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各类关联违法犯罪,坚决斩断涉诈资金流转链条,全力守护群众财产安全,4月27日,天易派出所通过精准线索研判、快速落地处置,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出借互联网支付账户案件,依法对1名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4月27日,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日常涉诈线索核查工作时,发现辖区居民彭某某的资金流水存在明显异常,钱款呈现快进快出、分散转入、集中转出的特点,完全符合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的典型流转特征,存在极高涉诈风险。
锁定异常线索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开展全方位溯源核查,通过细致分析、精准研判,快速确定违法行为人彭某某(女,27岁,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的相关情况,随即展开核查取证工作。
经查实,2026年3月15日,彭某某因贪图蝇头小利,私自将本人实名认证的微信收款码、支付宝收款码出借给他人使用。出借期间,彭某某从中非法获利300元,其提供的支付账户被用于接收、流转不法资金,涉案入账金额达6000元,为不法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转移涉诈资金提供了直接便利,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违法行为人彭某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案件相关后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警方郑重提醒:
电话卡、银行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支付账户,均为个人实名专属用品,严禁买卖、出租、出借!
不少人贪图几百元的小额利益,或是碍于亲友情面,随意将个人实名账户转借他人,殊不知这一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一旦实名账户被不法分子利用,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洗钱、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账户本人不仅会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面临行政拘留、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将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个人征信也会受到严重影响,留下终身污点,最终因小失大、追悔莫及。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务必提高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实名账户信息,坚决抵制任何买卖、出借账户的违法诱惑,共同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坚实防线,守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湘潭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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