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陈婷 广州报道
5月6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关于印发花都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畅通住房置换链条、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供需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4月30日,广州发布楼市新政“穗八条”(即《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当中提及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居民“卖旧买新”,发放“卖旧买新”专项补贴,畅通一二手住房置换链条;优化房票安置政策,加大房票使用力度等。
此次花都区发布的《通知》是对“穗八条”的深入贯彻落实,是其结合本地市场实际推出的落地细则。至此,花都区成为广州市首个响应并推出专属落地政策的行政区。
《通知》指出,推行商品房“预售定学位、网签即入学”。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花都区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即可申领花都“花卡”,享受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入学待遇。以“一项目一方案、年度滚动更新项目对应学位”模式,推行商品房预售阶段确定学位,完成网签备案即可入学就读。
其中,新华街、秀全街、新雅街和花城街商品房项目预售阶段可确定符合条件的业主子女一年级对口学校和七年级对口学区;狮岭镇、花东镇、花山镇、炭步镇、赤坭镇和梯面镇商品房项目预售阶段可确定符合条件的业主子女一年级和七年级对口学校,按花都区招生政策申请起始年级入学(具体以当年招生政策为准),实现“住房+教育”配套高效衔接。
此外,《通知》鼓励国企市场化收购居民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等,收购资金用于抵扣居民购买新房的价款,探索“收旧卖新”路径。发放花都区专属商品住宅以旧换新补贴,自措施实施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对在本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且在网签日前后1年内出售个人名下本区二手住宅的进行补贴(补贴金额按所购新建商品住宅贷款总额的1%,单套房屋最高补贴2万元,补贴总金额3000万元,用完即止),且可与市级补贴叠加享受。
《通知》进一步将花都区房票适用范围从商品住宅全面拓展至商业、办公、车位等物业,满足被征收人自住、经营等多样化需求。探索房票用于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拓宽资金使用范围。
土地供应方面,《通知》提出实行“配套先行”的供地策略,以街区为单元统筹配套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区域品质和吸引力。鼓励企业围绕智能建造、智慧品质、全生命周期等要素做好住宅产品设计,落实“好房子”建设要求,对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项目,在规划审批、容积率奖励、配套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提升住房品质,适时选取合适地块试行现房销售。
此外,《通知》还提出盘活低效商办资产,完善物业用途转换审批机制;推进老旧小区自主更新,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优化行业发展环境,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推进智慧监管,夯实“好房子”质量根基。
(编辑:赵毅 审核:童海华 校对:张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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