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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针对网友和媒体高度关注的“泉州一高校因学生走路看手机劝退学生还辞退4名教师”事件,泉州市教育局在事发多日后发布情况通报称,“接报后,市教育局第一时间责令学校停止执行不当处置意见”,并进一步说明“学校对涉事学生和相关教师进行谈心谈话,并未实际劝退学生、辞退教师”。
看过这份通报,总让人觉得有些耐人寻味。这份通报究竟是在为处置失当的学校开脱责任,还是真的想通过公开信息,还原事件真相、以正视听?答案似乎并不明朗。
通报将涉事高校“劝退走路看手机学生、辞退4名教师”的行为定性为“不当处置意见”,但通篇未明确说明这一“不当处置”究竟不当在何处,仅在作出“不当”认定前,简单还原了事发背景。通报明确提到,“该校因为此前发生多起学生走路或下楼梯看手机而引发的安全事件”,才“决定于2025年11月启动学生行为习惯教育引导工作”。从这一表述来看,涉事学校针对学生走路、下楼梯看手机引发的安全隐患,主动采取措施开展教育引导,其出发点并无不妥——本质上是为了保障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是一项看似有益的管理举措。既然出发点合理、初衷正当,那这份“不当处置”的定性,依据又是什么?
若真要找出“不当”之处,从相关报道及教育局通报披露的信息来看,或许只能指向“学校于5月1日在内部微信工作群通报劝退涉事学生、辞退四位相关教师的处理意见,引发网上讨论”这一行为?但这显然只是表面问题,并非处置行为的核心症结。
事实上,除了在内部工作群随意发布处置通报、引发舆论争议这一表层不当外,更核心的“不当”,在于学校作出处置决定的依据过于牵强。通报显示,学校仅以“一名学生在校内上坡路段行走时低头使用手机,现场督导人员发现后予以劝导”这一单一事实,就作出了劝退学生、辞退4名相关教师的严厉决定——这样的处置力度与事件本身的严重程度严重不符,难怪会引发网友广泛质疑和议论。
或许,学校在作出劝退学生、辞退教师的决定时,还有其他未公开的原因或考量,但截至目前,涉事学校并未对外披露除上述理由之外的任何补充信息。因此,仅就现有公开内容而言,人们认为涉事学校“小题大做”“处置失度”,并非没有道理。
更值得商榷的是,涉事学校先在内部发布处置通报,引发舆论哗然后,又对外宣称“实际未实行”,这种前后矛盾的做法,不仅未能平息争议,反而让网友对学校“朝令夕改”的管理乱象再次展开热议,也进一步削弱了学校的公信力。
按理说,作为涉事学校的主管部门,泉州市教育局在经过多日调查后发布的情况通报,本应给出客观公正、令人信服的结论,既明确指出学校的不当之处,也清晰说明整改方向。但遗憾的是,通报仅简单定性为“不当处置”,却未深入剖析“不当”的核心所在、责任归属,更未明确整改的具体要求。如此一来,通报中提到的“督促指导学校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便成了一句空洞的口号——学校连自身“不当”在哪里都无法明确认知,又何谈“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教育管理的核心是育人,而非简单的“重罚立威”。学校关注学生安全、规范学生行为,本身无可厚非,但处置方式必须合法合规、合情合理,既要守住安全底线,也要尊重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而教育局的通报,本应发挥监督、纠偏的作用,既要对学校的不当行为进行规范,也要向公众清晰传递管理导向。若通报只是模糊定性、回避核心问题,不仅无法以正视听,反而会加剧舆论质疑,甚至让公众对教育管理的专业性产生怀疑。
希望涉事学校能正视自身管理漏洞,主动公开更多细节,回应公众关切;也希望教育主管部门能进一步完善通报内容,明确处置边界,真正发挥通报的监督与引导作用,让教育管理回归理性、彰显温度,既守住安全底线,也守护好教育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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