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施行。为做好新旧规章衔接、规范证书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换证事宜通告如下:
一、复审要求
(一)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复审日期在2026年5月31日(含)前的,持证人须在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报名、培训、约考、考试及证书核发等全部复审手续。
(二)逾期未复审的,证件自动失效,持证人需按初次领证程序重新培训、考试、领证。
二、换证要求
(一)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6年5月31日(含)前的,持证人须在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报名、培训、约考、考试、发证等全部换证手续。
(二)逾期未换证,证件自动失效,需按初次领证重新培训、考试、领证。
三、考试时间安排
为保障广大持证人员依法按期完成复审、换证,我局将于2026年5月6日至29日组织开展深圳市第四期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换证考试(含补考)。请有相关需求的持证人员合理统筹时间,按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要求,在具备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完成规定培训学时后,通过“粤省事”小程序预约考试。
四、工作要求
(一)用人单位责任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摸排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现状,组织员工主动自查证件有效期、应复审日期,提前统筹安排报名培训,确保按时完成考试及复审换证,严禁无证或持失效证件上岗作业。
(二)持证人义务
特种作业人员需自觉做好个人证件管理,主动查询证书状态,按时参训参考;证件失效后严禁上岗。
五、信息查询渠道
持证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证书有效期、应复审日期及全市培训机构信息:
(一)关注“深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便民服务”-“考试服务”-“证书查询”-“全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
(二)访问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专题页(https://ksfw.yjgl.sz.gov.cn/xxfww/home),在“证书查询”-“全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
(四)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s://cx.mem.gov.cn/)查询。
特此通告。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end
▌创编:深圳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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