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成都的家长在问政平台上留言,建议幼儿园取消统一午睡、改为自愿午睡。
这位家长表示,对于人类高能量幼崽来说,幼儿园实行统一午睡,等同于午休这段时间他们被迫躺平瞪眼看天花板熬2个小时,不仅无聊还消耗精神和注意力,建议推行一种更灵活的午休方式。大致的方案是:保留午休时间,幼儿园将空间进行不同功能划分,并安排人员进行看护,让为需要补觉、愿意午休的小朋友有安静的睡眠环境,让无睡意、精力旺盛的小朋友可以开展安全、安静的有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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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建议,成都市教育局作出了公开回复:
为帮助幼儿养成良好、规律的生活作息习惯,促进健康成长,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卫妇社发〔2012〕35号)“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保证幼儿每天睡11~12小时,其中午睡一般应达到2小时左右”等规定,我市各幼儿园结合幼儿年龄身心特点,每日安排进行一定时长的午睡休息。
对确无午睡需求的幼儿,幼儿园可在不打扰其他幼儿休息的情况下,利用现有条件进行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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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这位家长反映的情况非常现实,确实有一些小孩中午时没有困意,强制让他们午休,不仅会消耗他们的精神和注意力,同时他们也会因为无聊而产生应激行为,反而干扰其他孩子午睡。幼儿园有必要对他们进行妥善的安排,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但是另一方面,幼儿园也有自己的难处。由于人员和空间有限,园里不一定能够配备充足的值班人员、提供足够的空间,来满足不同孩子的多样化需求。并且如果中午不休息,那些孩子可能下午就会犯困打瞌睡,也不利于老师的教学,影响其他孩子的学习和活动。
最好的做法,就是家长尽量引导孩子养成跟幼儿园作息时间表相匹配的作息习惯,该上课、活动的时候上课、活动,该午睡的时候午睡。毕竟人要适应环境,而不是环境适应人,培养孩子适应环境的能力,对他们将来快速适应小学的生活也有好处。
当然,还是那句话,园方也应该做出预案,妥善安排个别确实没有困意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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