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中文互联网上突然炸出一条“荷兰正式改名为尼德兰”的消息,不少人急着转发科普,说以后再叫“荷兰”就落伍了,必须改口叫“尼德兰”才显得有见识。可真相其实特别简单:荷兰政府只花了20万欧元,把海外旅游宣传的logo换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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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标识是“Holland”搭配郁金香图案,新版换成了“NL”加全称“Netherlands”,国家的正式名称从头到尾没改过,中文译名“荷兰”也始终有效,荷兰驻华使馆还专门发了声明辟谣。这场看似“改名”的操作,说到底就是个旅游引流策略——阿姆斯特丹的游客多到堵路,政府想把人流往乌得勒支、弗里斯兰这些冷门省份引一引罢了。
很多人不知道,就连英文里用来称呼荷兰人的“Dutch”,原本也根本不是特指他们。这个词源自拉丁语里的“theodiscus”,本意就是老百姓日常说的日耳曼方言,早期泛指所有说日耳曼语的族群,今天的德国人、荷兰人、比利时北部居民都包含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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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英国和荷兰为了抢海上霸权,前后打了四场仗,从1652年一直打到1674年。英国人战场上赢了还不够,还玩起了语言贬低的把戏,故意把“Dutch”这个词死死扣在荷兰人头上,还造了一大堆带贬义的短语:比如“Dutch courage”是骂人家“酒壮怂人胆”,“go Dutch”说AA制,原本也是嘲讽荷兰人小气。那时候德国还没统一,四分五裂的小邦国没人站出来反对这个叫法,等1871年德意志帝国成立,“Dutch”指代荷兰人早就成了英语世界的惯例,德国人只能另用“German”来称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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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里“荷兰”这个名字,也不是一开始就定下来的。明朝万历年间,荷兰人的船第一次开到广东沿海,当地老百姓管他们叫“红毛鬼”“红夷”,书面上大多写成“和兰”,叫法乱得很。一直到1794年,乾隆皇帝在官方文书里亲笔定下规矩,把这个国家的译名正式定为“荷兰国”,“荷”与“兰”两个字雅致周正,总比“红毛”听着体面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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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即便有了皇帝的钦定,清末签条约的时候,还是有不少文书里混用“和兰”和“荷兰”,真正让这个名字在全国彻底固定下来的,是1944年的一份外交备忘录。那年荷兰驻重庆使馆给国民政府递了申请,说日本方面一直用“和兰”指代荷兰,而当时中国正处在抗战中,口号里的“和”字容易引发歧义,请求中方统一使用“荷兰”这个写法,国民政府很快就批准了。
有意思的是,这份备忘录的起草人,是荷兰外交官高罗佩。他的中文造诣极高,后来还用英文写了《大唐狄公案》,把狄仁杰塑造成了风靡西方的“东方福尔摩斯”。一个荷兰人,亲手敲定了自己国家的中文官方译名,又靠写中国的故事让西方迷上了大唐文化,这件事本身就藏着命名的真相:从来不是谁占着理就能定名字,而是谁在关键节点开了口,谁就握有话语权。
其实荷兰人从来没被“叫错”过,Holland本来就只指代北荷兰省和南荷兰省,两个省加起来只占全国七分之一的地盘,可阿姆斯特丹、鹿特丹这些核心港口全在这儿,17世纪荷兰当上“海上马车夫”的时候,全世界只记得这两个省的港口、奶酪和东印度公司,久而久之,就用Holland代指了整个国家。
到了后来,荷兰人也看开了,不仅不纠结这个“误称”,反而把Holland和Dutch做成了自己的品牌资产:荷兰奶酪直接标“Holland Cheese”,摄影里的倾斜构图就叫“Dutch Angle”,连国家队的队服上都印着Holland的字样。当年英国人用来骂人的词,如今反倒成了荷兰的文化附加值,说到底,命名这件事从来就没有绝对的对错,只有谁有话语权、谁能让大家记住、谁愿意一直用。
语言这东西,从来就不是靠学者坐在书斋里定规矩的,而是千千万万普通人在日常使用里磨出来的。就像“荷兰”这两个字,它不是最贴合原文的音译,也不是最精准的地理指代,可我们用了两百多年,它就成了刻在中国人认知里的名字。词典里“荷兰”永远排在“尼德兰”前面,订机票时目的地永远写着“荷兰”,这就是最鲜活的语言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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