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平定县文史界盛传一册手抄本,叫《梦花堂丛集》。这本托名清康熙年间平定州文人董笔所著的小册子,薄薄的,就那么几页,字迹歪斜潦草,却被平定文史界极少数人奉为“镇县之宝”。
该书以记载康熙四十二年(1703)康熙帝西巡平定州时,托名作者董笔参与接驾、亲聆圣谕为核心内容,把当地流传已久的康熙吃黄瓜干、喝连翘茶、用平定砂锅烧水熬药诸事,皆于此书中一一坐实,更被视作地方文史重要文献,广泛采信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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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一地极少数人把伪作《梦花堂丛集》奉为至宝
不过,也有不少人对该书真伪提出质疑,认定这是今之平定人凭空臆造、自撰自证的伪作。
笔者前文已考证指出,《梦花堂丛集》存在多处错用康熙庙号、谥号的致命疏漏,足以证明此书为后人假托古人之名伪造。今再就此书托名主人公董笔,当年是否参与接驾、列席御宴一事,展开进一步考证与辨析。
一
董笔其人,名不扬,位不显,文不蜚于士林,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底层文人了。
据乾隆《平定州志》卷五《人物志》记载:“(董)笔,字叔良,性嗜古,工诗文,以拔贡入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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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平定州志》卷五“董笔”书影
所谓“拔贡”,通俗来讲,大致相当于如今的免试保送生。由各省学政选拔品行、学业俱优的秀才,贡入京师,这就叫拔贡生,简称拔贡。
贡生进入国立最高学府太学,也就是国子监,读书数年后,经朝考合格,一等任七品京官,二等外放知县,三等担任教职,更下者罢归,谓之废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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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子监
董笔大概属于三等,因为他毕业以后,朝廷给他的官职就是教职,这在《平定州志》中有明确记载:“(董笔)两任蔚州、猗氏学博,立规课士,成就甚众。”
董笔太学毕业后,先后担任蔚州、猗氏两地的学博。蔚州就是今天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猗氏是今天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学博,也叫“儒学教谕、训导”,职权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县教育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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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山西《平阳府志》“董笔”书影
干了几年后,董笔“升蒲城县丞,多异政”。蒲城,就是今天陕西省蒲城县。县丞,是知县的佐贰官(副手),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常务副县长,这是董笔一生中做得最大的官了。
再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董笔把县丞这个不入流的小官给弄丢了。清代《蒲城县续志》卷一记载是“缘事归里”,清代《山西通志》卷一百五十六记载是“告归”,乾隆《平定州志》对此事什么也没写,但光绪《平定州志》则明确记载是“罢职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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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平定州志》“董笔”书影
那么,董笔是因为什么事情被“罢职”的呢?《平定州志·艺文志》中收录了一篇张恩撰写的《董笔传》,作了很明确的解释:“后宪学公解组高尚,而先生亦遂罢职归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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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平定州志·艺文志》张恩《“董笔传》书影
这句话说得不太明白,但大体上还能搞懂董笔丢官的原因,是因他的顶头上司、陕西学政“解组高尚”,所以董笔也就干不成了,只好“罢职归田”,回老家山西平定种地去了。
那么,什么叫“解组高尚”呢?
二
组,东汉许慎《说文解字》释曰:“绶属。其小者以为冠缨。”
在古代,人们把织花丝织品分两类,幅面较宽的,称“组”,幅面较窄的,叫“条”。条,用来作冠帽缨带;组,则专门用来系拴官印绶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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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山西通志》“董笔”书影
最早的时候,比如秦汉至魏晋,官员是把官印系在绶带上,佩挂于腰间,或装入腰间的鞶(pán,音盘)囊(绶囊),走到哪里带到哪里。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舆服志》载:“秦乃以采组连结于璲,光明章表,转相结受,故谓之绶。汉承秦制,用而弗改。”大意是说,秦代用彩丝组绳系印,连成长绶;汉代沿袭秦代制度,未作更改。
西汉司马迁《史记・范睢蔡泽列传》亦载:“怀黄金之印,结紫绶于要。”意思是说,怀揣金印,把紫绶系在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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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史记》书影
唐代杜佑《通典》记载:“汉代著鞶囊者,侧在腰间,或云傍囊,或云绶囊,然则以此囊盛绶也,或盛或散,各有其时。”
汉代佩印绶有两种规制,正式朝会、庄重场合,把印绶纳入鞶囊藏好,悬挂在腰侧,有人叫它傍囊,也有人称它绶囊。日常起居、闲居之时,则任由绶带散垂腰间,不用收纳,所以说“或盛或散,各有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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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印
隋唐以后,官制舆服渐有变革,官员一般不再随身佩印,只保留鱼袋作为身份标识。
明代仇兆鳌《杜诗详注》记载:“隋唐以后,官不佩印,止有随身鱼袋。”
鱼袋分两部分,鱼就是鱼型的盒子,袋就是装鱼的袋子。最初是布袋子,后来用皮,复以金、银、玉等装饰。
《通典》记载:“三品以上,紫衣金鱼袋;五品以上,绯衣银鱼袋;皆执象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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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四库全书》书影
由此可知,组,就是古代官印上系结的丝绳,也叫“印组”。解组,就是解下官印,辞官卸任,这是古人对辞官罢职的一种形象生动的说法。
比如,宋代苏轼《次韵乐著作野步》诗云:“解组归来成二老,风流他日与君同。”
清代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八回亦云:“家祖那年南昌解组,次年即不幸先君见背。”
三
至于“解组”与“高尚”,这两个词组合到一起该怎么理解,这有点费脑筋。
所谓“高尚”,从字面意思理解,就是志向高洁、坚守节操。
比如《易经.蛊卦.上九》中有这么一句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意思是不肯屈身侍奉王侯权贵,独守清节,以隐逸守志为立身高尚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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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作《梦花堂丛集》复印件
明代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九》:“其高尚不出,又有不求闻达之科。”意思是说,这个人品格高洁、隐居不仕,又属于不求声名显达、甘于隐逸这一类人。
《平定州志·董笔传》中的“宪学公解组高尚”,也应该是这个意思,是说陕西学政不做官了,不管是自己辞职,还是被皇上罢免了,都是因为“高尚”,而不是因为犯了错误。
那么,康熙一朝,到底是哪个陕西学政“解组高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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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平定州志》张恩《董笔传》书影
据《平定州志·艺文志·董笔传》,董笔升任蒲城县丞的时间是“乙亥年”,即康熙三十四年(1695),也不知道是嫌这个官太小,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董笔一直“郁郁不得志,唯自适于一觞一咏之间,以颐吾真”,不是喝酒,就是作诗,一天到晚闷闷不乐。
董笔唯一存世的作品集,叫《梦花堂诗集》,估计就是在这个时候完成的。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蒲城县令“公出”,即有公差外出,就由董笔暂时代理县令一职。
再后来,估计就是在董笔代理县令期间,陕西学政恰好“解组高尚”了,董笔“亦遂罢职归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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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平定州志》书影
检《陕西通志》,康熙三十四年(1695)以后,历任陕西学政多人,但在学政任上“解组高尚”,且时间明确可考者,唯有朱轼一人。
《清史稿·朱轼传》载,朱轼是在康熙四十八年(1709)“出督陜西学政”,他勤勤恳恳、一心奉公,在陕西学政任上,做出了不小的成绩,深受陕西当地百姓和士绅的好评。
可谁也没有想到,这样一位正直肯干的好官,竟然受到弹劾,并被“解组”。
这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四
有清一朝,学政掌一省之学务政令和岁科两试,是执掌全省文教考试的专职官员。朱轼作为陕西学政,却在某科乡试工作中出了重大疏漏,以致全国各省都能按期开考,唯独陕西不能按期开考。
身为学政,若履职失当、贻误考试,实属误人子弟。无论古今,此类行为皆为严重失职,依规受劾处置实属理所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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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朱轼”书影
《清史稿·朱轼传》是这样说的:“故事,试册报部科,当有公使钱。轼独无,坐迟误被劾,。”
按清代旧例,各省乡试开考前,须将本届应试生员名册报送礼部备案,待核准批复后方可开科考试。
久而久之,官场便形成一条潜规则:凡报送考生名册的省份,都要向礼部经办官员馈赠钱财打点,这笔陋规款项时称“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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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山西《猗氏县志》书影
朱轼为人清正耿直,认定所谓“册费”属于无由陋规,坚决不肯随俗缴纳。礼部经办胥吏因此怀恨在心,故意积压陕西报送的考生名册,拖延两月之久才予上报,最终致使陕西乡试延误停考。
朱轼遭弹劾后,“士论为不平,会有以其事闻上者,上命轼毕试事”,朝廷上下都为朱轼鸣不平,还有人把这事捅到康熙皇帝那里。
再后来真相终于大白,涉事失职官员受到严肃惩处,而朱轼官复原职,康熙皇帝又特降谕旨,准许陕西另行补行乡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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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作《梦花堂丛集》复印件
代理陕西蒲城县令之职的董笔,极有可能是在这次官场风波中牵涉过失,被朝廷免官罢职的。
由此,可以确定,董笔最早也要到康熙四十八年(1709)才罢职归田,返回山西平定老家。如此一来,他就根本不可能见到康熙皇帝。
也就是说,康熙四十二年(1703)康熙帝西巡平定州之时,董笔尚远在千里之外的陕西蒲城任职。那个时候,无论他身任学博、县丞还是代理县令,若无朝廷特旨或督抚准许,绝不可能擅自离任回乡参与接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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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圣祖实录》书影
退一万步说,倘若董笔真有幸亲历圣驾、亲聆谕旨,乃是平生莫大荣光,同乡张恩为其作传,断无遗漏不载之理。
综上足以定论,托名董笔所作的《梦花堂丛集》,纯属今之平定人伪造。书中所载康熙西巡过平定,宴会现场为平定砂器、黄瓜干、连翘茶赐名等种种情节,皆是凭空杜撰,完全不足采信。(张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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