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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紧扣APEC“中国年”工作要求,聚焦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东省律师协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APEC经济主体法律服务案例,目前已进入报送案例的最后阶段,现再次提醒各位符合条件的律师积极报送。
一、征集范围
1. 案例时间:2022年1月1日—2026年2月28日办结的涉APEC经济主体相关案例。
2. 业务领域:案例涵盖涉APEC经济主体法律服务的各专业领域,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贸易与投资、区域经济一体化、数字经济与创新、绿色与可持续发展、跨境争端解决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广东省执业律师,且为案例承办或主要承办律师。
2.案例要求:应具有影响力、专业性、示范性、新颖性等特性。
三、申报要求
1. 填写《APEC经济主体法律服务案例申报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生效文书、服务成果等,可提交1项及以上具有证明力的材料)。
2. 每位律师最多可申报3个案例,需按要求单独报送。
重要提醒:案例报送截止倒计时,请勿逾期
案例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逾期将关闭申报通道,不予受理补报)
请有兴趣的律师于2026年5月29日前登录广东涉外法律服务网(网址:https://gdfrls.com/v/event/?open=130)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在线申报报送,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供稿 | 港澳台和外事部
编辑、排版 | 李霞
校对 |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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