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等防控力度。近日,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了两起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通过“执法+普法”双向发力,实现执法效果与普法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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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4至8月是秸秆大量产生的季节,为科学规范处置秸秆,近期,执法人员加大了巡查管控力度。在周口街道办磨子西街社区和三湾堰社区,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有两处露天焚烧行为,现场浓烟滚滚并伴有刺鼻的味道,为避免火势蔓延和大气污染加剧,执法人员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源并清理焚烧残余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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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核实,上述两起违法焚烧行为系当事人李某、陶某为图方便,擅自露天焚烧农田秸秆。两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认识态度、危害后果等因素,执法人员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分别给予两名当事人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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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强对城市禁烧区内重点区域和时段的巡查,始终保持秸秆焚烧防控高压态势,强化秸秆焚烧防控政策知识宣传,引导群众科学规范处置秸秆,共同维护蓬安良好的生态环境。
来源|蓬安县智慧城市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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