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常理,合同到期走人,天经地义。但吴宣仪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公司不续约,得到的回应不是「好的祝你前程似锦」,而是让人窒息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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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华拿出合同第九条:只要没有双方书面确认终止,合约自动延长一年。最狠的是——这条款没有续约次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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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人话就是:只要乐华不点头,吴宣仪这辈子别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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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曝光后粉圈炸了。但真正让人破防的细节在后面——吴宣仪和母亲多次去公司沟通想好聚好散,有几次连大门都没进,被直接挡在外面。更离谱的是,据传她母亲在交涉中竟被驱赶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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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母亲,为女儿的合约问题上门协商被赶。画面你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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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华为什么这么硬气?因为合同里藏的不止续约条款。吴宣仪在复函中直揭——十年间,公司从未给她看过任何一份演艺合同或代言合同原件。赚多少钱公司说了算,分成多少她完全不知道。这就叫「盲签」:工作十年,不知道自己的合同长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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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想,你给一家公司干了十年活,不知道签了多少单子,每个单子赚多少钱也不知道——老板说给多少就多少。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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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一位专业律师分析:如果「自动续约」条款被认定无限续期,可能因过度限制人身自由触犯公序良俗,法院有权判定无效。但乐华在声明中根本不回应条款本身,只有四个字——「按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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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乐华终于发声明称部分传言「不实」。但网友不买账——合同白纸黑字是不是真的?十年不给看合同原件是不是事实?母亲被拒门外到底有没发生?这些问题乐华一个都没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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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细思恐极的是,乐华这套玩法不是个案。从韩庚到范丞丞,再到王一博、吴宣仪,乐华的合同问题已经被爆了不止一次。但每次都被一句「按合同执行」塞回去。这种“想走走不了”的操作,往轻了说是合同纠纷,往重了说就是变相合同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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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还没完。吴宣仪方已经走法律程序了。能不能打赢,不止关系她一个,更关系整个行业数以千计的签约艺人。如果赢了,乐华们得重新审视手里的合同。如果输了,那就意味着内娱艺人签了约就等于签了卖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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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让人担忧的是,如果吴宣仪输了这场官司,乐华的“合同模板”将成为行业潜规则——任何经纪公司都可以拷贝这套“自动续约”的玩法,从此内娱的艺人都将活在“永远别想走”的阴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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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吴宣仪的遭遇不只是她一个人的事。它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内娱经纪制度的深层顽疾。合同不透明、收益不结算、续约无上限——这三座大山压在所有年轻艺人头上,只是吴宣仪第一个敢站出来叫一声“我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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