证明:诚信交易不容践踏,规则漏洞不应成为违法者的温床,法律永远会为坚守正义的人撑腰。
电商经济的繁荣,离不开买卖双方的信任与坚守。“仅退款” 规则的初衷,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非纵容恶意欺诈;消费维权的边界,是合理合法,而非突破诚信与法律底线。当越来越多的商家敢于像濮阳商家一样 “较真”,当平台不断完善规则、筑牢防线,当法律严惩失信、弘扬正气,恶意 “仅退款” 的乱象终将得到遏制,电商行业才能真正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每一份诚信经营都能被尊重,每一次恶意欺诈都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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