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法轩 记者 顾潇)拖拉机到了报废年限,办好注销手续就万事大吉了?扬州一位车主图省事,把报废拖拉机随便卖给了废品收购站,车子几经转手又偷偷开上马路,结果撞了人。事后伤者起诉索赔,不光开车的要赔,原车主、废品公司全都被判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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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的韩某有一辆农用拖拉机,车子到了报废年限,他也按规矩办了牌照和车辆注销手续。按规定,报废的农机、机动车,必须交给有正规资质的报废回收公司处理。可韩某图省事,没走正规报废流程,直接把这台拖拉机当成废铁,卖给了一家没有机动车报废回收资质的废品钢材收购店。
谁知道这家废品店收下拖拉机后,又转手卖给了胡某。更离谱的是,胡某明知这台车已经注销、没有牌照,还属于报废车,照样开着上路行驶。2023年12月,胡某开着这台报废拖拉机,在路上和骑电动车的郭某撞在了一起,导致郭某受伤。
交警经过勘查认定,胡某和郭某在这起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凑巧的是,这台拖拉机之前买的交强险还没到期,是原车主韩某在车辆注销前投保的。
为了讨说法、要赔偿,受伤的郭某把开车的胡某、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院,同时还要求原车主韩某、废品收购公司以及公司负责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交强险相关条例,保险合同解除必须履行法定程序。保险公司无法举证已依法解除合同,车辆虽已注销,但事故发生时保险依然有效,保险公司需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禁止上路的机动车多次转让后发生交通事故,所有转让人和受让人都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韩某虽办理车辆注销,却未交由正规资质企业回收,私自变卖报废车辆,存在明显过错;废品回收公司无资质却违规收购、倒卖已注销车辆,违反相关规定;胡某驾驶禁行车辆上路肇事,同样负有责任。多方违规行为,导致报废车辆流入路面引发事故,均需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郭某损失;超出交强险部分由胡某赔偿,韩某、废品回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对胡某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提醒,机动车和农机达到报废标准后,注销、回收、转让都要严守法律规定,切勿心存侥幸私自倒卖处置。违规操作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还会给道路交通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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