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张弛
5月7日,永辉超市发布仲裁案件进展公告称,公司就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拖欠万达商管股权转让尾款一案所获得的终局裁决,已因对方未在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而必须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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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司公告
此次仲裁的缘由可追溯至2023年12月8日。彼时,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向后者出售所持有的3.89亿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对应万达商管于2023年8月25日增资扩股前公司的64,783,333股持股),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份转让价款为4,530,059,250.07元人民币,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
此后,因大连御锦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于2024年7月26日签订《补充协议》,将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合计约38.39亿元重新分为八期支付,并引入万达集团创始人王健林、孙喜双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但第四期3亿元款项于2024年9月30日再次逾期。
永辉超市遂于2024年10月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2026年4月13日,仲裁庭出具终局裁决,全面支持永辉超市的诉求:大连御锦须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3,639,089,070.93元,加速到期违约金人民币218,345,344.26元,律师费约200.1万元,财产保全及仲裁费合计约2,000万元;王健林、孙喜双及大连一方集团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裁决要求被申请人方应于裁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履行完毕。
截至2026年5月7日公告日,《裁决书》所载明的履行期限已届满,上述被申请人就履行裁决所确定的付款义务正与公司积极沟通,但公司尚未收到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的款项。永辉超市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强制执行并依法处置已保全的被申请人财产。
永辉超市急切追讨债权的背后,是公司深陷亏损泥潭的财务现实。公司4月16日披露的2025年年报显示,永辉超市去年实现营业收入约535.08亿元,较上年度下降20.82%;归母净利润亏损约25.5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亏损10.87亿元。
拉长周期看,自2021年起,永辉超市已连续五年亏损,2021年至2025年累计亏损已超过120亿元。
永辉在年报中解释,业绩下滑主要系零售行业竞争激烈,公司主动进行大幅度门店优化以及战略和经营模式转型所致。2025年,公司深度调改284家门店,同时关闭了381家与未来战略定位不相符的尾部门店。门店调改相关的资产报废损失及一次性投入合计约8.8亿元,停业装修产生的毛利额损失预估约3亿元;关闭门店也产生了资产报废、人员优化离职补偿和租赁违约赔偿等较大损失。
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永辉门店数量已从2025年初的775家大幅缩减至392家,累计关闭394家,门店数量腰斩过半。调改门店增至327家,占比超过80%。
从财务角度看,这笔36亿元的应收款项对永辉超市显得至关重要。从目前的进展来看,这笔“救命钱”仍停留在纸面。
永辉超市在公告中坦言,后续申请执行与财产处置情况亦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确定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对于此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永辉在公告中强调,本次仲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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