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践踏”这一判断,我们需要弄清楚:宪章的制度基础是什么?这在2026年遭遇了什么?这两个层面并置能说明中方发言所指的并非临时性违规行为,是一种全面性的规则失效过程。
宪章第二条第四款对武力使用的禁止性规定,是整个战后国际秩序的关键。该条款包含三个递进的假设:各国无论大小强弱,均受到同一规则的约束;违反规则的行为可以被集体识别;国际社会有能力对违规行为施加有效制裁。
这三个假设在1945年被视为可操作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一致性”被认为是集体安全机制能够运行的前提,大国之间不直接开战,小国之间的冲突可以被大国协调所管控。但在2026年,这三个假设同时面临失效。
![]()
1月3日美国对委内瑞拉的军事行动,以及2月28日对伊朗的联合打击,都表明国际机制在失效。两次行动的共同特征在于:行动方不仅未寻求安理会授权,甚至放弃了以往“事后寻求合法性追认”的惯例,转而直接以本国法律程序和单方面威胁判断作为武力使用的法律基础。
从国际法教义角度看,这一做法其实是“自我授权”,行动国自行判断例外情形的成立,并将该判断作为行动的法律依据。国际法院在“尼加拉瓜案”和“科索沃案咨询意见”中均否认这种自我授权的合法性。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法律论证的薄弱,华盛顿的法律顾问不可能不知道预防性自卫在习惯国际法中的争议地位,而是行动方对法律论证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合法性论证从行动的事先条件降为事后补充说明。
这种态度变化会改变其他国家对规则效力的预期。当最强大的行为体反复展示“规则可以被规则的语言所覆盖”之后,其他行为体在类似情形下援引同样例外的可能性显著上升。也就是说,强国的规则例外一旦被制度化,就会成为不少国家都可以援引的先例。宪章第二条第四款的约束力正是在这种逐案侵蚀中不断衰减。
与武力使用领域的“例外化”不同,核军控领域的规则侵蚀不在于通过重新解释规则来规避义务,而是直接退出或终止构成该领域法律基础的条约。
《新削减战略武器条约》于2026年2月5日到期失效。该条约是美俄之间最后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双边核裁军协议,其失效意味着1991年START进程开启以来持续三十五年的核查与透明度机制终止。美方的态度是不寻求续约,也不提出替代方案。这可以说是全球战略稳定体系的基础部件被有计划地逐一移除。
![]()
与条约退出同步推进的是美国核力量的技术升级。美国国防部2026财年预算中,核现代化项目获得约377亿美元拨款,涵盖陆基战略威慑、哥伦比亚级弹道导弹潜艇、B-21突袭者轰炸机三大支柱的同步推进。技术层面的关键在于低当量核武器与常规平台的整合。B61-12核弹完成与F-35A战斗机的兼容性测试后,战术战斗机具备核打击能力已成为现实部署状态。美军这一技术进展改变了核门槛的感知高度,从“使用核武器需要专门决策”转变为“核武器可以作为一种战术选项进入常规作战计划”。
美方在大会期间对中国核力量增长的指控,声称核弹头数量从2020年的约200枚增至600余枚,试图将核军控框架失效的责任部分转移给第三方。这一指控忽略了中国是目前唯一公开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核武器国家,其核力量规模长期维持在远低于美俄的数量级上。更重要的是,美俄双边条约终止后出现的制度真空,不能简单通过将第三方纳入谈判来填补。
联合国系统的运行效率最终取决于成员国是否足额履行财政义务,以及安理会是否能够就重大安全问题作出决策。2026年的数据显示两者均在向不利方向变化。
美国拖欠联合国会费的总额在2026年初达到约30亿美元,拖欠从行政问题转变为政治工具。美国政府在2026年初提出有条件补缴方案,将资金拨付与联合国机构的内部改革,包括养老金制度调整、高级职位精简、部分由中国资助的项目冻结等挂钩。这意味着,财政贡献从会员国履行宪章义务的行为,转变为改造多边机构治理的工具。
![]()
至于安理会层面的功能萎缩,2026年前四个月,安理会在乌克兰局势持续、中东安全危机、非洲多国冲突等多个议题上未能形成有效决议。否决权的使用频率在近三年呈上升趋势,且用途从“保护重大安全利益”拓展至“阻止任何可能对己不利的程序性安排”。当安理会从决策机构日益演变为辩论场所,宪章第七章授予的集体强制力便在程序上被消耗殆尽。
此外,联合国新任秘书长的遴选工作正在进行。四位候选人,智利前领导人巴切莱特、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格罗西、哥斯达黎加前副总统格林斯潘、塞内加尔前领导人萨勒,将在古特雷斯年底卸任后接任。无论谁当选,都必须面对秘书长的斡旋空间严格取决于大国是否愿意接受斡旋。当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间的信任赤字扩大到一定程度,秘书长即便具备最强的政治技巧,也无法弥补制度本身的失效。
武力使用、核军控、多边治理三个领域的现状都表明国际规则体系的约束功能正在被体系内最强大行为体所削弱,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
法律解释的单边化。以往国际法规则的解释权虽然从未完全中立,但至少存在多边商榷。2026年的事态显示,对宪章条款含义的最终判断正在从集体解释转向自我解释,行动方自行决定例外是否成立,并将该决定作为行动的法律充分依据。
条约义务的可逆化。军控领域的条约退出机制被视为“例外情况下的最后选项”,但当前正在演变为常规政策工具。当退出条约的成本低于遵守条约的收益,条约义务便从法律约束降级为可选项。
财政贡献的条件化。会费缴纳从“履行宪章义务”转变为“谈判筹码”,这意味着联合国系统的财政基础从集体行动的成本分摊转变为资助方的单向控制。这一转变如果持续,联合国机构的独立运作能力将受到挤压。
![]()
中方在发言中提出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履行核裁军特殊责任、不在境外部署核武器、所有核武器国家公开承诺不寻求永远拥有核武器,属于对上述问题的制度性回应。这些主张能否被接受,取决于规则体系本身是否还有能力对最强大的成员产生约束。而2026年前四个月的情况表明,宪章在1945年假设的“大国协调”正在失效。宪章的剩余效力已经从法律问题转变为政治问题。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