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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执行解民忧,人民法院为人民。”
在湘潭县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里
申请执行人车先生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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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先生握着执行法官的手:“冯法官,为了我的事,您真是跑断了腿、磨破了嘴。”
01 一度“停滞”的执行
车先生此前受雇于湖南某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因公司长期拖欠其劳动报酬,他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该公司限期支付劳动报酬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义务。车先生随即向湘潭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迅速启动财产查控程序。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该公司名下几乎没有银行存款;线下走访车管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也没有发现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
02 一位“较真”的法官
如果仅从账面数据判断,这起案件似乎只能“终本”处理。但执行局没有就此搁置。“被拖欠的每一分钱,都是申请执行人的血汗钱,只要还有一线可能,就要继续查下去。”案件承办人冯法官说。
执行干警沉下心来,对被执行人的资金往来、业务合作、关联债权债务进行逐项排查。一遍不行就再来一遍。
03 一笔"沉睡"的债权
经过数十次核查,一条并不显眼的线索逐渐浮现:被执行人在某管委会尚有一笔未结算的款项。
这笔债权如果能够变现,就可以用于支付欠薪。但实现起来并不容易。管委会方面表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该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尚未完全成就,暂时无法直接拨付。与此同时,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始终采取消极回避态度,拒绝配合签署任何相关文件。执行工作再次陷入两难。
从2024年到2026年,执行法官数十次往返于管委会与被执行人之间。与管委会沟通时,他们详细释明本案属于劳动报酬纠纷,涉及申请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争取在法律政策框架内开辟执行“绿色通道”。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谈话时,一方面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另一方面讲清楚主动履行义务对企业后续经营及信用修复的积极意义。
法理与情理双管齐下。一次次的往返奔波和耐心沟通,逐渐让对方打消了顾虑。
04 一份终于兑现的公正
2026年初,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最终配合签署了款项拨付所需文件。管委会依据相关文书启动了审批程序,将涉案款项划转至法院执行专用账户。20余万元工资款,一分不少地转到了车先生的银行卡上。
拿到欠薪后,车先生说:“这两年,法院的同志为了我的事跑前跑后,付出的努力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据统计,在这两年的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相关查询几十次,每一起案件的推进,都源于无数重复而枯燥的比对与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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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湘潭县法院处理涉民生执行案件的一个实例,对于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执行局在常规财产查控之外,注重排查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未结算款项等隐形财产。同时,通过反复沟通协调,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争取相关单位配合,推动财产变现。下一步,湘潭县法院将继续把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重点,深化“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的工作机制,用个案的突破积累经验,努力让更多“纸上权益”变成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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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潭县法院
一审 | 周向熙 二审 | 刘叶晗 三审 | 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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