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有权对被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这其中就包含工资卡。
法院的冻结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财产保全,第2种是强制执行。
在裁判文书生效之前,或者在起诉之前,法院可以依据一方的申请冻结对方的工资卡,这时候就属于财产保全。
在裁判文书生效之后,如果败诉方没有按照判裁判文书确定的时间履行义务,那么可以进行强制执行。这就属于强制执行中的冻结。
2.如果是财产保全的话,一般情况下,在冻结之前不会通知被申请人。
不过,一般在冻结之后即会通知。《民事诉讼法》第106条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但如果是强制执行的话,即便冻结之后都不一定通知。
因为强制执行的依据就是生效的裁判文书,同时在进入执行过程中,还会向被执行发送一个执行通知书。
3.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卡,是需要出具相关手续的。
主要就是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当然,冻结是有范围的,也就是对银行存款的冻结需要进行限额冻结。
在财产保全中,冻结的范围是保全的数额。
在强制执行中,冻结的范围是应当履行义务的数额。
4.如果冻结的银行卡是工资卡的话,需要给被冻结人留下必要的生活费。
《民事诉讼法》第255条规定,法院在冻结被执行人财产过程中,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这里需要注意2点:
一是保留的份额是生活必要的费用。一般会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
二是不止保留本人的生活必需费用,还包括自己所扶养家属的。包括自己应当赡养的老人,抚养的子女以及其他需要照顾的近亲属。
5.法院冻结工资卡并不是无限期冻结的,是有期限限制的。
根据最新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如果在冻结期限届满之前,法院没有采取继续冻结的措施,那么银行卡便会自动解冻。
当然在冻结期限届满之前,法院是可以继续冻结的,继续冻结的期限还是不得超过一年。
所以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进行无限期冻结的。
6.从现实来看,要想解除冻结,只有两种。
第1种是法院忘记继续冻结了,这时候到期以后便会自动解冻。
第2种是对方当事人同意解冻的,那么便会主动采取解除冻结的措施。
7.如果发现自己工资卡被冻结了之后,偷偷的换了一张。
这时候就涉嫌隐藏、转移被冻结的财产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第3项的规定,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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