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蔡宜芳/综合报导
南韩女团「宇宙少女」出身的大陆女星吴宣仪,近日传出十年约满欲解约,却爆发合约纠纷。其经纪公司乐华娱乐虽发声否认指控,然而,30日却流出吴宣仪母亲与公司谈判的影片,吴妈妈强烈控诉「从未看过合约」,掀起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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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宣仪近日与经纪公司乐华娱乐爆发合约纠纷。(图/翻摄自微博/吴宣仪_Betty)
公司称「没约定就没有」 吴妈妈质问:是说我们卖给你了?
影片中,吴妈妈情绪激动指出,合约明订所有经纪合同应供过目,但现实是「十年从来没有看过」。她直言,自己曾多次到公司询问,却总被以「这是秘密」为由拒绝,连女儿吴宣仪本人都没看过。面对指控,乐华代表并未直接否认,反倒冷淡回应:「我不是说她没看,其他人也没有看。」并频频要求吴妈找出条款依据。
随后,吴妈妈的陪同人询问商业合约是否都有吴宣仪亲自签字,吴妈妈强调「从来没有签,也不给我们签」,所有的拍戏、广告合约全由公司代表代签。对此,公司方辩称「这就是经纪公司的作用」,否则艺人自行签字恐要承担法律风险,更强硬表示「没有约定就没有(过目)」。吴妈妈则不满反击,认为双方是平等合作关系,对方签了什么合同,合作方理应知情,更心碎质问公司:「那意思是说我们卖给你了?」
吴宣仪的妈妈控诉从未看过合约内容。(图/翻摄自微博)
吴宣仪十年没看过合约 网友傻眼「什么诈骗公式」
虽然公司方代表不断强调说话要「有依据」,表示理解吴宣仪母女的不适,但对合约透明度的态度依旧僵持不下。吴妈妈则坚持「我们合作,双方都要知道对方合同」,不愿接受长期被蒙在鼓里的现况,影片引网友纷纷声援「感觉公司好强词夺理」、「多苛刻的合约都不敢给当事人看」、「十年不给看合约,并越过本人安排工作,这什么诈骗公式」。
此前,吴宣仪被传和乐华的十年经纪合约已于2月24日正式到期,而她早在2月6日便以书面通知公司,表明不再续约的立场,然而乐华娱乐以合约中的「自动续约条款」为由拒绝结束合作,该条款规定,若合约到期时任何一方不同意解约,合约将自动延续一年,且未限定续约次数。
吴宣仪方面认为此条款涉嫌违反大陆《民法典》第496条及第497条,剥夺了艺人自主解约的权利,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乐华则坚称该条款有效,并要求合约自动延续。除了自动续约条款的争议外,吴宣仪还指控乐华娱乐十年间未曾提供演艺及代言合约的完整文件资料,导致她无法确认工作内容及分成标准,报酬发放完全由公司单方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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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方称合约内没有必须让艺人过目商业合约的条款。(图/翻摄自微博)
乐华日前声明「一直尊重艺人」 将透过法律解决吴宣仪争议
对此,乐华娱乐于29日声明指出,网传的「吴宣仪提解约遭拒」、「乐华不允许艺人查看工作合同」以及「吴宣仪母亲被赶出公司」等话题均为不实讯息,强调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充分尊重艺人,积极保护艺人的知情权、收益权等,并严格履行合约义务。对于传闻中提到「怒斥并驱赶吴宣仪女士家人」以及「拒绝让艺人查看演艺工作合同」等情节,乐华直言完全不存在。
乐华在声明中进一步自清,表示关于酬劳发放都有依据,绝非网传的「所获报酬没有标准任意结算」。目前公司针对相关侵权内容已完成取证,将对造谣者严肃追责。至于与吴宣仪之间的争议,乐华表示:「我司将交由律师依法处理,不再予以回应占用公共资源。」呼吁网友应对各类资讯保持审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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