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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工友搭伙生活3年,工程结束当天,她却红着脸求我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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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很多年后我才明白,有些缘分就像工地上的脚手架,看着摇摇晃晃,实则扎扎实实地撑起了一片天。

我叫赵大江,一个普普通通的建筑工人。说起我这辈子做过最不后悔的事,就是三年前答应了王秀兰的提议,和她搭伙过日子。说是过日子,其实就是想着在工地上能有个照应,省点开销,也省得一个人冷冷清清地熬日子。

谁知道这一搭伙,就是三年。

三年里,我们在活动板房里支起了一个小小的家,锅碗瓢盆叮叮当当,烟火气把原本冷冰冰的铁皮屋子熏得暖烘烘的。我出力气干活,她精打细算过日子,日子过得说不上富裕,倒也踏实。

只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工程总有结束的那一天。

就在项目收工的最后一天,工友们都在收拾行李准备各奔东西,王秀兰却红着脸站在我面前,支支吾吾地说出一个请求。

那个请求让我愣住了。

我赵大江活了四十六年,见过大风大浪,扛过钢筋水泥,从没想过会有一个女人红着脸求我这么一件事。

第一章 初到工地

三年前的那个春天,我拖着个破旧的编织袋,从老家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绿皮火车,一路颠簸到了这个南方的城市。

出站的时候天还没亮,空气里湿漉漉的,带着一股子陌生的青草味。我在老家的砖瓦厂干了十五年,厂子倒闭后,整个人像是丢了魂似的。四十三岁的年纪,说老不老,说年轻不年轻,除了会出力气,啥技术也没有。村里的年轻人都往外跑,我一个老光棍,不出去还能咋办?

说来也心酸,我这辈子没结过婚,不是不想,是没那个条件。家里穷,兄弟多,我排行老三,上头的哥哥娶媳妇已经掏空了家底,轮到我的时候,啥也剩不下。后来砖瓦厂倒是稳定了几年,可那时候我已经三十六七,在乡下算是老大难了。相过几次亲,人家一听我没房没车,还是个烧砖的,扭头就走。

时间长了,我也死了心,一个人过就一个人过吧,饿不死就行。

可砖瓦厂一倒闭,我连这点安稳日子都过不成了。村里干部跟我说,你得出门,去工地上干活,一天能挣两三百呢。两三百,那可比烧砖强多了。我心一横,把家里几亩地租给了邻居,揣着仅有的八百块钱,就南下了。

来接站的是我一个远房表哥,叫赵大勇,在市里一个建筑工地上当小包工头。说起来,我跟他其实隔了好几层关系,小时候见过几次面,长大后基本没啥来往。这次要不是托了家里的老母亲辗转联系上,我连他电话都没有。

赵大勇开着一辆灰扑扑的面包车来接我,人胖乎乎的,脸晒得黝黑,一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一条缝。他挺热情,帮我把编织袋扔上车,一边开车一边给我介绍情况。

“大江啊,你这来得正好,我们那个项目刚开工不久,正缺人呢。你是自家人,我肯定照顾你,放心,不会让你干太重的活,先从普工做起,一天两百二,包住不包吃,工地上有食堂,一顿饭十块钱,荤素搭配,比外面便宜多了。”

我连连点头,心里算了一下,一天两百二,一个月干满二十六天,就是五千七百多,除去吃饭开销,一个月能攒下四千多块。这比我烧砖强太多了,烧砖累死累活一个月才三千出头。

“表哥,多谢你了,我一定好好干。”

赵大勇摆摆手,说都是自家人,不说客气话。他顿了顿,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跟我说:“对了,我跟你先说个事儿,咱们工地上条件就这样,宿舍是活动板房,一间住八个人,上下铺。你来得晚,下铺都住满了,只能睡上铺,行不行?”

“行行行,有啥不行的,我们烧砖的时候还睡过窑洞呢。”我连忙说。

赵大勇笑了笑,又说了:“还有个事儿,咱们工地上有女工友,不多,就那么七八个,都是干杂活的。你跟她们处好关系,但别搞那些乱七八糟的,工地上人多嘴杂,有点啥事传得比风还快。”

我说表哥你放心,我赵大江不是那种人。

赵大勇嘿嘿一笑,没再接话。

车子开了大约四十分钟,穿过闹市区,又拐进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远远地就看见了一片正在施工的高楼。脚手架密密麻麻地裹在楼体上,塔吊吱吱嘎嘎地转着,黄色的安全帽在工地上移动着,像一个个移动的蘑菇。

这就是我要干活的地方。

赵大勇把车停在工地门口的一片空地上,指着旁边的一排活动板房说:“那就是宿舍,你先把东西放进去,今天先休息,明天开始上工。”

我扛着编织袋走进那排板房,推开第二间的门,一股混合着汗味、洗衣粉味和方便面味的复杂气息扑面而来。屋里横七竖八地拉着晾衣绳,上面挂满了工作服、毛巾、袜子,地上的鞋子东一双西一双。七张铁架子床靠墙摆着,果然是上下铺,下铺都铺着床单被子,上铺还有几个空位。

我挑了个靠窗的上铺,把编织袋拆开,拿出从老家带来的被褥铺上。被褥是老母亲给我拆洗过的,虽然旧了点,但晒得蓬蓬松松的,有一股太阳的味道。

正收拾着,门被推开了,进来一个矮壮的中年男人,四十来岁的样子,圆脸,小眼睛,嘴角总是往上翘着,好像随时都在笑。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迷彩服,手里端着一个搪瓷缸子,看见我就咧嘴笑了。

“哟,新来的?”

“对,我赵大江,今天刚来的,赵大勇是我表哥。”我赶紧从上铺跳下来,递上一支烟。

那人接过烟,别在耳朵上,伸出手来跟我握了一下:“我叫李德厚,四川的,泥瓦工,住你下铺。以后咱俩就是上下铺的兄弟了,有啥事你说话。”

我连忙点头说李哥好。李德厚是个自来熟,三言两语就把屋里另外几个人的情况都跟我介绍了一遍。哪个是钢筋工,哪个是木工,哪个爱打牌,哪个爱喝酒,谁好说话谁不好说话,连谁打呼噜厉害都说得清清楚楚。

“对了,再跟你说个重要的事。”李德厚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食堂打菜的时候去得早一点,刘师傅那个红烧肉做得绝了,去晚了就剩土豆了。”

我忍不住笑了,觉得这个四川人挺有意思。

下午的时候,陆陆续续有人收工回宿舍,见了我也都挺客气,打个招呼,递根烟,简单聊几句。这些人来自天南地北,河南的、四川的、贵州的、安徽的,口音天差地别,但大家脸上都有一种相似的东西——风吹日晒留下的粗糙,和长年累月干体力活练出来的那种敦实。

晚上赵大勇叫我出去吃了顿饭,算是接风。路边的大排档,炒了几个菜,喝了几瓶啤酒。赵大勇喝了酒话就多起来,跟我聊了很多工地上的规矩,哪个包工头好说话哪个不好说话,哪个项目负责人不要惹,还有发工资的时间节点什么的。

“大江啊,你也四十多了,一个人在外面,不容易。哥能帮你的就帮你,但有些事还得靠你自己。”赵大勇喝了一口酒,叹了口气,“工地上累是累了点,但挣的钱是干净的,攒个几年,回老家也能把日子过起来。”

我点点头,端起酒杯敬了他一杯。

吃完饭回到宿舍,已经快十一点了。板房里黑灯瞎火的,呼噜声此起彼伏,还有人在说梦话。我爬上上铺,躺在硬邦邦的床板上,听着这个陌生的声音组成的交响曲,怎么也睡不着。

窗户外面亮着工地上的大灯,把那片正在建设中的高楼照得通明。我侧过身,透过窗户看着那些钢筋水泥的骨架,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四十三岁了,重新开始,就像这栋楼一样,从地基开始,一砖一瓦地往上垒。

谁知道能垒多高呢。

第二天一早五点半,天还灰蒙蒙的,李德厚就在下铺喊我了:“大江,起来了,上工了!”

我赶紧爬起来,胡乱洗了把脸,跟着大家去食堂吃早饭。早饭是稀饭馒头加咸菜,两块五一顿,管饱。我吃了三个馒头一碗稀饭,感觉浑身有了力气。

赵大勇在工地上等我,给我发了一件橙色反光马甲和一个黄色安全帽,又领我去工具房领了手套和工具。他带我转了转工地,指着一栋已经盖到十二层的高楼说:“这是咱们的二期项目,还得干两年多。你先跟着老王他们干普工,就是搬搬材料、清理垃圾、配合其他工种。活不复杂,就是要有眼色,别偷懒。”

我点头应着,跟着老王他们开始干活。

普工的活确实不复杂,但绝对不轻松。这天上午,我们几个人要把一堆钢管从东区搬到西区,一根钢管八米长,两个人抬一根,一趟一趟地走。干到十点多的时候,我的手已经磨出了水泡,肩膀被钢管硌得生疼。我咬咬牙忍着,不想让人看扁了。

老王是个五十多岁的老普工,干工地快二十年了,瘦得跟竹竿似的,但是浑身都是精瘦的肌肉。他看我咬牙皱眉的样子,呵呵笑了:“小赵啊,刚开始都这样,干上十天半个月就好了。你回去打盆热水泡泡手,抹点药膏,别感染了。”

我感激地点点头。

中午饭是在食堂吃的,米饭管够,菜是一个红烧肉一个炒青菜一个紫菜蛋花汤。我打了一份,正低头吃着,旁边有个声音响起来:“大哥,你这里有人坐吗?”

我抬头一看,是个四十来岁的女人,穿着一身旧工作服,头发用一根皮筋扎在脑后,脸上被晒得有点黑,但五官长得挺周正,眼睛不大但很亮。她端着饭盒,有点局促地站在我对面。

“没人没人,你坐。”我赶紧把碗筷往自己这边挪了挪。

她道了声谢坐下来,开始吃饭。她吃饭很慢,一小口一小口的,不像其他工友那样狼吞虎咽。我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她察觉到我的目光,微微低了低头,耳根好像红了一下。

我赶紧收回目光,心里暗暗骂自己没出息,都四十三的人了,怎么还跟毛头小子似的。

这就是我和王秀兰第一次真正的交集。

第二章 工地上的人情世故

在工地上干了几天,我慢慢摸清了门道。普工的活虽然累,但确实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只要肯出力,任何人都能干。我这个人没什么优点,就是有一把子力气,而且做事踏实,不偷奸耍滑。赵大勇在表弟面前也没丢面子,逢人就说“这是我表弟,干活实在”。

工地上的人来自五湖四海,各有各的故事。吃饭的时候,大家坐在一起,天南地北地聊。我听李德厚说自己出来打工十二年,老婆孩子在老家,一年也就能回去两三趟。听钢筋工小陈说他刚结婚就出来了,媳妇一个人在老家带孩子,他在工地上拼命挣钱,想攒够了钱回去开个小卖部。听木工老马说他的梦想是在县城买套房子,首付还差八万。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奔头。问到我头上,我嘿嘿一笑说没啥奔头,就是混口饭吃。大家也就不再多问。

但我注意到,那些女工友几乎不怎么跟大家坐在一起吃饭。她们总是端着饭盒找个角落,三三两两地凑一块儿,吃完了就去干活,不怎么跟男人凑热闹。工地上七八个女工,干的都是些杂活,清理楼面、搬运小件材料、给砌墙的师傅递砖递砂浆之类的。

王秀兰就是其中之一。

她干活很利索,不像有些女工那样磨洋工。我经常看见她一个手推车接着一个手推车地搬运废料,动作麻利,从不偷懒。她话不多,跟谁也不深交,但见人总是客客气气的,脸上带着温和的笑。

有一次,我在清理楼面的时候,不小心把一桶砂浆踢翻了,白花花地洒了一地。我正手忙脚乱地收拾,王秀兰不知道从哪里走过来,二话不说拿起铁锹帮我铲。

“谢谢啊,嫂子。”我有点不好意思。

“没事,举手之劳。”她笑了笑,露出两排整齐的牙齿。

那是我们第一次说话超过三句。我借着这个机会跟她聊了几句,知道她是四川宜宾人,今年四十一,有一个儿子在老家上高中,她出来打工是为了给儿子挣上大学的费用。丈夫呢?我没好意思问,但从她提到丈夫时的闪烁其词,我隐约觉得这背后有什么故事。

后来李德厚这个大嘴巴给我补全了信息。王秀兰的丈夫原来也在工地上打工,两年前从脚手架上摔下来,腰受了重伤,现在瘫在床上,干不了活也出不了门,王秀兰一个人撑起了整个家。她不仅要供儿子读书,还要给丈夫治病,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也是个苦命人啊。”李德厚叹了口气,“她那个男人,听说以前就不怎么着调,喜欢打牌喝酒,挣的钱大部分都输在牌桌上了。这一摔,倒是老实了,可整个家就全压在她一个女人身上了。”

我听了心里不是滋味,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离开老家,一个人在工地上干这些粗活累活,就为了让儿子能上大学,给丈夫治病。这种韧劲儿,让人敬佩,也让人心疼。

从那以后,我对王秀兰就多了一分留意。

不是那种男女之间的留意,而是一种同为天涯沦落人的惺惺相惜。我也是一个人在外面讨生活,虽然没有她那么大的压力,但那种孤独和无助,我是懂的。

工地上的人说不上有多复杂,但心眼子还是有的。干了半个多月,我发现有几个男工友总喜欢跟女工开荤玩笑,人家不理他们,他们还越说越来劲。有一次,一个姓刘的瓦工当着好几个人的面跟王秀兰说:“秀兰啊,你男人不是瘫了吗,守活寡多难受,要不咱俩搭个伙?”

旁边几个男人哄笑起来。

王秀兰脸涨得通红,眼眶里好像有泪花在打转,但她咬着嘴唇没吭声,转过身推着手推车走了。

我看见她转过去的那一瞬间,用手背飞快地擦了一下眼睛。

我心里猛地揪了一下,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攥住了。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说不清楚是愤怒还是心疼,或者是两者都有。我捏了捏拳头,看了一眼那个姓刘的,他还在嘻嘻哈哈地跟别人说话,浑然不觉自己说的话有多伤人。

我想冲上去说他几句,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我一个刚来的新人,凭什么去管人家的闲事?再说了,这工地上的人际关系盘根错节,我要是得罪了人,不光自己不好过,还给表哥添麻烦。

那天下班后,我去食堂吃饭,特意找了个能看到王秀兰的位置。她一个人坐在角落里,低着头慢慢地吃饭,看起来跟平时没什么两样。但我注意到她面前的饭盒里,米饭只动了几口,菜几乎没怎么吃。

吃完饭回到宿舍,我躺在铺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脑子里全是王秀兰擦眼泪的那个画面。我想起她帮我铲砂浆时那自然的笑容,想起她低着头吃饭时安安静静的样子,想起她一个人推着满满一车废料从工地上走过的背影。

这些画面交织在一起,在我心里搅起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波澜。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是因为在这么多工友中,她是第一个主动跟我说话的女性。也许是因为我们都在承受着某种孤独,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也许仅仅是因为,在这个充满了水泥和钢铁的冰冷世界里,她身上有一种让人想要靠近的温度。

不管怎样,从那天起,我的心里就住进了一个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春天的寒意慢慢褪去,天气开始热起来。南方的夏天来得早,五月中旬就开始闷热,工地上晒得跟蒸笼似的,头顶的太阳毒辣辣地烤着,安全帽里的头发湿了又干、干了又湿,衣服一天到晚没干过。

赵大勇对我确实不错,干了一个月后,他把我调去跟钢筋班组,帮忙搬运和整理钢筋。钢筋工的工资比普工高一些,一天能拿到两百六,而且能学到点手艺。我知道这是表哥在照顾我,心里感激,干活就更卖力了。

钢筋班组的班头姓张,四十出头,戴着一副厚眼镜,人送外号“张四眼”。这人技术是真好,看图纸看得飞快,算料算得精准,但脾气也是真大,对干活不仔细的人张嘴就骂。好在我干活仔细,他骂不到我头上。

跟我一起在钢筋班组干活的,还有一个小伙子叫小孙,二十二岁,贵州人,瘦高个,长得挺精神。这小子嘴甜,见谁都是哥哥姐姐地叫,干活也还过得去,就是有个毛病,喜欢偷懒。张四眼在的时候他干得热火朝天,张四眼一转背,他就掏出手机来刷短视频,有时候一刷就是半个小时。

我提醒过他几次,他嘿嘿一笑说:“赵哥你放心,我心里有数。”

我心里想,你小子迟早要吃这个亏。

果然,有一天张四眼突然杀了个回马枪,正好撞见小孙躲在钢筋堆后面刷手机,气得把安全帽往地上一摔,指着小孙鼻子骂了一通,然后去找赵大勇告状。赵大勇念在小孙是初犯,扣了他半天工资,警告说再有下次就卷铺盖走人。

小孙蔫了两天,没过多久又故态复萌。我叹了口气,懒得再说他了,人教人教不会,事教人一次就会。

工地上最热闹的时候是发工资的日子。每个月十五号,赵大勇会拿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沓沓现金,在工棚里挨个点名发工资。工地上大部分人没有银行卡,也不相信银行,觉得现金握在手里才踏实。两三百号人排着队,拿到工资的眉开眼笑,有的当场就给家里打电话汇报,有的约着去镇上喝酒,有的转手把大部分钱寄回家,只留几百块钱零花。

我发到五千六百块的时候,手都在抖。这是我出门打工拿到的第一笔工资,比砖瓦厂时候多出了一大截。我留了一千块钱做生活费,剩下的四千六全部寄回了老家,让老母亲帮我存着。

刚从邮局出来,我就遇见了王秀兰。她也在邮局门口低着头,手里攥着一张汇款单,神情有些恍惚。我叫了她一声,她抬起头看见是我,赶紧把那点恍惚收了回去,换上一副温和的笑脸。

“嫂子,来寄钱啊?”

“嗯,给娃寄生活费。”她扬了扬手里的单子,“你呢?”

“我也寄了点回老家。”

我们并肩走回工地,路不远,也就十来分钟。一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我说的都是些不痛不痒的话,她也迎合着,气氛说不上多热络,但也不尴尬。

快到工地门口的时候,她忽然停下来,看了我一眼,嘴唇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说出口,只是笑了笑说:“赵哥,谢谢你那天帮我铲砂浆,改天请你喝水。”

我说不用谢,举手之劳。

她摆摆手,快步走进了工地。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走得飞快的背影,心里又涌起那种奇怪的感觉。她想说什么呢?我没想明白,但那种想说又没说出口的犹豫,让我觉得她心里藏着很多事,只是不愿意跟任何人说。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枯燥而重复,每天都是钢筋水泥、汗水尘土,偶尔夹杂着工友们的几句玩笑和发工资时的短暂喜悦。但就是在这种日复一日的枯燥中,我跟王秀兰之间的距离,在不知不觉中慢慢拉近了。

不是刻意的,而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发生。

工地上的水桶是公用的,我每天都会打一大桶凉白开放在阴凉处,谁渴了谁来倒。有一天我发现王秀兰也来倒水,但她的杯子很小,每次只能装一点,跑前跑后地喝,很麻烦。我第二天就去小卖部买了一个大号的太空杯,趁没人的时候放在她的工具箱旁边,杯盖上贴了一张纸条:“嫂子,这个杯子我用不上,你拿着用吧。”

我不知道她看到杯子的时候是什么反应,但从那天起,她每次看见我都会冲我点头微笑,那笑容比以前多了一些东西,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上来,就是觉得更暖和了。

转眼到了七月,南方的夏天真正发威了。白天温度将近四十度,工地上的钢筋晒得滚烫,戴着手套都能感觉到热度。工地上调整了作息时间,上午提前到五点半开工,十点半收工,下午三点再开工,七点收工,避开正午最热的那几个小时。

即便是这样,中暑还是时有发生。

那天下午三点多,大家刚上工,我正往楼上搬运钢筋,忽然看见前面几个人围在一起,乱糟糟地嚷着什么。我挤过去一看,王秀兰半躺在地上,脸色煞白,嘴唇干裂,额头上全是汗珠。

“中暑了中暑了,赶紧抬到阴凉地方去!”

“谁有藿香正气水?”

“水!先喂点水!”

几个女工手忙脚乱地把她抬到休息棚下面,有人给她扇风,有人去倒水,有人翻箱倒柜找药。

我站在人群外面,看着王秀兰双眼紧闭的样子,心里急得跟火烧似的。我想冲上前去做点什么,但想想自己一个大男人,人家女同志的事我插什么手?只好捏着拳头站在一边干着急。

好在李德厚跑得飞快,从医务室拿来了藿香正气水和风油精。灌下去之后,没多大会儿王秀兰就缓过来了,眼睛慢慢睁开,茫然地看了看周围,声音微弱地说:“没事没事,就是有点头晕,歇一会儿就好了。”

工头让她回宿舍休息,明天再说。两个女工扶着她走了,我站在原地,手心全是汗。

那天晚上,我犹豫了很久,还是去小卖部买了一箱矿泉水和几盒藿香正气水,趁天黑放到了王秀兰的宿舍门口。我怕她不知道是谁送的,又怕她知道是我送的,纠结了半天,最后还是没留纸条。

第二天我看到那箱水和药不见了,再见到王秀兰的时候,她看我的眼神里多了一种说不出的温柔。

那眼神让我心里一颤,像是有根弦被猛地拨动了。

从那天起,我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我要离这个女人近一点,再近一点。

不是为了什么结果,只是想让她知道,在这千里的异乡,在这尘土飞扬的工地上,有一个人愿意递一杯水给她,愿意在她倒下的时候伸出手来。

仅此而已。

第三章 一场意外

八月中旬的一个下午,工地上出了件大事。

那天我们钢筋班组在十二楼绑扎楼面钢筋,太阳火辣辣地烤着,楼面上连个遮阴的地方都没有,整个人像是被架在火上烤。我蹲在那里绑了一上午的钢筋,腰酸背痛,手上的茧子磨得又厚了一层。

快到收工的时候,塔吊吊着一捆钢管从我们头顶经过,本来这也没什么,塔吊吊东西是我们每天都在经历的事。但那天吊运过程中出了意外,钢丝绳突然断裂,一捆钢管从半空中散落下来,像天女散花一样噼里啪啦往下掉。

事发太突然了,我听见头顶传来一声刺耳的断裂声,还没来得及抬头,就感觉有一股巨大的力量撞到了我的左肩上。我整个人被撞得翻了个跟头,后背重重地砸在钢筋上,疼得我眼前一黑,差点昏过去。

周围一片尖叫和惊呼。我忍着剧痛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左肩的衣服破了一个大口子,血肉模糊的,看起来吓人。旁边的小孙吓得脸都白了,哆哆嗦嗦地蹲下来喊我:“赵哥!赵哥你怎么样?”

“别慌,我没事。”我咬着牙想坐起来,但发现左胳膊完全使不上力,稍微动一下就钻心地疼。

很快就有工友跑去找赵大勇,他飞奔过来,看见我的样子脸色也变了,一边指挥人把我抬上工地上的三轮车,一边打电话叫救护车。三轮车还没开出工地,救护车就到了,几个医护人员把我抬上担架,赵大勇跟着上了车。

路上赵大勇一直握着我的手,一个劲儿地说:“大江你挺住,没事的,就是皮外伤,缝几针就好了。”

我看见他的手在抖,心想表哥这是真急眼了,反倒是我这个受伤的人挺平静的。不就是被钢管砸了一下吗,骨头没断就行。

到了医院,拍了片子,医生的诊断是左肩胛骨骨裂,外加肩部大面积软组织挫伤,需要住院治疗,至少得养一个半月。赵大勇当场就跟工地负责人打了电话,说了半天,挂掉电话后跟我说:“你放心养伤,医药费工地全包,工资照发,这是工伤。”

住院的日子很无聊,每天除了打针吃药就是躺在床上发呆。工友们陆陆续续来看我,小孙买了水果,李德厚带了四川特产,连张四眼都提着两箱牛奶来了,板着脸说“干活这么不小心”,但走的时候悄悄在枕头底下塞了两百块钱。

我最惦记的,是王秀兰。

头几天我没看见她来,心里有点失落,但转念一想,人家跟我非亲非故的,凭什么来看我?再说了,她一个女人,跑到医院来看一个单身男人,传出去不好听。

可到了第四天,她还是来了。

那天下午我正在病房里百无聊赖地看电视,忽然听见门口有人轻轻敲了敲门。我扭头一看,王秀兰站在那里,手里提着一个保温桶,穿着一件干净的碎花短袖,头发放下来披在肩上,看起来跟工地上灰头土脸的样子判若两人。

“嫂子,你怎么来了?”我赶紧坐起来,动作太猛扯动了伤口,疼得我一咧嘴。

“我来看看你。”她走进来,把保温桶放在床头柜上,自己拉了把椅子坐下,“工地上忙,前几天走不开,今天轮休,我就坐公交车来了。你感觉怎么样?”

“还行,就是胳膊不能动,其他的不碍事。”我有点不好意思地看了看自己乱七八糟的床铺,“你这保温桶里装的啥?”

“鸡汤。”她打开保温桶盖子,一股浓郁的香味弥漫开来,“我自己炖的,工地上条件不好,可能味道不怎么样,你将就喝。”

我愣住了。她自己在工地上炖的鸡汤?工地上哪有炖鸡汤的地方?她肯定是费了好大的劲才弄出来的。

“嫂子,你这也太客气了。”我的鼻子突然有点发酸。

“别跟我客气,你平时对我也没少照顾。”她把鸡汤倒进碗里,递到我面前,“趁热喝,凉了就腥了。”

我接过碗,低头喝了一口,眼泪差点掉下来。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这汤太好喝了,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像是我妈年轻时候炖的那种汤,又浓又香,带着一股子家的味道。

“好喝。”我抬起头看着她,认真地说了两个字。

她笑了,那笑容里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好像她等的就是这两个字。

那碗鸡汤我喝得很慢,一口一口地品,想把那种味道刻在记忆里。王秀兰坐在旁边,絮絮叨叨地跟我说工地上这几天的情况,说钢筋班组换了个新地方干活,说小孙又被张四眼骂了,说李德厚打牌输了两百块钱后悔得直拍大腿。

我听着听着就笑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从她嘴里说出来,就觉得格外有意思。

她坐了一个多小时才走。临走的时候,她把保温桶留在床头柜上,说以后每天轮休的时候都来看我。我说不用不用,太麻烦你了。她没接话,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回头看了我一眼,说了一句话:“赵哥,一个人在外面不容易,你帮过我,我也帮帮你,这叫礼尚往来。”

门关上了,我盯着天花板发了好一会儿呆。

从那天起,王秀兰果然每隔两三天就来一次,每次不是带汤就是带菜。红烧肉、回锅肉、麻婆豆腐、鱼香肉丝,她变着花样做,每一样都好吃得让我想把舌头吞下去。

我住院住的不是单人病房,是三人间。隔壁床是个做阑尾炎手术的中年男人,他老婆天天来陪护,看王秀兰来得这么勤,就偷偷问我:“这是你媳妇吧?真是贤惠。”

我张了张嘴想说不是,但不知道为什么,话到嘴边变成了嘿嘿一笑,没承认也没否认。

王秀兰听见了,脸一下子红到耳根,低下头假装整理保温桶,什么都没说。

那一刻,我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大胆的念头——如果她真是我媳妇,该多好。

这念头像一粒种子,埋进了我心里,悄悄地生了根。

住院四十多天,王秀兰来了十几次,比表哥赵大勇还勤快。我们之间变得熟悉起来,说话也随意了很多。她开始跟我聊家里的事,聊她儿子,聊她丈夫。

她儿子叫王浩,在老家读高二,成绩不错,年级前五十名,目标是考四川大学。每次提到儿子,王秀兰的眼睛就特别亮,那种亮光是一种混合了骄傲、欣慰和期盼的光芒,让我一个外人都能感受到她作为母亲的那份深情。

聊到丈夫的时候,她的话就少了很多。断断续续地,我拼凑出了一个大概的故事:她丈夫叫刘建国,以前是个不错的泥瓦工,手艺好,挣钱也多。但后来染上了打牌的毛病,挣的钱越来越少,输的钱越来越多。夫妻俩吵了无数次架,差点离婚。两年前他从脚手架上摔下来,腰椎骨折,下半身几乎失去知觉,从此瘫在床上。

“他现在倒是老实了,牌也打不了了,酒也不喝了。”王秀兰的语气平静得让人心疼,“就是脾气变得特别差,动不动就发火,骂人,摔东西。我知道他心里苦,一个大男人变成那样,搁谁谁也受不了。但有时候我也觉得委屈,我一个人在外面拼死拼活的,回到家还要受他的气。”

她说着说着眼眶红了,但马上又笑了,用手背飞快地擦了一下眼睛:“不说了不说了,都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

我想伸手拍拍她的肩膀,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去。

我们之间,隔着一道看不见的墙。那堵墙是她丈夫,是她的家庭,是世俗的眼光。我翻不过去,也推不倒。

但我可以在这里,坐在墙的这一边,听她说说话,递杯水,炖碗汤。

这就够了。

四十多天后,我出了院。医生说恢复得不错,但短期内不能干重活,得注意休养。回到工地,赵大勇把我安排到了材料库房当保管员,活儿轻松很多,工资虽然比钢筋工少一点,但也有一百八一天,加上工伤补贴,总收入跟以前差不多。

我知道这是表哥在照顾我的身体,心里感激得不行,嘴上却没怎么说。我这个人是这样,对别人的好不说在嘴上,都记在心里,有机会了再还回去。

重新回到工地上班的第一天,我特意去食堂吃饭,找了个能看到王秀兰的位置。她看见我回来,远远地冲我挥了挥手,笑得特别灿烂。

旁边的李德厚看见了,凑过来小声说:“大江,你住院那段时间,王秀兰可是天天念叨你。”

“你瞎说什么。”我瞪了他一眼。

“我可没瞎说,她嘴上不说,但谁都看得出来。我们几个老家伙私底下都在说,你俩要是在一起过了,倒也般配。”

“得得得,吃你的饭吧。”我用筷子敲了敲他的饭盒。

李德厚嘿嘿一笑,大口扒饭去了。

我低着头吃饭,心跳却莫名其妙地加快了。

第四章 意外风波

出院后回到工地上,日子又恢复了平静。我在材料库房上班,每天的工作是清点出入库的材料,登记造册,保持库房整洁。活儿不重,时间也宽裕,比起以前在钢筋班组风吹日晒的日子,这简直是神仙过的日子。

唯一让我心里不踏实的,是王秀兰。

我出院之后,她来给我送东西的频率明显降低了,以前隔三差五就会送点吃的来,现在基本不来了。在工地上碰见,她还是会冲我笑,但那笑容里多了一层客气,像是隔了什么东西似的。

我不知道原因,心里有点慌。

我试图找机会跟她说话,但她总是匆匆忙忙的,不是说自己要干活,就是说有事要忙,三言两语就把我打发了。

李德厚看出了苗头,私下跟我说:“大江,你是不是得罪人家了?”

“我没有啊。”我一脸冤枉。

“那就是她想多了。你想想,你住院那段时间她天天去看你,又是炖汤又是送菜的,工地上那么多人看着,闲话肯定少不了。她一个女同志,名声要紧,肯定得避嫌。”

我一听,恍然大悟。

工地这种地方,几百号人住在一起,活干得累,嘴巴就闲不住。谁跟谁多说两句话,都能被编排出一段故事来。我一个光棍倒无所谓,可她不一样,她是有家室的人,丈夫虽然瘫了,但名义上还是夫妻。要是传出来她跟工地上的男人走得近,不光是她在工地上抬不起头,传回老家去她也没法做人。

想到这里,我心里又酸又涩。酸的是好不容易走近了一点,又要退回去。涩的是我知道她这么做是对的,是理智的,是为了保护自己,也是为了保护我。

我决定不去打扰她。既然她需要避嫌,那我就远远地看着她,只要她好好的就行。

可是老天爷似乎不打算让我们就这么平淡地相处下去。

十月中旬的一个傍晚,我下了班正准备去食堂吃饭,忽然听见宿舍外面传来一阵嘈杂声。夹杂着男人的喊叫声和女人的哭声。

我放下饭盒走出去,看见工地大门口围了一群人,乱糟糟的,有人在劝架,有人在拉人。我挤进去一看,心脏猛地跳了一下——王秀兰半蹲在地上,捂着脸在哭,一个四十来岁的胖女人正指着她破口大骂,旁边还站着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看穿着像是外面工地上的民工。

那胖女人嗓门大得吓人,一口河南腔:“你个不要脸的东西!你勾引我老公,你以为我不知道?我都看见你给他发微信了!你一个瘫子的老婆,不好好守着你那个瘫子,跑出来勾引别人家的男人,你还要不要脸了?”

围观的人群发出一阵嗡嗡声,有人在劝那个胖女人别闹了,有人在问到底怎么回事,有人在小声嘀咕“真看不出来啊”。

王秀兰蹲在地上,不住地摇头,声音带着哭腔:“我没有,我没有勾引他,我就是跟他借了一下工具,他加了我微信说要传个说明书给我,我没有跟他有什么……”

“放屁!”胖女人啐了一口,“借工具加微信?你骗谁呢?你看看你发给他的那些消息,一口一个大哥,今天说谢谢,明天说你辛苦了,这不是勾引是什么?”

旁边那个矮胖男人这时候终于开口了,小声劝他老婆:“行了行了,回去吧,就是个普通工友,你想多了。”

“我想多了?我想多了你半夜在那看手机?我抢过手机来看,就是这个贱人给你发的消息!”胖女人越说越激动,一把抓住王秀兰的胳膊往上拽,“走,你跟我去见工头,让工头评评理!”

王秀兰被拽得趔趄了一下,膝盖磕在地上,疼得她又叫了一声。旁边有几个女工看不下去了,上前去拉架,都是些平时跟她一起干活的人。

“嫂子别拉了,有什么话好好说,别动手。”

“这中间肯定有误会,你消消气,咱们坐下来慢慢说。”

胖女人被拉开了,但嘴上的骂声没停,各种难听的话往外冒,什么“破鞋”啊、“骚货”啊、“不要脸”啊,字字句句像刀子一样往王秀兰身上扎。

王秀兰被人扶起来,脸上的泪痕还没干,整个人看起来又狼狈又可怜。她张了张嘴想解释什么,但周围那么多双眼睛看着,那些目光里有同情,有好奇,有鄙夷,有幸灾乐祸,她的话被淹没在这些目光里,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我的拳头捏得咯咯作响。

我恨不得冲上去把那胖女人骂一顿,告诉她事情不是她想的那样。可我凭什么?我凭什么认为事情不是那样?我根本不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我甚至不知道王秀兰是不是真的跟那个男人有过什么。

但我心里有一个声音很清晰——王秀兰不是那种人。

这种自信没有任何依据,就是直觉。一个为儿子能考上大学而拼死拼活的母亲,一个丈夫瘫在床上还不离不弃的妻子,一个在工地上从不跟男人开玩笑的女人,她会去勾引一个有妇之夫?

不可能。

但我没有站出来。不是不想,是不能。我一个单身男人,在这个时候跳出来帮王秀兰说话,不但帮不了她,反而会让事情更复杂。围观的人会说:“你看,又一个男的帮她说话,指不定是什么关系呢。”

我只能站在那里,看着她被羞辱,看着她哭泣,看着她像一个溺水的人一样挣扎,而我连一根稻草都递不过去。

那是这辈子最窝囊的一次。

事情最后是工头出面解决的。那个矮胖男人被调去了别的工地,胖女人也被劝走了,王秀兰被几个女工送回了宿舍。工头在会上不点名地说了几句,让大家注意言行举止,别给工地添麻烦。

但这场风波并没有因为工头的几句话就平息下去。接下来的几天,关于王秀兰的传言像野草一样疯长。有的人说她确实跟那个男人不清不楚,有截图为证;有的人说她以前就这样,在老家就跟别的男人眉来眼去;还有人说她老公就是从脚手架上摔下来之前就发现了她的事,一气之下才失足的。

这些传言越传越离谱,越传越恶毒。

我听得心里直冒火,但又无能为力。我能管住自己的嘴不去传这些谣言,但我堵不住别人的嘴。

有两次我在食堂听见有人嚼舌根,忍不住拍了一下桌子:“你们都消停会儿吧,王秀兰不是那种人。”

那几个人面面相觑,不说话了,但看我的眼神明显不一样了。那眼神里的潜台词是——你跟她什么关系?你这么护着她?

我知道我又给她添麻烦了。

果然,当天晚上李德厚就悄悄跟我说:“大江,你今天在食堂说的话传出去了,有人说你跟王秀兰也有一腿,说你在医院的时候她就天天去看你,你们俩……”

“放他妈的屁!”我气得声音都变了,“我的命是她救的,我替她说两句公道话怎么了?”

“你跟我吼没用。”李德厚拍拍我的肩膀,“我就是提醒你一句,这个风口浪尖上,你别再往她跟前凑了。你越帮她,那些人越说她有问题。你离她远点,过几天风头就过去了。”

我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李德厚说得对,现在这个时候,离她远点才是真的帮她。

那一晚我翻来覆去睡不着,心里堵得慌。我想起王秀兰蹲在地上捂着脸哭的那个画面,想起她红着眼眶说“我没有”时的那种无助,想起她被拽得跪在地上时膝盖磕出的声响。

她把所有的不堪都裹在一个坚硬的壳子里,一个人默默承受着。就像她丈夫摔伤后她没有抱怨过一句一样,就像她儿子要上大学她说砸锅卖铁也要供一样。

她是那种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的女人。

而我,大概是唯一一个看见她咽下去那些碎牙的人。

第五章 两个人的决定

风波过去了差不多半个月,工地上的人慢慢有了新的话题,王秀兰的事渐渐被人淡忘。但我知道,对她来说,这件事造成的伤害不会那么快消失。

她变得更沉默了,比以前更不爱跟人说话。每天上工、下工、吃饭、睡觉,把自己活成了一个几乎没有存在感的人。她说的话少了,笑容也少了,整个人像是被抽走了一截魂儿似的。

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我有好几次想去找她聊聊,但想起李德厚的话,又忍住了。我只能远远地看着她,看她清瘦的背影在工地上移动,看她一个人推着手推车走过布满碎石的道路,看她端着饭盒在食堂角落里慢慢咀嚼。

终于在十一月的一个周末,我忍不住了。

那天下午工地上轮休,大部分工友都去镇上逛了。我在宿舍里待得烦闷,一个人走到工地后面的小山坡上吹风。那里有一棵大榕树,树下有块平整的石头,我有时候会去那里坐坐,看看远处的城市,想想心事。

我坐了一会儿,忽然看见有个人影从山坡下面走上来。是王秀兰。

她走到半坡的时候也看见了我,明显愣了一下,然后低着头继续往上走,走到榕树旁边,在另一块石头上坐下了。我们之间有大约三四米的距离,谁也不说话,就那么默默地坐着。

风吹过来,榕树的叶子哗啦啦地响,远处工地的塔吊还在慢悠悠地转着。

沉默了很久,我先开口了。

“嫂子,你最近还好吧?”

她没有马上回答,过了好一会儿才轻轻地说:“还行。”

“上次那个事,你别放在心上,那些人就是嘴碎,过几天就忘了。”

“我知道。”她的声音很淡,“我在工地上这么多年,这种事不是第一次了。以前在别的工地也碰到过这种事,习惯了。”

她说着“习惯了”,但声音里带着一种让人心疼的麻木。所谓习惯,不过是疼了太多次,流干了眼泪之后的一种自我保护。

“你不该受这种委屈。”我脱口而出。

她转过头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像是惊讶,又像是感动,还有一种深深的疲惫。

“赵哥,你这个人啊。”她忽然笑了一下,那笑容里带着一种悲凉的温柔,“你不知道你有时候说的话,能让人心里多暖和。”

我被她这句话击中了心窝,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们又在沉默中坐了一会儿,这次是她先开口的。

“赵哥,我想离开这个工地。”

“为什么?”我一下子坐直了身子。

“我不怕干活累,不怕挣钱少,就怕这种嚼舌根的事。”她低着头,用手指在膝盖上画着圈,“我儿子明年就高考了,我不能让他分心。要是这些闲话传回老家去,传到孩子耳朵里,我这辈子都原谅不了自己。”

“那你打算去哪?”

“我有个老乡在省城那边的工地上,她帮我问了,那边缺人,工资跟这边差不多,就是住的远一点。”她抬起头看着我,“我打算这个月底就过去。”

我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酸酸的,涩涩的,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非走不可吗?”我问,声音有点发紧。

她点了点头,眼神坚定。

我没再说什么,因为我知道,她说得对。这个工地上人多嘴杂,她一个女同志,名声比什么都重要。她儿子明年高考,这个时候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影响孩子的情绪和前途。换一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地方,重新开始,是最好的选择。

可是,她走了,我呢?

这个念头猛地蹦出来,像一记闷锤砸在我心口上。我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这三个月来,我已经习惯了每天能在工地上看见她,习惯了偶尔跟她说上一两句话,习惯了她炖的汤的味道,习惯了她的笑容给我的那种踏实感。

她要是走了,这个工地对我来说,就只是一个干活挣钱的冰冷地方了。

这个念头让我感到一阵从未有过的恐慌。

王秀兰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草屑,说:“我下去了,你也早点回去,晚上天凉。”

她转身要走,我叫住了她。

“嫂子。”

她回过头。

我看着她的脸,夕阳的光线从侧面照过来,把她的轮廓镀上一层金色。她不算漂亮,皮肤粗糙,眼角有皱纹,身材也因常年体力活而变得有些壮实。但那一刻在我眼里,她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女人都好看。

“嫂子,我……”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她等了几秒钟,没等到下文,笑了一下,转身走了。

我站在大榕树下,看着她的背影一点一点变小,最后消失在山坡下面。夕阳把整个工地染成了橘红色,远处的塔吊像一个巨大的十字架,矗立在天际线上。

我在那里站了很久,久到夜幕完全降临,久到工地上的大灯亮起来,久到有工友打电话问我怎么还不回来吃饭。

那天晚上我一夜没睡。

我躺在床上,耳朵里是李德厚巨大的呼噜声和工友们此起彼伏的磨牙说梦话,脑子里却反反复复地想着一个问题——我该怎么办?

王秀兰要走,我没有资格挽留她。我们没有血缘关系,没有法律关系,甚至连男女朋友都算不上。她只是我的工友,一个比其他人走得稍微近一点的工友。

可我放不下她。

这种放不下不是一时冲动,而是一种慢慢积累出来的感觉。从她帮我铲砂浆开始,从她给我倒那杯水开始,从她在医院给我炖那碗鸡汤开始,从她在我心里扎下根的那一刻开始,她就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活了四十四年,从来没有对一个女人有过这种感觉。以前年轻的时候也喜欢过村里的姑娘,但那是一种青涩的、懵懂的、像蜻蜓点水一样的喜欢。对王秀兰不一样,这种感觉是沉甸甸的,是实实在在的,是想跟她一起过日子、一起吃饭、一起干活、一起变老的那种喜欢。

可我怎么配得上她?

我赵大江,四十四岁,初中没毕业,干建筑工地的,没房没车没存款,连个像样的未来都给不了她。她虽然现在日子过得苦,但她有儿子,有盼头,儿子明年考上大学,以后有出息了,她就能享福了。她凭什么要跟我这样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在一起?

想着想着,我又觉得自己是在痴人说梦。人家有丈夫,虽然瘫了但还没离婚,我在这里想这些乱七八糟的,算什么?

可那个声音又在心里说:法律上她跟她丈夫还是夫妻,但她丈夫那个样子,她一个人撑了两年多的家,她难道就不需要一个依靠吗?

两种声音在脑子里打架,打了一整夜,谁也没打赢。

天快亮的时候,我终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梦里我看见王秀兰站在那棵大榕树下,穿着那件碎花短袖,头发披散着,冲我笑。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碎金似的洒在她身上,美得不像真的。

她伸出手,对我说:“走,赵哥,咱俩去吃早饭。”

我伸手去握她的手,还没碰到,闹钟就响了,梦碎了一地。

我睁开眼睛,盯着上铺的床板发了半天呆,然后爬起来洗了把脸,去食堂吃早饭。

走进食堂的时候,我一眼就看见了王秀兰。她今天破天荒地没有坐在角落里,而是坐在靠近门口的位置,面前放着一碗白粥和一个馒头,正在慢慢地喝粥。

看见我进来,她抬了一下眼皮,嘴角动了一下,算是打了个招呼。

我打了饭,犹豫了一下,端着盘子走过去,坐在了她对面。

周围的人投来各色各样的目光,有惊讶的,有意味深长的,有幸灾乐祸的,也有钦佩的。我全当没看见。

“嫂子,我有个事想跟你说。”我坐下来,压低声音说。

她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有一丝警惕,也有一丝期待。

“你刚才说你要走,去省城那个工地。”我低下头看着碗里的粥,不敢看她的眼睛,“我想问问,那个工地上还缺不缺人?你能不能帮我问一下?”

她愣了。

“你想跟我一起去?”她问,声音很轻。

“嗯。”我抬起头,第一次这么直直地、毫无躲避地看着她的眼睛,“你要是觉得不方便就算了,我就随便问问。”

她盯着我看了好几秒钟,眼神从惊讶变成了困惑,又从困惑变成了一种我看不懂的复杂情绪。然后她低下头,用筷子搅了搅碗里的粥,声音很小地说:“我帮你问问。”

说完她端起碗站起来,快步走出了食堂,步子快得像在逃跑。

我坐在那里,心跳得咚咚响,手心里全是汗。

刚才那几句话,大概是我这辈子说过的最勇敢的话了。

第六章 离开与出发

王秀兰帮我问了她在省城工地上的老乡,那边正好也缺人,说要是想来就来,住的地方有,什么时候来都行。消息传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了。

这三天对我来说简直度日如年。我每时每刻都在想,那天在食堂说的话是不是太唐突了?会不会把她吓跑了?她帮我问了,不管行不行,我是不是都应该去当面谢谢她?

可我又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那天她从食堂跑出去之后,这几天都没怎么跟我说话,偶尔碰见也只是点个头,连笑都不笑了。我心里七上八下的,像个毛头小子似的患得患失。

消息是李德厚帮我传的。

那天傍晚我正蹲在库房门口抽烟,李德厚溜溜达达走过来,蹲在我旁边,也不看我,就说:“大江,王秀兰让我跟你说一声,她老家那边工地同意了,让你下周一之前过去。”

我手指一抖,烟灰掉在了裤腿上。

“还有呢?”我问。

“还有啥?”李德厚扭头看我,眼珠子滴溜溜地转,“大江,你俩这是要私奔啊?”

“闭嘴吧你。”我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烟灰,心跳如鼓。

她没有当面跟我说,而是让李德厚传话,说明她还在犹豫,还在纠结。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我,又不想耽误我的事,所以找了一个中间人。

我懂她的心思。她是怕单独跟我说话的时候,有些事情会变得不可收拾。

当天晚上,我去了赵大勇的宿舍。

表哥正在屋里看电视,见我来了,把电视关了,让我坐下,给我倒了杯水。他好像早就知道我要来似的,表情平静得不像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大江,啥事,你说。”

“表哥,我想走。”

赵大勇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没有问为什么,也没有挽留,只是说:“去哪个工地?”

“省城那边,有个老乡介绍的。”

赵大勇点点头,沉默了一会儿,忽然笑了:“是为了王秀兰吧?”

我心里一惊,脸一下子红了。我想否认,但张了张嘴,什么谎话都说不出来,只能低下头,默认了。

“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啊?”赵大勇叹了口气,“大江,我也不瞒你,上回你住院那阵子,王秀兰三天两头就往医院跑,我就看出苗头来了。你们俩要是能成,也是一桩好事。我就是有点担心,她那个情况,你能扛得住吗?”

我知道他说的“那个情况”是指什么——王秀兰有丈夫,有儿子,有家庭。我跟她在一起,不光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一个复杂的局面,牵扯到法律、道德、人情世故,搞不好会惹出一身麻烦。

“表哥,我这辈子没求过你什么。”我抬起头看着他,“我就想出去试试。成不成另说,但我要是不去试这一回,我这辈子都会后悔。”

赵大勇看着我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然后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了一句让我终身记住的话:“去吧。成了,哥给你封个大红包;不成,你再回来,哥这里永远给你留着位置。”

从赵大勇宿舍出来的时候,我鼻子酸酸的,眼角湿湿的。

这就是亲戚,这就是家人。不管走到哪里,有他们在,你就知道身后永远有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

接下来几天,我开始收拾东西。

在工地上住了大半年,东西不多,依然是那个破旧的编织袋,里面装着被褥、几件换洗衣服、一双备用劳保鞋,再加上这些日子攒下来的一万两千块钱。相比于来时,多了一万块的存款,少了一份迷茫,多了一份勇气。

临走前一天,我去镇上买了两条好烟、两瓶好酒,送给了赵大勇。表哥不要,我硬塞给他,算是感谢这段时间的照顾。我又去小卖部买了些水果零食,分给宿舍里的工友们。李德厚接过我递的苹果,咬了一口,含混不清地说:“大江,到了那边好好干,有啥事打电话。”

“知道了,李哥,你多保重。”

我又去跟张四眼、小孙他们道了别。张四眼依旧是那副不苟言笑的样子,但破天荒地跟我说了一句:“你干活仔细,去了新工地别丢了这份仔细。”

我点点头,把这个叮嘱记在了心里。

出发的那天是个周一,十月底的南方,已经不热了,秋高气爽,天蓝得像洗过一样。赵大勇开车送我去车站,王秀兰因为还要在工地上交接手续,要晚一天才能走。我们在车站分别的时候,赵大勇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说:“到了给我发消息。”

我点点头,转身走进了候车室。

坐在候车室的长椅上,我打开手机看了一下王秀兰给我发的最后一条消息:“赵哥,你先去,我明天到,到了联系。”

就这一句话,我来回看了十几遍。

从这座南方小城到省城,坐大巴要四个多小时。我靠在车窗上,看着窗外的风景从城市变成乡村,又从乡村变成城市,心里像是有万马奔腾。一种全新的生活即将开始,我既兴奋又忐忑,既期待又害怕。

不知道到了新工地会是什么样,不知道王秀兰会不会真的来,不知道我们之间会走向何方。

所有的问题都没有答案,但我知道,我必须往前走。

大巴在省城汽车站停下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我扛着编织袋从车上下来,一股大城市特有的喧嚣扑面而来。这里比之前那个小城大得多,人也多得多,每个人都在急匆匆地赶路,像是一条条奔向不同方向的河流。

我按照王秀兰给我的地址,转了两次公交车,终于找到了那个工地。

这是一片更大的建筑工地,好几栋高层同时在建,塔吊林立,机械轰鸣。我找到工地的项目部,说明来意,一个戴着红色安全帽的负责人看了我的身份证,打了个电话,然后让人带我去宿舍。

宿舍依然是活动板房,但比之前那个宽敞一些,一间住六个人。我放好东西,给赵大勇打了个电话报平安,又给王秀兰发了条消息:“嫂子,我到了,你明天什么时候到?”

过了几分钟,她回了一条:“明天下午两点的车,到了跟你联系。”

我盯着那条消息看了很久,然后把它存了下来。

那天晚上,我躺在陌生的宿舍里,听着陌生人的呼噜声,跟半年前刚到工地一样,睡不着。但这次不是因为迷茫,而是因为期待。

明天,她就要来了。

明天,一切都会不一样。

第七章 搭伙过日子

王秀兰是第二天下午六点多到的。

我提前跟工头请了两个小时的假,去汽车站接她。站在出站口,看着乌泱泱的人流涌出来,我在里面找她的身影。找了半天,终于看见她穿着一件暗红色的外套,拖着一个大号的拉杆箱,从人流中挤了出来。箱子上还绑着一个蛇皮袋,里面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装着什么。

她看见我,先是一愣,然后笑了,那笑容里有意外,也有感动。

“你怎么来了?不是说了我自己能找到吗?”

“我怕你找不着。”我接过她的拉杆箱,又去提那个蛇皮袋,一提吓一跳,沉得跟石头似的,“这里面装啥了?这么重?”

“锅碗瓢盆。”她跟在我旁边走,语气轻快,“工地上吃饭不方便,自己做饭省钱又干净。”

我扭头看了她一眼,她正抬头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城市,脸上带着一种对新生活的期待和紧张。晚风吹起她鬓角的头发,露出几丝白发。我忽然觉得,这个大城市的黄昏,因为这个女人的到来,变得温暖了许多。

我们打了辆车回工地。一路上她一直看着窗外,看高楼大厦从车窗外掠过,看霓虹灯一盏接一盏地亮起来,看到什么都觉得新鲜。我问她以前来过省城没有,她说没有,这是第一次。

“我这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上次那个工地。”她有些感慨地说,“这次托你的福,还到省会来了一趟。”

我在心里说,希望能带你走得更远。

工地上给王秀兰安排的宿舍在另一排板房里,也是六人间。我把她送到宿舍门口,把行李放下,正准备走,她叫住了我。

“赵哥,你等一下。”

她拉开拉杆箱,从里面翻出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几个自家做的饼子,递给我:“路上买的,你拿着吃。”

我接过饼子,热乎乎的温度透过塑料袋传到手心里,不知道是在汽车站的微波炉里热的,还是她用体温捂热的。我没问,但那种温度让我鼻子一酸。

“嫂子,谢谢你。”我说。

“谢啥呀,都到新地方了,咱们就是老熟人了,互相照应着呗。”她笑了笑,那笑容比在旧工地时松弛了很多,可能是因为到了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没有了那些闲言碎语的束缚,人也跟着轻松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都在适应新工地。

这里的规模比之前的大,施工进度也更快,对工人的要求也更高。我还在干普工,主要是配合其他工种搬运材料和清理现场。王秀兰被分配到了后勤组,负责工地的清洁和一些零碎的杂活。

头一个星期,我们各自忙各自的,碰面的机会不多,偶尔在食堂遇上,打个招呼,聊几句,然后就各忙各的了。但到了第二个星期,王秀兰忽然跟我说了个事。

那天晚上我在食堂吃饭,她端着饭盒坐到我旁边,压低声音说:“赵哥,跟你说个事儿,我在想,要不咱俩自己开火做饭吧?”

“什么意思?”我没听懂。

“就是咱俩搭伙过日子。”她的脸微微红了一下,“你也知道,食堂的饭贵,一顿十块钱,一个月就是三百块。咱俩要是自己买菜做饭,两个人一个月四百块就够了,平均一个人两百,一个月能省一百块,一年就是一千二。再说了,食堂的饭菜哪有自己做的好吃?”

她说得头头是道,我算了算,确实是这个理。

“可是怎么开火啊?宿舍里能烧饭吗?”

“我打听过了,工地上有人就是这么干的。买个小电饭锅,再买个电磁炉,在宿舍里做,注意安全就行。咱们又不是炒菜爆炒,就是煮个饭、做个汤、炒个简单的菜,没什么大问题。”

我看着她满怀期待的样子,心里忽然涌起一种说不出的温暖。这个女人,她在为我们的未来打算。虽然我们什么都没说破,但她已经在用行动告诉我——她想跟我一起过日子了。

“行。”我说,“听你的。”

第二天下了班,王秀兰就拉着我去镇上买东西。小电饭锅、电磁炉、炒锅、汤锅、碗筷、菜刀、砧板、油盐酱醋,零零碎碎买了一堆。她买东西很精,每一样都货比三家,问清楚价格,砍半天价,最后花了两百多块钱,把家当置办齐了。

回来的路上,我提着大包小包,她走在我旁边,嘴里还在念叨着明天要买什么菜。

“明天早上我去买豆腐,做麻婆豆腐,你不是喜欢吃辣吗?”

“嗯。”

“再买点排骨,炖个汤,现在天凉了,喝汤暖身子。”

“好。”

“赵哥,你说咱们要不要买个小桌子?在宿舍里吃饭,蹲在地上吃不舒服。”

“买,明天去买。”

她扭头看着我,眼睛亮亮的,笑着说:“赵哥,你这个人就是好说话。”

我也笑了。

有了自己的小灶之后,日子一下子有了烟火气。

每天下了工,我回到宿舍把东西放好,就去王秀兰那边帮忙。她负责洗菜切菜,我负责掌勺。说来也奇怪,我在砖瓦厂烧了十五年砖,从没学过做饭,但第一次拿起炒勺就莫名顺手,炒出来的菜虽然卖相一般,但味道还真不赖。王秀兰说我这是天赋,我嘿嘿一笑,心想可能是遗传我妈,我妈当年做饭在全村都是出了名的好吃。

我们在王秀兰的宿舍里支起了一张折叠桌,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吃饭。有时候吃完了,我们会聊一会儿,聊各自家里的事,聊老家的事,聊这些年出门在外遇到的人和事。

王秀兰是那种很会过日子的人,精打细算,一分钱掰成两半花。她把我们两个人的生活费放在一起,每天记账,月底算账,清清楚楚,一笔不差。我也乐得把钱交给她管,反正我这个人对钱没什么概念,放在兜里也是乱花。

有一天我无意间看见她的小本子,上面密密麻麻地记着每天的支出:白菜两块五、豆腐两块、排骨十八、鸡蛋六块五……每一笔都记得工工整整,最后还有一个合计。

我心里忽然很感动,这种感动不是因为她会过日子,而是因为她把我们两个人的生活当成一个整体来对待了。她的账本上记的不再是她一个人的生活,而是“我们”的生活。

搭伙过了一个多月,工地上渐渐有人知道了我俩的关系。有人问我们是不是两口子,王秀兰有点不好意思,吱吱唔唔地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就大大方方地说:“我们是亲戚,搭伙吃饭省钱。”

这个说辞倒也说得过去,工地上搭伙吃饭的人不少,大家也懒得多问。

但我心里清楚,我们之间,早就不是简单的搭伙吃饭了。

每天一起吃饭,一起干活,一起讨论明天吃什么、这周花多少钱、过年回不回家。这些琐碎的日常,像一根根细线,把我们两个人慢慢地、紧紧地缠绕在了一起。我不知道王秀兰心里是怎么想的,但我知道,对我来说,她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搭伙过日子的女工友了。

她是我在这个异乡唯一的温暖,是我每天下工后恨不得立刻去见的人,是我愿意把一切都交给她打理的人。

这种感觉,大概就叫做“家”吧。

第八章 相守相望

春节之前两个月,工地上的气氛慢慢变了。大家开始盘算着什么时候回家,买什么礼物,给多少钱。火车站售票窗口前排起了长队,工友们手机上的购票软件刷了一遍又一遍,生怕买不到回家的票。

说到回家,王秀兰脸上的表情就复杂起来。

我知道她想儿子,整整一年没见了,哪个当妈的不想?但想到要回去面对那个脾气暴躁、瘫在床上的丈夫,她又犯怵。她跟我提起过,去年过年回家,丈夫对她百般挑剔,嫌她挣钱少,嫌她不管家,嫌她把他扔在家里不管不顾,骂得很难听。

“这些年我都习惯了。”她苦笑了一下,“回去也就是那么回事。”但顿了顿,又坚定地说,“不过不管怎样,我肯定得回去看看孩子,他现在正是关键时候,我得给他鼓鼓劲。”

我点点头,没说话。

我的情况就简单多了,老家就一个老母亲,还有两个哥哥两个姐姐。嫂子们人都不错,但毕竟不是亲妈,过年回去住几天,吃几顿饭,给老人留点钱,就算尽孝了。以前过年回家,看着别人成双成对地走亲访友,我一个人形单影只的,心里也说不上多难受,就是有点寂寥。

但今年不一样了。

今年我心里装着一个人,回老家的火车上,一路上想的都是她。她到家了吗?见到儿子开心吗?丈夫有没有给她脸色看?她会不会也像我一样,在某个深夜里,想起这大半年来一起走过的点点滴滴?

春节放假十五天,我们在各自的老家过年。我每天都会给她发消息,问她吃了什么,家里冷不冷,儿子功课怎么样。她每条都回,有时候回得快,有时候回得慢,但从来不隔夜。

大年三十那天晚上,我陪老母亲吃完年夜饭,搬了个小板凳坐在院子里看烟花。农村的除夕夜很热闹,鞭炮声此起彼伏,烟花把天空染得五颜六色。我拿出手机,给王秀兰发了条消息:“嫂子,新年快乐。”

过了一会,她回了一条:“赵哥,新年快乐。刚才跟儿子一起看春晚,想起你上次炒的回锅肉,儿子说要是能吃到那样的回锅肉就好了。”

我看着这条消息,傻笑了好半天。

春节过后,我们又回到了工地。这次回来,我们都觉得彼此之间的感觉变了。不是变淡了,而是变得更自然了,像一对老夫老妻似的,不需要太多言语,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明白对方在想什么。

日子继续往前走。

春天来了,工地周围的树发了新芽,野花开了一地。王秀兰有时候会在路边摘几朵野花带回宿舍,插在一个矿泉水瓶子里,摆在我们吃饭的折叠桌上。那几朵不起眼的小花,让整间活动板房都亮堂了起来。

我跟王秀兰说了好几次,等哪天休息了,带她出去逛逛。来了省城大半年,她哪儿都没去过,整天就是工地、宿舍、菜市场三点一线。每次我提这事,她都说不用,说省钱要紧,说以后有时间再去。

直到三月的一个周末,我实在忍不住了,一大早就去敲她的门,说今天我休息,带你去公园转转,不用你花钱,就当是陪我。

她拗不过我,换了一身干净衣服,跟我出了门。

我们去了市里最大的一个公园。三月的公园正是好时候,桃花樱花都开了,湖面上有游船,到处都是带孩子来玩的人。王秀兰一进公园就愣住了,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看什么都新鲜。

“这花是真的假的?开得也太好了吧!”

“这湖里的鱼也太大了吧,能吃不?”

“那些人在搞什么?跳舞?这么大岁数了还这么有精神?”

我被她逗得直笑,一边走一边给她介绍。其实我也没来过几次,也就是来省城之前从网上查了点攻略,照本宣科地给她讲。

走到游船码头,我说咱俩去划船吧,她死活不肯,说不会水,怕掉下去。我又说那坐摩天轮,她抬头看了看高耸入云的摩天轮,犹豫了半天,还是摇头,说怕高。

最后我们什么也没玩,就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了一下午,看别人玩,看孩子们奔跑,看夕阳一点一点沉下去。

“赵哥,你给我照张相吧。”她忽然说。

“怎么照相?”

“用手机啊,你不会用手机照相?”她从口袋里掏出一部老旧的智能手机,递给我,然后跑到一棵开满桃花的树下,有点拘谨地站着,手不知道往哪放,笑得也不太自然。

“放松点,自然点。”我说。

她深吸一口气,调整了一下姿势,双手垂在身体两侧,微微歪着头,露出了一个真正放松的笑容。阳光从桃花间漏下来,斑斑驳驳地洒在她身上,她穿着那件我给她挑的浅绿色外套,整个人被春光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晕。

我按下快门,把那—刻定格在手机里。

回去的路上,她一直在看那张照片,翻来覆去地看,还放大了看细节,嘴里嘀咕着“这里好像有点胖”“这边光线有点暗”,但脸上的笑容是怎么也掩饰不住的。

“回家发给我。”她说。

“好。”

“赵哥。”

“嗯?”

“谢谢你带我出来玩。”

“说啥谢不谢的,以后你想去哪我都带你去。”

她低下头,不说话了,但我看见她嘴角往上翘了一下。

那天晚上回到宿舍,我把那张照片设成了手机壁纸。每天晚上睡觉前看一遍,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看一眼,看得心里暖暖的,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

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过着,平淡而充实。我们像两颗原本各自运转的星球,慢慢靠近,慢慢进入彼此的轨道,最后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星系。这个星系不大,只有两个人,但它有自己的光,有自己的温暖,有自己的方向。

这种踏实的感觉,是我四十五年的人生中从未有过的。

雨季来了,工地上的活不好干,经常干到一半就被大雨赶回宿舍。我们窝在宿舍里,她织毛衣,我刷手机,有时候一起看看电视。雨点打在铁皮屋顶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像一首不知疲倦的摇篮曲。

有一天傍晚,雨下得特别大,天地间白茫茫一片,五步之外什么都看不见。我在王秀兰的宿舍里帮她修水龙头——宿舍的水龙头坏了,关不严,滴滴答答地漏水。我蹲在地上拧了半天,终于修好了,站起来的时候腰有点酸,扶着墙缓了一下。

“赵哥,你是不是腰疼?”王秀兰走过来,关切地看着我。

“没事,老毛病,蹲久了就这样。”

“你来,坐这儿。”她搬了个凳子让我坐下,然后走到我身后,开始给我按肩膀。她的手法不专业,轻重没个准,但那双因为常年干粗活而粗糙的手,按在肩膀上,竟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

我一下子僵住了,浑身上下像通了电一样。

“别紧张,放松。”她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带着一种温柔的命令。

我慢慢放松下来,闭上眼睛。她的手从肩膀按到后背,从后背按到腰,力度不大,但每一个动作都很认真,像是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外面的雨还在下,哗哗的雨声把整个世界都隔在了外面。这间小小的活动板房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一盏白炽灯,两张上下铺,一张折叠桌,一个电磁炉,还有两颗慢慢靠近的心。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停下来,轻声说:“好了,以后别老猫着腰,该休息的时候就要休息。”

我转过身,看着她。

她的脸有点红,不知道是热的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她的眼睛亮亮的,里面映着灯光,像两颗小小的星星。

我忽然有一种冲动,想握住她的手,想把她拉进怀里,想做很多很多事情。但我忍住了,因为我知道还不是时候。我们之间有太多需要面对的问题,有太多需要跨越的障碍。现在,我们能这样安安稳稳地坐在一起,就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嫂子,谢谢你。”我说。

“你今天谢我好几次了。”她笑了。

“因为你是真的值得谢。”

她低下头,耳根红了。

那天晚上雨停了之后,我回到自己的宿舍,躺在床上,脑子里全是王秀兰给我按肩膀的那个画面。我翻来覆去地想着,越想越睡不着,最后在半夜十二点多爬起来,给赵大勇发了条消息:“表哥,我跟王秀兰在一起了,心里头又高兴又害怕,不知道咋办。”

我以为赵大勇睡了,没想到他秒回了:“怕啥?怕就别开始,开始了就别怕。你俩能在一起过几天安生日子就过几天,将来的事将来再说。”

我看着这条消息,忽然觉得豁然开朗。

对啊,怕啥呢?

人生苦短,能遇到一个愿意跟你一起搭伙过日子的人,是多大的福气。至于将来会怎样,那是将来的事。先把眼前的日子过好,把眼前的每一天都过得踏实,过得温暖,过得有滋有味,这就够了。

那个雨夜过后,我跟王秀兰之间多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默契。我们依然搭伙过日子,依然同桌吃饭,依然一起买菜,但在那些日常的琐碎之外,多了一些只有我们俩才能感觉到的东西。可能是一个眼神,可能是一个不经意的碰触,可能是一句看似漫不经心的话。

这些细小的瞬间,像春天里的雨滴,一点一滴地渗透进我们的生命里,悄悄地滋润着两颗曾经干涸的心。

第九章 日子里的甜蜜与苦涩

五月的一个周末,王秀兰的儿子王浩打电话来了。

她在宿舍里接的电话,我刚好在旁边帮她把新买的储物架组装起来。她接起电话的时候声音一下子就变了,变得柔软、甜蜜,带着一种只有母亲才有的温柔。

“浩浩啊,吃饭了没有?”“功课紧不紧?”“别太累了,身体要紧。”

电话那头不知道说了什么,她忽然笑了,笑得很开心,眼睛弯成了月牙形。她扭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带着一种孩子气的炫耀,好像在说:“你看,我儿子多棒。”

挂了电话,她高兴得不行,跟我说王浩这次模拟考考了年级第三十八名,比上次进步了十二名,老师说照这个势头下去,考四川大学很有希望。

“你听听你听听,年级三十八名!全校两千多个学生啊!”她激动得声音都在抖。

“我说了吧,你儿子有出息。”我笑着递给她一杯水。

“还不是我天天在外面辛苦打工供他读书。”她接过水喝了一口,眼睛亮晶晶的,“等他考上大学了,我们家就算是熬出头了。”

“是,熬出头了。”我说。

但我心里想的是,等你儿子考上大学,等你“熬出头”了,你还会跟我搭伙过日子吗?你还会愿意跟我这个一无所有的老光棍过下去吗?

这个念头像一根刺,扎在我心里,隐隐作痛。

但我没有问出来,因为我知道,现在还不是问这个问题的时候。王浩还没高考,王秀兰的全部心思都在儿子身上,我不能在这个时候给她添乱。再说了,有些问题不需要问出口,时间会给出答案的。

日子还是在过,我们之间越来越有默契。

早上我比她起得早,会先去把她的热水打好,放在她宿舍门口。她起来后看到门口的热水瓶,就知道是我放的,中午吃饭的时候会跟我说一声谢谢,有时候还会多给我夹一块排骨。

中午我们在食堂碰面,随便吃点,然后各自回去午休。下午上工,各忙各的。晚上是我们一天中最期待的时刻,下了工洗个澡,然后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回来做饭吃饭。

王秀兰做饭的手艺是真不差,尤其是川菜,做得地道极了。麻婆豆腐麻辣鲜香,回锅肉肥而不腻,鱼香肉丝酸甜适中,每一道菜都让我吃得停不下筷子。我有时候想,光是天天能吃到她做的饭,我这辈子就值了。

吃完饭后,有时候我们会出去走走。工地在城郊,附近有一片农田,田埂上长满了野草,我们沿着田埂散步,看夕阳西下,看天空慢慢变成深蓝色,看第一颗星星亮起来。

散步的时候,我们会聊很多很多的话。

聊她小时候的事,说她八岁就会做饭,十岁就会洗衣服,十五岁就下地干活了。说她嫁给刘建国之前,也有人给她介绍过别的人家,她挑了又挑,最后还是选了刘建国,因为他长得好看,嘴巴又甜。

“谁知道好看不能当饭吃,嘴巴甜也不能当钱花。”她苦笑了一下。

聊我小时候的事,说我小时候特别淘气,上树掏鸟窝,下河摸鱼虾,有次爬到邻居家的柿子树上摘柿子,树枝断了,摔下来把胳膊摔骨折了,疼得嗷嗷叫,我妈一边骂我一边哭。

“那你爸呢?”她问。

“我爸走得早,我十二岁那年,他在工地上出了事。”我说。

她沉默了一下,轻轻地说:“那我们俩,都是苦命人。”

“可不就是嘛。”我说。

两个苦命的人,在异乡的田埂上,肩并肩地走着,头顶是满天星光,脚下是泥泞的田埂,心里却出奇地踏实。因为我们都知道,从今往后,有一个人会陪着我们一起吃苦,一起熬,一起扛。

这种踏实,千金不换。

六月中旬,工地上出了件让人揪心的事。

跟我们在同一个班组的四川人老周,在干活的时候突然晕倒了。大家手忙脚乱地把他送到医院,检查结果是肝癌晚期。医生说最多还有三个月。老周的老婆从老家赶来,在病房里哭得死去活来,一个劲儿地骂老天爷不长眼,说老周这辈子为这个家当了二十年牛马,好不容易把两个女儿供出来,还没享过一天福。

老周躺在病床上,瘦得像一张纸,脸色蜡黄,眼睛深深地凹进去。他老婆哭的时候,他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抬起手,一下一下地拍着她的后背,就像在安慰一个孩子。

那些天,我和王秀兰的心情都很沉重。晚上吃饭的时候,话都少了很多。

过了几天,王秀兰忽然问我:“赵哥,你说人这辈子,图个啥?”

我想了想,说:“图个踏实吧。”

“什么是踏实?”

“就是每天日子过得安稳,该吃的饭吃了,该干的活干了,该爱的人爱了,到老了不后悔。”

她看着我好一会儿,然后低下头,默默吃菜。

我知道老周的这件事对她触动很大。她丈夫也是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差点送了命的人,她比谁都清楚生命的脆弱和健康的可贵。也许是这件事让她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也许是她在某个瞬间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

因为我感觉,从那以后,她对我更好了。

好得不加掩饰,好得明目张胆,好得让工地上的人都看出来了。

她会在跟我一起走路的时候自然地挽住我的胳膊,会在食堂给我夹菜时毫不避讳别人的眼光,会在跟我说话的时候笑得比任何时候都开心。以前的她总是小心翼翼的,像是怕被什么东西烫着似的。现在她像变了一个人,变得勇敢了,变得坦荡了,变得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了。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有这种转变,但我知道,这种转变让我幸福得想要大叫。

但我没有得意忘形,因为我知道,幸福的表面下,还埋着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她的丈夫刘建国。

第十章 横亘在面前的现实

七月底,刘建国给王秀兰打了个电话。

那天是周末,王秀兰刚洗完衣服,晾在门外的铁丝上,手机响了。她拿起来一看,脸色就变了。她走到远处去接电话,但我还是隐隐约约听见了她的话。

“什么事?”“你找老三借的钱?你怎么又借钱了?”“我不是跟你说了吗,看病要钱,你少打点牌!”“你到底还想不想过了?”

电话那头似乎说了一句很重的话,王秀兰忽然沉默了,然后声音低了下去,带着哭腔说:“刘建国,你说这话还有没有良心?我在外面拼死拼活地挣钱,供你吃药,供儿子读书,你在家里花天酒地不说,还说我不管这个家?谁不管这个家了?”

她越说越激动,声音越来越大,最后几乎是吼出来的。

我站在不远处,看着她因为愤怒而微微发抖的身影,心里像是被塞了一团铅,又沉又闷。

这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跟丈夫吵架。

虽然她刻意走远了,但我全都听见了。那一刻,我站在这个女人的身后,看着她一个人在异地他乡,对着手机吼叫,眼泪在脸上纵横,心里除了心疼还是心疼。

我想冲上去,夺过她的手机,对电话那头那个瘫在床上还不知好歹的男人说,你知不知道你老婆在外面过的是什么日子?你知不知道她为了供你吃药,一个月都舍不得给自己买一件新衣服?你知不知道她被人欺负、被人冤枉的时候,连个替她说话的人都没有?

但我知道我没有资格。

我是谁?赵大江,一个跟她搭伙过日子的男工友,在法律上,我什么都不是。电话那头那个瘫在床上的男人才是她合法的丈夫,才是她儿子的父亲。不管他有多糟糕,他都有权利对她的生活指手画脚,而我,没有。

我为这个认知感到深深的无力。

打完那通电话后,王秀兰在门外站了很久,一动不动地站着,看着远处的天空发呆。我走过去,把一件外套披在她肩上,轻声说:“天快黑了,进去吧。”

她转过头看着我,眼睛红红的,鼻子红红的,嘴唇在微微颤抖。她忽然一把抓住我的手,攥得很紧很紧,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赵哥,你说我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她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见。

我被她那双布满老茧的手攥得生疼,但我不敢动,我怕我一动,她这点可怜的依靠就散了。

“会好的。”我说,声音坚定得连我自己都觉得意外,“等你儿子考上大学,一切都会好的。”

她点点头,慢慢地松开了我的手,用袖子擦了擦眼泪,深吸了一口气,挤出一个笑容:“做饭吧,饿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自己的宿舍里,第一次认认真真地思考了一个问题:我跟王秀兰,能走到最后吗?

她丈夫还在,虽然瘫了,但还活着,还跟她维持着婚姻关系。只要我们还在工地上搭伙过日子一天,我们就永远活在阴影里,永远见不得光。一旦被人捅出去,她丈夫完全有理由来找麻烦,我甚至有可能被指控破坏别人家庭。

这顶帽子,我戴不起,她也戴不起。

那该怎么办?

两个选择:一是结束这种不清不楚的关系,回到普通工友的状态,她继续当她有夫之妇,我继续当我的老光棍,井水不犯河水。二是等,等到她的家庭走到尽头的那一天,等到她恢复自由身的那一天,到时候我们才能光明正大地在一起。

前者我做不到,后者又太遥远。

王秀兰的丈夫虽然瘫了,但年纪不算大,今年才四十六,再活个二三十年也不是没有可能。二三十年,那时候我都七十多岁了,黄土埋到脖子了,还谈什么在一起?

我第一次对我们的未来感到了恐惧。

这种恐惧跟以前不一样,以前虽然迷茫,但至少还有希望。现在我看到了前面那个巨大的障碍,却找不到翻越它的办法。

八月,南方的天气热得让人发疯。偶尔一阵带着热浪的风吹过,工地上尘土飞扬,让人更加烦躁。

那天下午,我正在库房里整理材料,忽然听见外面一阵骚动。我放下手里的东西走出去,看见项目部办公室门口围了不少人,几个穿着衬衣的陌生人在跟项目负责人说话,工头在一旁大声招呼所有人过来。

“大家都过来一下,开个会!开个会!”

工人们稀稀拉拉地聚拢过来,大家都不明所以,交头接耳地议论着。

项目负责人站在最前面,旁边站着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看起来很严肃。负责人清了清嗓子,开始说话,大致意思是:最近上面有文件,要严查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所有工人必须持证上岗,规范用工,不能再用以前那种“来了就能干”的方式了。

那个戴眼镜的男人是培训学校的代表,说可以组织工人参加技能培训和考试,考取了证书才能继续在工地上干。培训要交费,初级工八百,中级工一千二,高级工一千八,培训加考试大概一个月的时间。

这句话一出来,工地上顿时炸了锅。

八百块钱不是小数目,很多人一个月给家里寄完生活费,兜里就剩几百块,哪来多余的钱去培训考证?再说了,大家都干了大半辈子工地了,从没听说过要什么证,不都是靠手艺吃饭的吗?

“这是变着法子收钱吧?”

“我们干了几十年工地了,还要培训?”

“没有证就不能干了?”

质疑声此起彼伏,负责人摆摆手让大家安静,说这是上面的规定,不是我们能改变的,希望大家配合。考证了以后工资也更高,不考证的话,可能确实干不了了。

工人们带着一肚子怨气散了。

我跟王秀兰一起往回走,两人都没说话。八百块钱对我们来说倒不是大问题,毕竟我们平时开销不大,攒了一些钱。可这件事让我们忽然意识到一个残酷的现实——在这个城市里,我们始终只是最底层的打工者,没有任何保障,随时可能因为一纸规定就被扫地出门。

我们像是浮萍,漂到哪里是哪里,永远扎不下根。

这件事在工地上议论了几天,后来大家发现那两个穿衬衣的人再也不来了,消息也没了下文,渐渐地就没人再提了。但它在我心里留下了一个结,一个关于“归属”的结。

我赵大江在工地上干了快两年了,起早贪黑,流血流汗,可我得到什么了?除了兜里那几万块钱,我什么都没得到。没有社保,没有医保,没有住房,没有户口。我就像一台建房的机器,楼盖好了,我就该走了。去下一个工地,继续盖楼,继续当机器。

我要这样过一辈子吗?

坦率地说,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砖瓦厂倒闭之前,我以为我会在砖瓦厂干一辈子。砖瓦厂倒闭之后,我以为我会在工地上干到干不动为止。这就是我们这种人的命,没什么好想的,想多了也没用。

但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我不是一个人,我跟王秀兰在一起,我需要为我们两个人考虑。我们不能一辈子在活动板房里搭伙过日子吧?我们不能一辈子这样东奔西跑吧?我们需要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哪怕只是农村老家的几间旧房子,那也是我们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谁也赶不走我们。

第十一章 工程尾声

日子继续往前走,我们依然在工地上过着平淡而温暖的日子。王秀兰学会了在手机上下载短视频软件,经常看一些做菜的视频,学了不少新菜式,变着花样给我做好吃的。我也跟着学了两招,虽然做得没她好,但也能在她忙不过来的时候搭把手。

九月中旬的一天,王秀兰忽然给我看了一个东西——一张她儿子王浩的照片。照片里的男孩穿着一身校服,站在学校门口,个子很高,目测有一米七八左右,瘦瘦的,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

“你儿子长这么高?”我吃了一惊。

“可不嘛,随他爸。”王秀兰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复杂,既有一种母亲对孩子的骄傲,又有一丝说不清的苦涩。

“这个子比我高一个头,以后要是打篮球,肯定是把好手。”

“他还真打篮球,校篮球队的呢。”王秀兰的语气变得骄傲起来,“上次打电话跟我说,他们学校拿了区里的冠军,他是主力后卫,得了十二分呢。”

“这孩子全能啊,又能读书又能打球。”

王秀兰笑了,很开心的那种笑。

我看着她笑,心里想,这个女人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了。王浩是她黑暗生活里唯一的一道光,是她在这人世间走一遭的最大意义。我爱她,所以我也应该爱她的儿子,爱她的希望,爱她的光。

十月,工地上的进度明显加快了,大家都在赶工期,想抢在年底之前把主体结构封顶。每天加班加点,从天刚蒙蒙亮干到天黑透了才收工。我跟王秀兰见面的时候明显少了,有时候一整天都碰不上一面。

但无论多忙,她每天都会在我宿舍门口放一个保温桶,里面装着饭菜,有时候是米饭配两个菜,有时候是面条,有时候是炒饭。饭菜还是温热的,像是她卡好了时间放下的。

我每次看到那个保温桶,就觉得一天的疲惫都消散了大半。

十一月,王浩的期中考试成绩出来了,全年级第二十九名,比上次又进步了九名。王秀兰高兴得在宿舍里走来走去,像热锅上的蚂蚁似的坐不住,又是笑又是念叨,最后拿起手机给儿子打了电话,絮絮叨叨说了快一个小时。

挂了电话,她忽然跟我说:“赵哥,过年我想带浩浩来这边玩几天。”

“来这边?”我愣了一下,“你丈夫那边能行吗?”

“他不管,他自己都顾不过来,还能管我去哪。”王秀兰的语气忽然变得有些生硬,“浩浩明年就高考了,我想趁过年带他出来散散心,让他看看大城市是什么样子,给他鼓鼓劲。再说了,孩子长这么大,连省城都没来过,说出去都丢人。”

“那行啊,来了我带他去吃好的,逛逛公园商场。”

王秀兰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柔:“赵哥,你对浩浩真好,还没见着面就这么上心。”

我嘿嘿一笑,没说什么。

其实我心里有点紧张。王浩要来了,他会不会看出来我跟她妈妈的关系不一般?他会不会反对?他会不会因此影响学习?这些念头像虫子一样在我心里爬来爬去,让我有些不安。

但我没有说出口。有些事情,车到山前必有路。等王浩来了,再慢慢看情况吧。

十二月初,工地上发生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措手不及的事——那个包工头跑路了。

不是我们的直接老板,是跟我们合作的另一个班组的包工头,姓马,带着手下四五十号人干了三个月的活,拿了项目上的进度款之后,连夜消失了。电话打不通,微信被拉黑,人找不着了。那四五十号工友三个月的工资,加起来小一百万,全打了水漂。

那几天工地上闹得不可开交,四五十号人堵在项目部大门口讨薪,有人扯了横幅,有人叫来了电视台,还有人扬言要去爬塔吊。项目负责人急得团团转,说自己已经把进度款给马老板了,是马老板卷款跑了,跟项目部没关系。

最后是劳动监察部门介入,经过好几天的协调,项目部同意先垫付一部分工资,剩下的慢慢再说。那些工友拿到一部分钱,虽然还差不少,但总算有个交代,闹腾也就渐渐平息了。

这件事给所有工人都敲了一记警钟。谁也不知道自己跟的包工头靠不靠谱,会不会有一天也卷款跑路。大家都是靠力气吃饭,挣的都是血汗钱,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如果被人骗走了,连哭都没地方哭。

我私下跟王秀兰说:“咱们得小心点,以后工资尽量让表哥直接打到卡上,别经过包工头的手。”

她点点头,说:“赵哥,你能不能在老家那边找找门路,咱们以后回老家那边的工地上干?离家近,心里踏实。”

我怔了一下,没有回老家那边干过活,但她说得对,离家近一些,心里确实踏实。

但我心里想的是另一件事——她说“咱们”,是把我当成她未来生活的一部分了吗?

这句话让我高兴了好几天。

十二月下旬,工地上开始准备放年假了。项目负责人开会说,按照目前的进度,再过两三个月,主体结构就能封顶了,最多到明年三月底,这个项目就基本结束了。

工程结束,就意味着所有人都要散伙了。

这个消息像一块石头,投进了我心里那潭还算平静的水里,激起了阵阵涟漪。

三月底,还有三个月的时间,我们这个持续了两年多的“搭伙过日子”,就要画上句号了。到时候,我跟王秀兰怎么办?她回老家照顾丈夫儿子,我也回老家照顾老母亲,然后我们天各一方,逢年过节发个消息问候一下,慢慢地变成彼此通讯录里的一个沉默的名字?

不,我不要这样。

我想跟她一直走下去,不管以什么方式,不管在哪里,我都要跟她在一起。

可我该怎么跟她说呢?

第十二章 决定

春节过后,我和王秀兰又回到了工地。这是我们在工地上的第三个年头,也是这个项目的最后一年。

王浩是正月初八来的。小伙子比照片上看起来还高,一米八的个子,瘦得跟竹竿似的,浓眉大眼,长得很精神,还有点腼腆,跟王秀兰不太像,跟刘建国倒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我请了两天假,带他们母子俩在省城转了转。先去动物园看了大熊猫,又去了科技馆,晚上在商场里吃了顿火锅。王浩不太爱说话,但看得出来他挺高兴的,尤其是在科技馆里看到那些新奇玩意儿的时候,眼睛亮得跟灯泡似的。

吃饭的时候,王秀兰去上洗手间了,桌上就剩下我和王浩两个人。小伙子低头扒饭,我琢磨着该怎么跟他聊聊。

“浩浩,你学习上有什么困难没有?”我先开了口。

“还好。”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数学和物理稍微弱一点。”

“那得抓紧了,你是理科生吧?数学和物理可是大头。”

“嗯,我知道。我妈每次打电话都跟我强调。”

我笑了一下:“你妈为你的学习操心得很,她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把钱都省下来给你交学费、买资料。”

王浩放下筷子,看着我,眼神很认真:“赵叔,我知道我妈不容易。你放心,我一定好好考,不让她失望。”

我点点头,心里对这个懂事的小伙子又多了几分好感。

过了一会儿,他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赵叔,我妈这几年轻松了不少,比前两年开心多了。谢谢你。”

我愣住了,然后鼻子猛地一酸,眼眶差点没兜住。

这个十八岁的孩子,什么都知道。他知道他妈妈一个人在工地上有多苦,知道她以前的日子有多难熬,也知道我在这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他用一句“谢谢你”,承认了我和他妈妈之间的一切,也表达了对我这个“外人”的接纳。

那一刻我心里暗暗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对王秀兰好,对她的儿子好,不辜负这份难得的信任。

王浩在省城待了三天就走了,临走的时候,我塞给他一个红包,里面有两千块钱。他推辞了半天不肯要,王秀兰也说别给别给孩子惯坏了,我硬塞进他的书包里,说这是赵叔给你的压岁钱,好好读书,考上大学赵叔给你包个大红包。

小伙子眼眶红了,上车前回头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有千言万语,但他什么都没说,转身上了车。

车开走后,王秀兰站在路边,眼泪掉了下来。我递了张纸巾给她,她接过去擦了擦眼泪,带着鼻音说:“浩浩说,谢谢你。”

“我知道。”我说。

“他还说,让我对你好点。”

我看着她,她看着我。路边的行人来去匆匆,谁也没注意到这对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女,正在用一个眼神诉说着千言万语。

那天晚上,我和王秀兰在那间活动板房里,第一次认认真真地谈了一次心。

不是平时那种家长里短的闲聊,而是掏心窝子的、把话说开的那种谈。

“嫂子,工程快结束了,你想过以后的事吗?”我开门见山。

王秀兰沉默了好一会儿,说:“想过,想过很多次,但越想越乱,就不想了。”

“那咱们现在想想吧。”我说,“工程结束了,你有什么打算?”

“我?我还能有什么打算?回老家呗,浩浩考完试了,我得回去照顾他这几个月,等他去上大学了,我再出来干活。”她顿了顿,声音低了下去,“至于别的,我没敢想。”

“那你跟我的事呢?”我直直地看着她,“咱俩的事,你没想过吗?”

王秀兰低着头,双手绞在一起,不说话。

“嫂子,我跟你说句实话。”我深吸一口气,把在心里憋了很久的话说了出来,“这两三年,是我这辈子过得最踏实、最暖和的日子。以前我一个人,像一株没根的草,风往哪吹我就往哪倒。直到遇见你,我才知道什么叫过日子,什么叫家。”

王秀兰抬起头,眼睛里有泪光在闪。

“我知道你情况特殊,你有丈夫,有家,我没资格要求你什么。”我的声音有些发抖,但我努力让自己说下去,“但工程就要结束了,我不想咱俩就这样散了。我想跟你在一起,不管是以什么方式,哪怕你回到你的家里,我在你的家旁边搭个棚子住,只要能天天看见你,天天能跟你说上一句话,我就知足了。”

“赵哥,你别说了。”王秀兰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不,让我说完。”我的眼眶也红了,“我想问你一件事,这件事我今天必须问清楚。工程结束以后,你愿不愿意继续跟我在一起?不是搭伙过日子那种在一起,是真真正正的在一起,是以夫妻的名义,光明正大地过下半辈子?”

话说完,我的眼泪也掉了下来。

四十多岁的大男人,在工地上扛钢筋、搬水泥都不皱一下眉头的硬汉,此刻对着一个女人掉了眼泪。我不觉得丢人,因为这句话我憋了太久太久,从她给我送第一个保温桶的那天起,这句话就在我心里生了根,长了好几百个日夜,今天终于破土而出了。

王秀兰哭得很伤心,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肩膀一耸一耸的。我没有上前安慰她,因为我知道她需要哭出来,这些年的委屈、压抑、隐忍,都需要借着这场哭泣宣泄出来。

过了很久,她才慢慢止住了哭,用袖子擦了擦脸,抬起头看着我。她的眼睛红红的,鼻头红红的,但眼神出奇地坚定。

“赵哥,”她的声音沙哑但清晰,“咱们在一起搭伙这么多年,你对我的好,我全都记在心里。我不是石头,我也是个有血有肉的女人,我也有感情,我也想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可我们家的情况你也知道,刘建国虽然瘫了,但法律上他还是我丈夫。我现在不能离婚,不是我跟他还过下去,而是浩浩马上要高考了,我不能在这时候闹出这种事来,影响孩子一辈子。”

她停顿了一下,咬了咬嘴唇。

“浩浩考完试,上了大学,我就回去跟刘建国把离婚办了。他放也得放,不放也得放,我不想一辈子守着一段名存实亡的婚姻过日子。这些年我欠他的已经还清了,我不欠他的了。”

“办完离婚之后,赵哥,你愿不愿意娶我?”

说到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她的声音轻得像蚊子叫,脸红得像发了烧。

我愣住了。

虽然这是我一直在等的话,虽然这是我做梦都想听到的话,但当它真的从王秀兰嘴里说出来的时候,我还是像被雷劈了一样,整个人僵在那里,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了,什么都说不出来。

“你不愿意?”王秀兰的声音带着一丝紧张。

“愿意!”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几乎是吼出来的,“我愿意!我当然愿意!我等这句话等了两年了!”

王秀兰破涕为笑,用手捂住了脸,耳朵红得要滴血。

我也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又掉了下来。

我们就这样面对面坐着,哭一阵笑一阵,像两个疯子。

但那一刻,全世界没有比我们更幸福的两个疯子了。

那是我跟王秀兰之间定下的一个约定,也是我们之间最大的一个秘密。瞒着工地上所有的人,瞒着她的儿子,瞒着她老家的丈夫,只属于我们两个人。

她说得对,王浩高考在即,不能让他分心。一切都要等高考结束之后再说。在此之前,我们还是老老实实当我们的工友,踏踏实实搭伙过日子,把最后的这两个多月一起过好。

那天晚上,王秀兰做了四个菜——麻婆豆腐、回锅肉、鱼香肉丝、番茄蛋汤。我们俩像过年一样,把折叠桌搬到宿舍门口,借着路灯的光,对着一大碗米饭大快朵颐。

“嫂子,以后咱们家的饭,都是你来做。”我一边扒饭一边说。

“你想得美。”她一边给我夹菜一边说。

“那我做也行,不过我做的没你做的好吃。”

“你是懒。”

我们笑着斗嘴,像一对老夫老妻一样自然。

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投在活动板房的外墙上,两个影子靠得很近,几乎要重叠在一起。

第十三章 最后的冲刺

年后复工,工地上的节奏明显加快了。项目负责人天天在现场盯着,催进度、催质量,每个人的神经都绷得紧紧的。三月底要封顶,这个目标像一座大山,压在所有人心上。

为了赶工期,工地上开始两班倒,白班和夜班轮流上。我跟王秀兰被分到了不同的班次,我上白班,她上夜班。这样一来,我们见面的时间就更少了,有时候连着好几天都碰不上面,只能靠手机联系。

“今天累不累?”

“还行,就是肩膀有点酸。”

“晚上回去用热水敷一下,早点睡。”

“你也早点睡,别熬夜。”

这样的对话每天都在上演,简单、琐碎,却是我疲惫了一天之后最大的安慰。

三月初,王浩的学校召开了高考百日誓师大会。王秀兰在手机上看到了儿子发来的照片,小伙子穿着校服站在操场上,手上举着一个写有“拼搏百日,圆梦川大”的牌子,表情坚定而自信。

“你儿子真有出息。”我说。

“你儿子。”王秀兰纠正道。

我愣住了,然后不争气地红了眼眶。

她说“你儿子”,不是“我儿子”,是“你儿子”。她把我当成了王浩的亲人,当成了这个家庭的一部分。这三个字,比任何情话都动人。

从那天起,每天晚上我都会跟王秀兰一起给王浩发一条微信,有时候是鼓励的话,有时候是简单的“加油”两个字,有时候是发一张自拍,背景是我们灰头土脸的工地。

王浩从来不多回,但每次都会回一个“OK”的手势。那个简单的手势,足以让他妈妈高兴一整天。

三月中旬,我的腰疼又犯了,疼得厉害的时候弯都弯不下去。王秀兰让我去请假休息,我说不用,扛一扛就过去了。她拗不过我,就去药店买了膏药,每天晚上帮我贴上,早上再揭下来。

有一天晚上,她给我贴膏药的时候,忽然说了一句:“赵哥,你说咱们以后,是不是也该买一套房子?”

我被这个突如其来的话题吓了一跳,半天没反应过来。

“买房子?在哪儿买?”

“老家的县城。”她一边贴膏药一边说,“我打听了,县城的房价这几年一直在涨,现在不买,以后更买不起了。咱们这些年攒了些钱,我这边大概有八万多,你那边呢?”

“我有六万多。”我说。

“差不多十五万了,再攒一年,够付首付了。买个小两居,咱们住一间,留给浩浩一间,等他以后结婚的时候,也算有个窝。”

她说得很认真,好像明天就要去看房似的。我看着她认真的侧脸,心里热乎乎的,像是冬天里喝了一碗热姜汤。

“嫂子,你连这个都想好了?”

“当然要想。”她把膏药贴好,拍了拍我的腰,“你这个人,什么都不想,那就我来想。过日子嘛,总得有个人操心。”

我忍不住笑了,拉过她的手,放在手心里。她的手很粗糙,有很多老茧和裂口,但对我来说,这是世界上最温暖的手。

“嫂子,以后家里的事,都归你管。大事你说了算,小事也你说了算。”

“那什么是大事什么是小事?”

“你说了算的事就是大事,你不想说的事就是小事。”

她被我绕晕了,但笑得很开心。

日子在忙碌中飞逝,三月底如期而至。

封顶那天,工地上搞了一个简单的仪式,放了鞭炮,挂了横幅,项目经理和甲方代表都来了,说了几句场面话,大家鼓掌,然后散了。没有人注意到,站在人群最外围的两个建筑工人,手悄悄地牵在了一起。

封顶之后,工程并没有马上结束,还有大量的收尾工作要做——砌墙、粉刷、安装门窗、做防水、铺水电,零零碎碎的活,至少还得大半个月。但对我和王秀兰来说,封顶就像是一个信号,告诉我们分别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距离工程结束还有一个多月的那个晚上,王秀兰忽然跟我说:“赵哥,我今天给浩浩打电话了,他说他现在每天学习到凌晨一点多,早上五点半就起来背英语。”

“这孩子也太拼了,身体吃得消吗?”

“我也是这么说他的。他说没事,年轻扛得住。”王秀兰叹了口气,“你说这孩子,怎么这么像我呢?犟得很。”

“随你。”我说。

“随我?我觉得随你。”她一本正经地说。

我看着她,她看着我,然后我们一起笑了。

距离工程结束还有二十多天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跑到镇上最大的商场,在一家金店里花了三千多块钱买了一枚金戒指。戒指不贵,克数也不大,但样子挺好看的,上面刻着一朵小小的花。

我把戒指揣在贴身的口袋里,每天晚上摸一摸,确认它还在。我在等一个合适的机会,一个能让我把戒指戴到王秀兰手上的机会。

不是求婚,我们都过了求婚的年纪了。只是想把我的心意变成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戴在她的手上,让她知道,不管以后路有多难走,都有一个人陪着她。

第十四章 最后的请求

距离工程结束还有两天的时候,整个工地上都弥漫着一种即将散伙的气氛。工友们开始收拾行李,互相留电话加微信,说以后有机会再一起干活。有人约着去喝酒,有人约着去打牌,有人约着明年去另一个工地。

每个人都在说“后会有期”,但大家都知道,这个行业里的人像候鸟一样四处迁徙,这一别,很可能就是一辈子。

王秀兰这两天明显有些不对劲,总是在走神,跟她说话的时候要叫两三遍才有反应。我问她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她说没有,就是有点累。我没多想,只当她是赶工期赶的,让她早点休息。

工程结束的那天,天公不作美,从早上开始就下起了蒙蒙细雨,到了下午,雨越下越大,天地间灰蒙蒙一片,远处的塔吊在雨雾里若隐若现。

收尾工作全部完成是在下午三点多。项目负责人召集所有人开了个简短的总结会,发了一封感谢信,说了一堆感谢的话,然后宣布项目正式结束,工资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打到每个人的卡上。

从项目部出来,工人们三三两两地散去,各自回到宿舍收拾东西。我心情有些沉重,不是因为舍不得这个工地,而是因为舍不得跟王秀兰朝夕相处的日子就要结束了。以后,我们还能不能像现在这样天天见面?我不知道。

我在宿舍里慢吞吞地收拾东西,把衣服叠好放进编织袋里,把工具擦干净装好,把床铺拆了,被褥卷起来。每做一件事,都觉得像是在跟过去的日子告别。

收拾到一半的时候,手机震了一下。王秀兰发来一条消息:“赵哥,你来一下后院。”

后院是工地后面的一片空地,堆放废弃材料的地方,平时没什么人去。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约我去那里,但我还是放下手里的东西,拿起伞出了门。

雨下得很大,我撑着伞走到后院,远远地看见王秀兰站在那棵歪脖子树下,没有打伞,头发和衣服都湿透了,贴在身上。

“你怎么不打伞!”我赶紧跑过去,把伞举到她头顶,把她整个人罩在伞下。

她抬起头看着我,雨水从她的脸上流下来,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她的嘴唇在发抖,脸色发白,但眼神里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光——那种光是炽热的、决绝的、拼尽全力的。

“赵哥。”她的声音在雨声里显得很轻,但每一个字都清晰地传进了我的耳朵里。

“我要回家了。”

“我知道,我也收拾好了,咱们一起——。”

“不。”她打断了我,“你听我说完。”

我愣住了。

“赵哥,我回去就跟刘建国提离婚。不管他同不同意,这件事我都得办。我不想再等了,这几年我已经想得很清楚了,我要为自己活一回。”

她从湿透的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打开,里面是一张银行卡。

“这张卡里有这三年我攒下来的十万块钱,加上你寄回老家那些钱,你让你家里人帮忙,凑一凑,应该够在县城付个首付了。浩浩下半年去上大学,我把他安顿好了就来县城找你。咱们先把房子买了,哪怕小一点、旧一点都没关系,那是咱们自己的家。”

她把卡塞进我手里,我的手被她的湿手冻得一哆嗦。

“嫂子,你这是……”

“赵哥,这辈子能遇见你,是我最大的福气。”她的眼泪终于和雨水混在了一起,“这两天我想了很多,想我们这三年怎么过的,想你对我的好,想你对浩浩的好。我把这些年攒的钱都给你,是想告诉你,我不是一时冲动,我是认真的。”

“我也是认真的。”我握住她的手,感觉到她的手在发抖。

“我知道你是认真的。我比谁都清楚……”她哽咽了一下,“但有一件事,赵哥,我今天必须求你。”

她看着我,雨水模糊了她的眼睛,但她没有眨眼。

“帮我照顾好浩浩,行吗?”

这句话像一记闷雷,炸在我耳边,震得我脑子里嗡嗡作响。

“帮他?”我感觉声音都不像是自己的了,“你这是什么意思?浩浩不是马上要去上大学了吗?我怎么照顾他?”

王秀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像是在积蓄所有的勇气。

“浩浩考上大学之后,会来省城上学。他一个人在这边,我不放心。赵哥,你能不能也留在省城,找个工地干活,帮我看着浩浩?我不需要你给他钱,他的学费生活费我都出,就是让你帮我看着他,隔段时间去看看他,别让他学坏了,别让他走歪路。有什么事你给我打电话就行。”

“赵哥,我知道这个请求很过分,我没有资格把你绑在我身边,让你帮我照顾我的儿子。可是除了你,我实在找不到第二个人可以托付了。我家里那个男人,你也知道,他就是个废人,指望不上。我在老家也没什么靠得住的人。只有你了,赵哥,只有你。”

“浩浩是我全部的希望,我不能让他出一点差错。以前我都是自己在外面打工,孩子在老家,我天天提心吊胆的,生怕他学坏了。现在他要来省城上大学了,我更不能让他一个人,可我自己又回不去,我还要挣钱养家……”

她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几乎被雨声盖过。

“赵哥,我知道我求你这件事,是我自私了。你要是不愿意,我也不会怪你。我就是想让你知道我的心思——我信得过你,我只信得过你。”

听着她的话,我整个人像是被定住了一样,动弹不得。

让我留在省城,帮她照顾她儿子?

我赵大江,一个建筑工地的工人,一个连自己都活得稀里糊涂的粗人,凭什么去照顾一个大学生?我能照顾他什么?教他搬砖?教他绑钢筋?还是教他怎样在工地上扛过最热的中午?

但她那双被雨水和泪水打湿的眼睛,那份因为信任而孤注一掷的请求,让我浑身发烫。这辈子,从来没有一个人,如此毫无保留地将所有希望寄托在我身上。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小了些,雨丝细密而绵长,像极了这三年里所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我看着她湿透的头发贴在额头上,看着她单薄的身子在雨中微微发抖,忽然想起三年前她帮我铲砂浆的那个下午,想起她给我送鸡汤时红着脸的样子,想起来她红着脸问我愿不愿意娶她的那个晚上。

这个女人,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她的积蓄和她的儿子,毫无保留地交到了我手里。

我不是不答应,我是怕辜负了她的这份信任。

“嫂子,你让我想想。”我说。

“好。”她点点头,声音很轻。

我们在雨里站了很久,谁都没有说话。雨水打在伞面上,发出沉闷的声响。远处有工友在喊谁的名字,声音被雨幕隔得很远很远。

过了大概有五分钟,或者十分钟,又或者更久,我不确定。我低下头,看着她湿漉漉的眼睫毛,看着她冻得发紫的嘴唇,看着她抬起头时颈间那根因为瘦而显得格外突出的锁骨。

我忽然做了一个决定。

不是因为她求我,不是因为可怜她,也不是因为那十万块钱。

是因为,如果换作是我,我也会这么做。把所有希望都压在一个人身上,不是因为别无选择,而是因为那份信任太沉了,沉到除了那个人,谁都接不住。

“嫂子,我答应你。”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塞进我的手里。我低头一看,是一把钥匙,一把普通的黄色钥匙,上面贴着一小块胶布,胶布上用圆珠笔写着三组数字,看起来像是门牌号和密码。

“我前两天去找的房子。”她的声音带着一种如释重负的轻快,“就在浩浩大学旁边,老旧小区,小两居,一个月一千二,我付了三个月的定金,这是我的全部了。赵哥,辛苦你先去住下来,把家安顿好。家里该添置的东西你看着买,钱不够的话……我再想办法。”

我握着手里的钥匙,看着胶布上一笔一划写下的数字,忽然觉得这把钥匙比任何东西都重。

我没有问她如果王浩考不上那个大学怎么办,也没有问她三个月以后房租到期了怎么办。这些现实的问题像刀子一样锋利,但在这一刻,我不想让它们破坏了这份珍贵的信任。

“好。”我说,“我等你回来。”

她站在雨中,低着头,双手插在湿透的外套口袋里。雨丝从伞沿飘进来,沾在她的头发上,像清晨的露水。她什么也没再说,肩膀却慢慢地、几乎不可察觉地放松了下来。

像一个在风雨里飘摇的人,终于踩到了实地。

那把黄色的钥匙攥在我手心里,硬硬的,硌得我掌心生疼。

但我们都知道,比钥匙更重的,是她托付给我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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