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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下午,韩国首尔瑞草区首尔高等法院(Seoul High Court)内,韩国前总统尹锡悦以被告身份出庭,接受“妨碍司法等罪”二审宣判。负责审理戒严关联案件的首尔高院刑事1部当庭把一审5年刑期改判为7年,并将此前部分无罪项改判有罪,认定其在2024年12月“紧急戒严”之后,先后涉及阻碍逮捕、删除加密电话记录、制作并弃置虚假戒严文件,以及向境外媒体发放失实说明材料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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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尹锡悦(中)在首尔高等法院二审宣判现场
二审改判7年,首尔高院追加认定多项罪责
公开判决信息显示,这次二审由首尔高院专门审理戒严案件的刑事1部作出,当庭宣告尹锡悦因特种妨碍公务、滥用职权妨碍权利行使等罪,刑期由一审5年提高至7年。特别检察组在二审结案时主张判处10年有期徒刑,法院最终未采纳这一量刑幅度,但对一审若干无罪判断作了改判。这也是首尔高院“内乱专门审判庭”成立后的首份判决。
二审维持有罪的部分,包括尹锡悦指示动用总统警卫处(Presidential Security Service, PSS)人员,阻碍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Corruption Investigation Office for High-ranking Officials, CIO)执行逮捕令;命人删除涉戒严调查对象所使用的加密电话通信记录;并在戒严解除后,补做一份看似经过正常国务会议和副署程序的戒严宣布文件,再将其丢弃。二审同时把一审中的部分无罪项改判为有罪,认定尹锡悦不仅侵害了9名国务委员对戒严事项的审议权,也应对一份含有“并无破坏宪政秩序意图”等内容的对外说明材料负责,该材料随后被要求向境外记者发布。
法庭在量刑说明中对几个动作都作了明确评价。对于阻碍逮捕,法庭认为,被告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为阻止法院签发的逮捕令执行,动用了国家机关人员和物理阻拦手段;对于总统警卫处的使用方式,法庭直接指出,尹锡悦把警卫人员当作“私兵”使用。对于对外说明材料,法庭认为,这不仅是对戒严程序错误的掩盖,也可能向国际社会提供错误信息,影响韩国国家信用和公众知情权。
大法院程序4月30日启动,戒严后案件仍在并行
这起妨碍司法案的事实基础,仍然来自2024年12月3日晚那场持续约6小时的戒严。公开资料显示,尹锡悦当晚通过电视讲话宣布紧急戒严,随后国会表决要求解除,戒严令在数小时后撤销。12月14日,韩国国会以204票赞成、85票反对通过弹劾案;2025年4月4日,韩国宪法法院(Constitutional Court)以8比0一致意见维持弹劾,尹锡悦被正式免职。
进入刑事程序后,执法动作很快转入总统官邸和法庭。2025年1月3日,办案人员首次前往首尔汉南洞总统官邸执行逮捕令,与警卫力量对峙约6小时后未能完成执行;1月15日,办案机关第二次进入官邸,于上午10时33分将尹锡悦带离。到2025年7月10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Seoul Central District Court)又就戒严相关指控对已失去总统豁免的尹锡悦签发拘捕令,使其第二次被羁押。2026年1月16日,首尔中央地院就这起妨碍司法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5年有期徒刑。
案件并未在4月29日止步。公开庭审材料显示,特别检察组4月6日在二审结案时维持10年求刑;4月29日,二审改判7年;4月30日,特别检察组又就“虚假公文书行使”这一仍维持无罪的部分向韩国大法院(Supreme Court)提起上诉,主张相关文件即便未对外公布,仅保存在总统室内,也已具有作为总统记录物被使用的性质。辩护人同日重申将继续上诉。公开信息还显示,尹锡悦目前同时面对8起案件审理,今年2月已在主导内乱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这起二审改判7年的妨碍司法案,只是“12·3戒严”后续追诉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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