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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 月 30 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抽检通报,其中,哈尔滨双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 “关东坊酒(哈尔滨情义)” 被检出违禁人工甜味剂纽甜,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该企业曾因相同问题被罚,此次再度曝光,凸显其质量管控存在重大漏洞。
本次抽检由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覆盖全省多地流通环节食品。涉事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 产品名称:关东坊酒(哈尔滨情义)
- 规格:450ml / 瓶,酒精度 52% vol
- 生产日期:2024 年 3 月 25 日
- 标称生产企业:哈尔滨双花酒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乐群乡乐民村)
- 抽样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福宁集镇圣缘购物广场
检验结果:该批次白酒中纽甜含量为 0.000355g/kg。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白酒属于蒸馏酒,严禁添加任何人工甜味剂,纽甜明确被列入 “不得使用”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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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哈尔滨双花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曾用名 “双城市双花酒业有限公司”,是黑龙江一家中小型白酒生产企业,主打 “双花”“关东坊” 等品牌。
此前,该公司生产的同系列关东坊酒就曾因纽甜超标,被监管部门认定为 “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白酒”;处罚结果为罚款 2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477.5 元;企业曾申辩称纽甜非人为添加,系外部环境影响,但未被采信。此次河南抽检再次检出同类问题,说明企业未落实整改要求,生产质控体系形同虚设,涉嫌屡罚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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