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礼县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礼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计40名(男28名,女1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工作;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红绿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含4.8)。
4.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米。
5.具有礼县常住户籍(2025年12月31日前迁入)。
6.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专业不限,报名时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
7.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2008年5月6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8.已在礼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非警务辅助人员不受基本条件第4条、第6条、第7条限制。
(二)优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殉职)民辅警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的先进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加分条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中符合条件的配偶及子女笔试成绩加2分;
2.在笔试成绩中对已在礼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非警务辅助人员按从事公安工作的年限和从事公安工作期间立功受奖两方面给予加分。工作年限方面,以实际从事公安工作年限满5年为起算点,工作年限满5年的加1分,每增加1年工作年限加0.5分;立功受奖方面,从事公安工作期间因公安业务工作受到县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0.3分,受到市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0.6分,受到省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0.9分,受到国家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1.2分,因同一事项受到不同层级表彰奖励的,不累计加分,按表彰的最高级别予以加分。
3.加分累计不超过8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超过100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9.经招聘工作专班研究确定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况。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礼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本次招聘考试原则上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资格初审完成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礼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专班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若还达不到比例时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一)报名: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
1.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附件
(1)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于2026年5月7日9时至5月15日18时期间登录https://ks.gszhaopin.com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报考人员因最后一天报名,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上传附件。报考人员按报考岗位需将身份证、毕业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退伍证(退伍军人上传)等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务必正位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证件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时至5月18日18时。
3.报名缴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下午18点。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公安基础知识》(50%)。
2.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6年5月20日10时至5月21日18时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等环节使用,未按时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4.携带证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全不得进入考场。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通过礼县公安局、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微信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发布。
(三)现场资格复审
1.拟招录人员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对报考人员的户籍、毕业证书、年龄、退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在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中,将对报考人员的视力、辨色力、身高等进行筛查,达不到条件者取消资格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
2.资格审查地点: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资格复审时间:通过礼县公安局、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微信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4.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①近期1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④毕业证书复印件;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学历为高中或中专的退役军人不做此要求);⑥退役军人需提交退伍证明相关材料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⑦已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非警务辅助人员由礼县公安局出具证明。
(四)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携带证件: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面试通知单、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的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报考人员参加完面试后另行通知。
2.测评内容: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关于执行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有关情况的函》(甘公政治﹝2024﹞129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男子组: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女子组: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
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3.携带证件: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必须全部参与,任意一项不合格,则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4.已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非警务辅助人员45岁以上的免体能测试,45岁以下体能测试可从上述项目中任选两项进行测评。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4.纪律要求。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隐瞒影响聘用疾病病史或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公安机关根据辅警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结合拟聘用岗位条件,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和政治表现。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证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与培训
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经工作专班研究审定后,正式聘用,并参加岗前培训。对拟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依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签订。本次招聘人员属于警务辅助人员身份,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五、保障待遇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合同制人员,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陇南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陇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财政全额保障。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礼县公安局、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微信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报考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不委托任何机构举行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方式
礼县纪委监委
0939—4428944
礼县公安局
0939-4421141
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9-4479319
技术咨询
0931-8727577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礼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礼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专班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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