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行政法学家
中国行政法学“终身成就学者”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王连昌
因病于2026年5月3日21时32分
在重庆逝世,享年9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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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家属意愿,丧事一切从简。相关上级部门领导、西南政法大学校领导及党委常委,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代表、行政法学院教师代表,以及王连昌教授的亲属、好友、学生等陆续前往吊唁。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重庆市纪委监委机关等单位及国内数十所高校发来唁电或敬献花圈。
我们沉痛悼念并深切缅怀王连昌教授,一位把毕生心血都献给了中国行政法治事业的西政学人。
难忘他一生勤学求真
1932年11月,王连昌出生于山东省昌邑县。
1950年,17岁的他参加了革命工作,被分配到四川郫县一个专门审理反革命案的法庭当了审判员,后又担任秘书组长、公安局派出所副所长等职务,工作成绩突出。
直到国内兴办高等学校,开始吸收有工作岗位的年轻干部就学,他才有专门研究法律的机会。1954年,王连昌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四年之后以全部优等的成绩毕业。他后来回忆:“我们当时学习的时候都是很认真的。”
毕业后,他先后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担任书记员,在贵阳半农半读师范专科学校、贵阳师范学院附中任教,在贵阳瓷厂政治处做宣传干部。二十余年里,他在人民法庭、公安局、检察院、公安厅、学校、工厂等多个岗位辗转,从政法实务到教育工作,从基层办案到专案攻坚,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司法机关的工作经历对我锻炼很大,为后来的法学研究奠定了基础。”他说。
1979年,西南政法学院恢复办学招生,王连昌调入母校任教。那年他46岁,人生的下半场才刚刚开始。
此后,他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司法行政管理系主任、行政法教研室主任、学位委员会委员、地方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四川省省级重点课程《行政法学》的学术带头人,担任行政法学硕士生导师。
他是新中国行政法学的创建者和开拓者之一,是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科的创建人,也是西南行政法学派的奠基人。
难忘他心有大我为人先
早在1981年,王连昌即在《法学季刊》撰文建议“重建国家监察机关”,成为国内法学界呼吁重建国家监察制度的第一人。他说:“监察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一把利剑,要建设地位高、职权大、组织健全的国家专门机关行使监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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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连昌教授在《法学季刊》上发表
《建议重建国家监察机关》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增设“监察委员会”。
一个学人的前瞻思考,跨越近四十年,终成国家制度。
1987年,在重庆举行的全国行政法研讨会上,王连昌代表西政,与参会的部分政法院校学者一起抛出了“民告官”概念。
当时,官本位思想仍然严重,这一观点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有和王连昌经常打交道的政府部门负责人甚至指令门卫:“他研究‘民告官’,以后不要让他进大门!”但王连昌毫无惧色:“既然要民主,就不可以告一下吗?”
在他的积极参与推动下,1987年《重庆市行政诉讼暂行规定》出台,成为全国第一部关于行政诉讼的地方性法规。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汉斌指出,“重庆不简单,敢为天下先”。
1988年冬,在行政诉讼法草案修改会议上,王连昌提出了著名的“兼顾论”:行政诉讼法应兼顾公益与私益,公权与私权。这一理论后被写入《行政诉讼法》,影响至今。
在行政法的核心问题上,他反对照搬西方的“控权论”,提出了富有中国智慧的“和谐论”:“控权与监督都只是手段,和谐是最后的目的。”
理论并非纸上谈兵。王连昌教授多次参与国家重要法律的起草和修改工作,将自己的学术思考直接服务于法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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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单位的文件对王连昌教授
参与立法实践的贡献给予了高度肯定
翻开王连昌教授泛黄的档案可以看到,20世纪90年代,国务院法制局、国家教育委员会等多个单位的文件都对他参与立法实践的贡献给予了高度肯定。国务院法制局认为,他代拟的《行政强制执行条例(草稿)》质量较高,他对《行政复议条例》写来的近三千字书面意见中,“有些建议十分重要”;国家教育委员会也表示,他多次对《教育法(草案)》《教师法(草案)》等提出意见建议,对教育立法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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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连昌教授主编的相关教材
王连昌教授一生治学严谨,笔耕不辍。主编全国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统编教材,出版《行政法学》《中国行政法通论》《行政执法概论》等专著,发表论文5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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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概论》
恢复高校统一招生之后,王连昌教授长期耕耘在教学第一线,于1982年4月主编的《行政法概论》在校内完成印刷,这是改革开放后我国最早的行政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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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连昌教授被授予中国行政法学“终身成就学者”称号
2015年,王连昌教授被授予中国行政法学“杰出贡献奖”。2025年,他又被授予中国行政法学“终身成就学者”称号。
难忘他把一生给了母校
2020年,西政70周年校庆时,王连昌教授的著作《行政法原理》入选“西南政法大学荣休教授文库”。
作为荣休文库作者代表,他在发言时说:“我是一名1950年、1954年、1979年三次进母校的学生。母校和老师们的教诲和培养,恩重如山,铭记在心。”
1950年,王连昌参加革命工作,并成为西南人民革命大学学员;1954年,他考入西南政法学院,以全优成绩完成学业;1979年,他重返母校执教,从此再也没有离开。
第三次进母校,是最不容易的一次。
当时,行政法这门学科几乎从零开始。当许多人还在观望、顾虑“怕被戴帽子、打棍子”时,他迎难而上:“什么帽子不帽子的,我都不怕,就算戴帽子,我也要搞这个学科。”
在王连昌的坚持下,西政成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内首个恢复行政法学课程的政法院校。1982年春天,79级本科四年级学生开始学习行政法课程,课程以讲授中国行政法为主要内容。
正是这种“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的精神,让他不仅开创了一门学科,更奠基了一个学派。作为西南行政法学派的创建人与奠基人,王连昌始终坚守一个信念:中国的法治问题,必须用中国的理论来回答。
如今,他培养的大批法学人才中,许多人已成为行政法和纪检监察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的中坚力量。他所倡导的“立足中国问题、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学术精神,至今仍是西政行政法学科和纪检监察学科发展的核心导向。
在学校后续成立的监察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中,王连昌教授早期提出的监察权性质、监察程序规范、监察与司法衔接等议题,仍是学科建设与科研攻关的重点方向。
少年时结缘,中年时回归,晚年时守望。从学生到教授,从求知到传道,王连昌教授把最好的年华都给了西政,西政也成了他一生的归宿。
晚年的他,移居歌乐山一所养老院。学校想请他出任监察法学院名誉院长,他摇摇头:“我没答应,你走都走不动路,还当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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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连昌教授微笑挥手相送
有人来探望,临别时他执意相送,拄着拐杖一步步挪到电梯口,微笑着挥手。他对来访的后辈说:“很多行政法的实务研究只能交给后来人了,希望他们搞得细致一点,加强一点。”
没有宏大的口号,只有朴素的叮嘱。这是一位九十多岁的老人,留给后辈的嘱托。
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音容笑貌,长存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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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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