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有一个法院判决的案例,让很多打工人觉得心里痛快。
2021年1月4日,刘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自2021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3日。
合同期间, 工刘某因爷爷过世请假奔丧,事后被公司按旷工处理,直接丢了工作。
刘某觉得太不公平,就起诉了公司。
后来法院判公司违法,要求他们支付员工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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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胜诉的背后,是打工人满心的委屈和无奈,更是对职场人情味缺失的深刻拷问。
打工人在外打拼,谁不是背着生活的压力,咬着牙往前冲?
可面对亲人离世,想回去送最后一程,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
刘某明明按流程提交了请假申请,人事部门也签了字,可公司转头就不认账,说“未经部门主管审批”。
在公司眼里,员工的孝心,还不如一张没签完的审批单?
更让人寒心的是,公司还倒打一耙,说刘某“不能胜任岗位”。这帽子扣得,简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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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现实里,这样的事太多了。
有人生病了,不敢请假,怕被扣工资、被穿小鞋;家里有急事,跟领导请假还要看脸色,仿佛自己犯了多大的错。
员工勤勤恳恳干活,为公司创造价值,可在某些公司眼里,员工就像是没有感情的机器,连基本的人情味儿都不配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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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劳动法》里明明写着,劳动者有享受丧假的权利。公司手握审批权,也不能拿着鸡毛当令箭,把员工的合理诉求当成耳旁风。
法院的判决算是给了刘某一个公道,也给所有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行使用工权,得有底线,得尊重公序良俗。
当然,打工人也得讲诚信,不能总是找各种虚假的借口请假。
希望这个案例,能让更多的公司明白,员工不是工具,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多一点理解,多一点包容,才能让员工真正把公司当成家,才能一起把事做好。
也希望打工人在遇到不公的时候,能像刘某一样,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毕竟,打工人合理的尊严,容不得被随意践踏。
别让职场只剩冰冷的制度,多一点人情味,才能让打工人的心更暖,让企业走得更远。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欢迎说一说你遇到的请假糟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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