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虚假宣传,就是虚假承诺,甚至收钱不办事。九个月期间,湖北至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至南所”)被投诉高达2588件,几乎平均每天被投诉近10件,严重损害律师行业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近日,湖北省司法厅公布《湖北省司法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鄂司律罚决字〔2026〕1 号》,给予至南所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30日,至南所登记设立,合伙人为王某、陈某、曹某某。按规定应由至南所登记时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实际王某、陈某均未出资。
至南所成立后,其实际控制人员利用至南所律师事务所资质办理企业微信,交由咨询公司人员实际使用。咨询公司人员直接以至南所名义,通过微信、私信等方式向委托人进行案件结果承诺、虚构办案进展,以此招揽业务。至南所通过多个非律所对公账户,收取委托人的服务费、保全费,且未开具合规收费凭证,收费行为完全脱离律所统一管理。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5日期间,至南所银行账户向11家咨询、广告公司转账合计13023936.21元。2025年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武汉市累计收到涉及至南所因虚假宣传、虚假承诺、收钱不办事等各类投诉件达2588件,严重损害律师行业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与此同时,至南所在行政调查及整改阶段,就与咨询公司合作的关键事实作出虚假陈述,提交与客观证据相悖的虚假整改材料。
上述事实有司法行政机关询问调查笔录、至南所违法行为调查证据、至南所银行流水等证据予以证实。
湖北省司法厅认为,至南所在执业过程中存在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展合伙人及推选负责人、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违规接受委托和收取费用、律所管理失控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二)(四)(七)(八)项规定的应予处罚的情形。依据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从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给予湖北至南律师事务所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2025年2月,湖北省司法厅因律所与咨询公司不当勾结吊销湖北山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本次是因此吊销的第二家。
据悉,2025年9月,为切实强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监管,在前期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基础上,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25年9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聚焦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某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公开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开展重点线索核查,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有效维护法律服务良好秩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附:2026年3月全市律师行业投诉(举报)情况通报
2026年3月,全市律师事务所被投诉(举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举报)数量排名前50的律所
![]()
![]()
![]()
![]()
注:1.数据统计期间为2026年2月25日至3月24日。
2.标注*的律所已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标注☆的律所已提请省司法厅给予行政处罚;标注的律所为市司法局已立案办理;标注△的律所为市律协已立案办理。
3.本数据不含重复件。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规范管理。
要严格规范案件受理、委托代理、收费管理、办案流程和服务回访等工作,加强对律师执业全过程的管理和约束,督促律师依法规范执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二)抓好投诉高发问题的针对性整治。
各律师事务所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代理履职、沟通协调、服务承诺、收费争议等方面开展专项排查,及时补齐制度短板和管理漏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前端、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武汉市律师协会
2026年4月22日
【来源:长江日报-长江网】
更多出行游玩、民生资讯、办事服务等精彩内容,欢迎下载九派新闻APP查看,还有不定期抽奖活动等你参与哦。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