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给养猪场送来真金白银。近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生猪规模养殖主体培育激励实施细则》《生猪规模场稳产能激励实施细则》,打出“扩规模、稳产能”政策组合拳,以真金白银助力生猪产业提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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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内,全省饲养量首次达2000头以上,且纳入监测、完成备案并接入全省生猪生产智慧管理平台的规模养殖场,可获省级财政一次性10万元激励,引导行业向规模化、标准化转型。
针对能繁母猪保供需求,2026年4月至12月,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其存栏能繁母猪(不含后备母猪)按每头50元标准获一次性补贴。补贴分两批发放:以4月末存栏量为基准发首批资金,12月末较4月末增加的部分发第二批激励资金,精准调动养殖场保母猪、稳产能积极性。
为确保政策落地,两项细则均强调“快速兑现、公开透明”。省级财政先预拨、后清算,2027年2月完成全年审核上报。规模培育激励实行季度核实,公示5天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资金直达养殖户“一卡通”或法人基本账户;稳产能激励分别在2026年5月31日、2027年1月30日前完成拨付。同时,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省、市、县三级部门将联合监管,确保资金精准发放。
目前,各地已结合规模养殖场包联服务等工作启动政策宣传,指导养殖户了解申报流程,全力推动政策见效。此次双激励政策的出台,既是落实国家生猪稳产保供部署的具体举措,也将为全省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赵蝶)
编辑:赵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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