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赵国强,今年六十有二,说起八六年那桩事,到现在还觉得脸上挂不住。
那是八六年的秋天,我记得清清楚楚,因为地里的玉米刚熟,村里到处都是掰棒子的。我那年二十二,刚从部队复员回来不到半年,在镇上农机站上班,一个月工资四十八块钱。那时候四十八块钱不算少了,我爹逢人就夸他儿子有出息,端上了公家饭碗。
我爹叫赵德厚,当了十五年兵,转业后在县物资局当了个副科长。他这辈子最得意的事有两件:一是生了我这么个儿子,二是跟他那些老战友的情分。他的战友里,最要好的是一个叫孙长河的,两人一个铺上睡过,一个锅里吃过,战场上还给对方挡过子弹——这些都是真的,不是酒桌上吹的那种。
孙长河转业后没留在城里,回了老家种地。我爹每年都要去看他一两回,每次都带两瓶好酒、一条烟,去了就在他家喝到半夜。我跟着去过几次,孙长河这个人我印象挺深,个子不高,黑瘦黑瘦的,一双眼睛特别亮,看人的时候像能把你从里到外看透似的。他有个闺女,叫孙玉珍,比我小两岁。我记得小时候见过她几面,扎俩小辫,瘦得跟个猴似的,跟在他爹后面跑来跑去,叫她也不说话,就歪着脑袋看你,挺招人待见的。
八六年初夏,我爹有一天回来,脸上的笑藏都藏不住。他坐在堂屋八仙桌旁边,喝着茶,磨蹭了半天才开口:“国强啊,你孙叔家的闺女,你还记得不?”
我想了想:“孙玉珍?记得啊,小时候见过。”
“人家现在是大姑娘了,”我爹说着,脸上那笑纹都堆到一起了,“在县棉纺厂上班呢,正式工。前两天你孙叔来局里找我,我们俩喝了顿酒,我就提了一嘴,说咱们两家知根知底的,要是孩子们能成,那不是亲上加亲嘛。你孙叔也高兴得很,说回去跟闺女商量商量。”
我一听就明白了,这是要给我说亲。
二十出头的年纪,说起找对象这事,心里其实是既盼着又抵触的。盼的是身边确实缺个人,抵触的是觉得爹妈包办的老一套,没意思。但那时候农村里也没那么多讲究,大多还是靠人说媒。我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已经盘算开了——孙玉珍,那个瘦猴一样的小姑娘,长大了会是什么样呢?
没过几天,孙长河给我爹捎了信,说他闺女同意了,让孩子们先见个面,处一处。
见面的日子定在七月中旬的一个星期天。我这边的姨啊姑啊,知道我要相亲,一个个比我还上心。我大姑从王庄赶过来,拉着我的手说:“国强啊,你可得好好捯饬捯饬,穿那件的确良的白衬衫,再抹点头油,精神!”我妈翻箱倒柜给我找了一双新买的皮鞋,擦得锃亮。我嘴上嫌他们啰嗦,心里其实也挺期待,换了新衣服在镜子前面照了好几回。
约定的地方在县城的汽车站门口,孙玉珍从她家坐车过来,我在那接她。
我到得早,提前半个多小时就到了。七月的天热得要命,太阳毒辣辣的,我在车站门口站了一会儿就出了一身汗。我买了根冰棍吃着,眼睛一直盯着从乡下来的班车。
九点二十那趟车到了,我从车上下来的人里,一眼就看到了她——不是认出来的,是因为有人在喊她。
“玉珍!玉珍!这儿呢!”
一个中年妇女从车站里面迎出来,冲着一个刚从车上下来的姑娘挥手。我顺着看过去,愣住了。
那是个很壮的姑娘。我说“壮”不是客气,是真的壮。她大概一米六左右的个子,但肩膀宽得像个小伙子,两条胳膊粗壮结实,腰身也圆滚滚的,脸上的肉把眼睛挤得只剩一条缝。她穿一件碎花短袖,下面是条深蓝色的裤子,脚上一双黑布鞋,整个人看起来像一截敦实的树墩子。她手里提着一个鼓鼓囊囊的蛇皮袋,下了车也不用人帮忙,单手提着一甩就扛上了肩膀,那动作利索得跟个装卸工似的。
我脑子里的那个瘦猴一样的小女孩,跟眼前这个人,怎么都对不上号。
我当时就有点打退堂鼓了。不是说人家姑娘不好,是跟我心里想的完全不一样。二十二岁的小伙子,说不想找个好看的,那是假话。我心里有自己的小算盘——我在农机站上班,端公家饭碗,长得也不差,一米七八的个头,在部队练出来的身板,怎么着也得找个差不多的吧?
正想着,我爹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了,跟我一起站在远处看着。他大概也看到了孙玉珍的样子,脸色变了变,但嘴上还是说:“别光看外表,人好就行。”我嗯了一声,没接话。
那个接孙玉珍的中年妇女是她的一个什么亲戚,两人说了几句话,那亲戚就走了。孙玉珍一个人站在车站门口,东张西望的,显然是在等人来接她。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过去。
“你是孙玉珍吧?”我说,“我是赵国强,赵德厚的儿子。”
她转过头来看我,那双被肉挤成一条缝的眼睛突然睁大了一点,然后她又眯起来,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遍,嘴角微微动了一下,不知道是笑还是什么,反正没出声。她点了点头,声音倒是不难听,脆生生的,像咬了一口黄瓜:“嗯,我爸跟我说了。”
我说:“走吧,先找个地方坐坐,你还没吃早饭吧?”
她说:“吃过了。去哪?”
我本来想带她去县城那个新开的冷饮店,一人来一杯冰镇酸梅汤,坐着慢慢聊,也算相亲的意思。但我看了看她那身板,又想到自己一个月四十八块钱的工资,不知怎么的就觉得有点亏,心里那股别扭劲儿上来了,说话也不那么热情了。我带她在县城街上溜达了一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句,无非是“在棉纺厂干活累不累”“一个月挣多少”这种无聊的话题。她回答得倒是实在,我问什么她就答什么,不问就不多话,整个人闷闷的。
溜达了不到一个小时,我实在觉得没意思,就把她带到汽车站,买了张票,给她送上车了。她上车的时候也没说什么,就是把那个蛇皮袋往行李架上一扔,然后坐在靠窗的位置上,隔着玻璃看了我一眼。
回到家和爹妈一说,我说这个不行,太胖了,我不愿意。
我妈当时就急了:“你这孩子,就光看人家长相啊?你孙叔那是什么人?给你爹挡过子弹的!闺女能在棉纺厂上班,那也不是一般人能进去的!”
我爹倒是没发火,坐在那抽烟,抽完一根又点一根,最后叹了口气说:“你再处一处嘛,多见几次面再说。”
我说不用了,没感觉就是没感觉。
我爹好久没说话,后来把烟头往地上一扔,说了一句:“行,你的事你自己拿主意吧。”
我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谁想到没过几天,孙玉珍本人找上门来了。
那天是礼拜六,我在农机站刚下班,骑着自行车回到家,还没进院子就听到屋里有说笑声。我把车支好,推门进去,看见孙玉珍坐在我家堂屋里,正跟我妈有说有笑地聊天。
我愣了一下,她也看见我了,也没起身,就坐在那儿,笑眯眯地看着我。那天她穿了一件蓝底白花的褂子,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看着比在县城那天顺眼了一些,但还是那个壮实的身板,这一点没变。
“国强回来了?”她大大方方地跟我打招呼,好像我们很熟似的。
我嗯了一声,把包放下,坐下来,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妈在一旁搭腔:“玉珍今天休班,专门跑来看我们的。这孩子懂事,还给我带了她们厂里发的两双手套。”说着把手套拿出来给我看,那得意劲儿,好像人家已经是她儿媳妇了。
我心里不大痛快,但还是忍着,陪着坐了一会儿。好在没坐多久,孙玉珍就站起来说要回家了,说再晚就没班车了。我客套了一句“吃了饭再走”,她说不用了,然后就往外走。
我送她出去,走到院子门口,她突然停下来,转过身看着我。那时候夕阳正好照在她脸上,我又一次看清了她那双被肉挤成一条缝的眼睛,但这次角度不同,光线也不同,我看到那里面闪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不像是在笑我,倒像是一个大人看着一个不懂事的小孩。
她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然后说了一句让我记了三十多年的话。
“赵国强,你嫌我胖,我知道。”
我没想到她这么直接,一时间不知道说啥,脸倒先红了。
她继续说,声音不急不慢的,像是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你都没跟我待过一天,就看了一眼,就说不行。你这样找媳妇,我怕你找不着。”
她这话说得我心里更不舒服了,嘴硬道:“我怎么就找不着了?”
她没接我这个茬,而是说:“明天我家掰玉米,你来帮我干一天活。干完了你要还觉得不行,我二话不说,以后再不找你。我爸那边我去说。”
我看着她,愣住了。
“你敢不敢?”她歪着头,嘴角带着一点笑意,那表情分明就是在激我。
我是个当过兵的人,最经不起别人说“敢不敢”这三个字。我说:“有什么不敢的,去就去!”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想了很久,越想越觉得自己上了当。我去帮她掰玉米,那不是去给她家干活吗?凭啥啊?我一个农机站的正式工,跑去农村给人掰棒子,让人知道了多丢人。可话已经说出去了,要是不去,倒显得我真怕了她似的。
第二天一大早,我骑了一个多小时的自行车,到了孙玉珍家所在的杨柳庄。她家住在村东头,三间红砖瓦房,院子不大,但收拾得干干净净。我到的时候,孙玉珍已经在院子里等着了,穿了件旧的军绿色褂子,头上一顶草帽,手里拿着两副手套,看到我就把一副递过来:“戴上,手不疼。”
我没接,说不用,我一个大老爷们儿,掰个玉米还要戴手套?
她看了我一眼,把手套往兜里一揣,没说什么。
孙玉珍家种了四亩多玉米,在她家房子后面的山坡上。我们到她家的时候,她爹孙长河已经在地里了,看到我来,他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黄牙:“来了?行,先干活,中午让你婶子炖鸡。”
那天的太阳大得吓人,万里无云的,像是老天爷把一个大火盆扣在了头顶上。玉米地密不透风,一走进去就跟进了蒸笼似的,热气从四面八方裹上来,让人喘不过气。玉米叶子又长又利,两边都是细小的锯齿,我不戴手套,伸手去掰的时候,叶子在手臂上划过去,一下就拉出一道红印子,火辣辣地疼。
我咬着牙干,不想让她看笑话。
可我很快就发现,这活不是我咬咬牙就能撑下来的。掰玉米看着简单,其实是个极讲究技巧的活。你得一手抓住玉米秆子,一手握住玉米棒子,猛地往下一掰,再往身后一甩,一气呵成。力气小了掰不下来,力气大了会把秆子拽断。我第一下就没掰好,连着秆子一起拽了下来,一个趔趄差点摔个跟头。
孙玉珍就在我前头三四步远的地方,她掰玉米的动作跟我不一样,又快又准,只听咔嚓咔嚓的声音接连不断地响,她两只手配合得天衣无缝,掰下来的玉米像长了眼睛似的都飞到了背后的筐里。她干活的时候一句话不说,听到我手忙脚乱的动静也没回头看我,但我总觉得她在笑。
干了不到一个小时,我的手上已经划了十几道口子,胳膊上腿上都是,汗水一浸,疼得龇牙咧嘴。腰也开始酸了,直起来的时候嘎巴嘎巴响,像生了锈的机器。
孙玉珍回过头来看我一眼,把兜里的手套掏出来丢给我:“戴上吧。”
这次我没说话,默默地把手套戴上了。
她看着我那副狼狈样,嘴角又弯了一下,但这次没有嘲笑的意思,倒像是觉得我好笑又可怜:“你先歇会儿,喝口水。”
我说不用,接着干。
我不能在她面前认怂。这个念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的,但我就是不想让她觉得我连这点活都干不了。我当过兵的人,五公里越野跑过,战术训练趴在地上爬过,还能让你一个姑娘看扁了?
就这样,我硬撑了一个上午。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有多狼狈。孙玉珍她妈端了盆水让我洗脸洗手,我一照镜子,脸晒得通红,脖子上全是玉米叶子划的红道子,活像被人拿鞭子抽过似的。她妈端了一大碗炖鸡出来,上面漂着一层金黄的油,闻着是真香,可我两只手火辣辣地疼,拿筷子都费劲,夹了好几次都没夹住一块肉。
孙玉珍坐在我对面,自己端着碗吃得香,看我笨手笨脚的样子,用筷子夹了一块鸡腿放到我碗里,面无表情地说:“吃吧,下午还得干活呢。”
我低着头,把那块鸡腿吃了。
下午两点多又开始干。太阳还是很毒,但我觉得比上午好受一些了。也许是手已经疼麻木了,也许是身体慢慢适应了这个节奏,我甚至还找到了点窍门——掰玉米的时候不要用蛮力,要顺着秆子的方向猛地一扭,棒子自己就下来了。我试着照这个方法做,效率果然高了不少。
孙玉珍回头看了我一眼,这次她笑了,是真的笑,不是那种不动声色的弯嘴角。她笑起来的模样跟她平时完全不一样,那双被肉挤成一条缝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形,脸上还有两个酒窝,圆圆的,像两个小漩涡。
“学会了?”她说。
我说:“我聪明着呢。”
下午四点多,一天的活干完了。
我们俩从地里出来,一前一后走在田埂上。夕阳又开始往西沉了,把整片玉米地都染成了金黄色。风从田野上吹过来,带着庄稼成熟的味道和泥土的腥气,吹在脸上凉丝丝的,把一天的暑气都吹散了。路边有一条灌溉用的小水渠,水不深,清凌凌地流过石板。她走到那里停下来,脱了鞋,把脚伸进水里,水花溅起来,溅到她卷起的裤腿上,变成一深一浅的圆点。
我也停下来,站在旁边,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抬起头来看我,那张晒得红扑扑的脸上全是汗,头发湿透了贴在额头上,草帽的带子勒在下巴上勒出一道白印子。她就这么仰着脸看我,认认真真地问了一句:“赵国强,明天你还来不来?”
我当时脑子里有没有转那些弯弯绕绕?我说不清楚。我只记得那一刻,夕阳照在她脸上,她笑着,眼睛弯弯的,两个酒窝深深的,我突然觉得这个人一点也不丑了。不是那种“看久了就习惯了”的不丑,是真的好看。那种好看跟城里姑娘抹粉烫头穿裙子不一样,她是那种被太阳晒出来的、被风吹出来的、跟庄稼和土地长在一起的好看,不精致,不娇气,但结结实实的,像地里的玉米棒子,看着糙,剥开皮里面是金灿灿的籽粒,一颗是一颗。
我看着她的笑脸,想也没想就说了句:“来。”
她笑了,笑得比下午还大,露出两排白白的牙齿。她把手伸给我,沾着泥巴和玉米须子的手,被汗水浸湿了的手,粗粗糙糙的,指节又粗又大。我握住了,她的手掌很厚实,很暖和,像握着一块刚出炉的馒头。
那个秋天我去了杨柳庄无数次。
掰完玉米刨花生,刨完花生收黄豆,收完黄豆又帮她们家挖红薯。农机站的工作反而成了副业,我三天两头请假往杨柳庄跑。站长问我干啥去,我说帮我对象家干活,站长笑着骂了一句“娶了媳妇忘了工作”,还是批了假。
我爹知道我改变主意了,高兴得不行,一个劲儿地夸孙玉珍:“我就说嘛,长河的孩子能差到哪去?你这孩子,还嫌人家胖,你那眼光能看准什么?”
我跟孙玉珍之间的那层窗户纸,是在收玉米后半个多月捅破的。那天傍晚,她送我出村,走到村口的大槐树下,月亮刚从东边的山梁后面升起来,又大又圆,照得地上跟铺了一层银霜。我骑上车要走,她从后面拉住了我车后座的架子。
“赵国强,”她说,声音比平时小了很多,“你是不是还嫌我胖啊?”
我说:“你别老揪着这个不放行不行?”
“那你到底是看中我什么了?”
我想了想,说了一句后来被她笑话了很多年的话:“你掰玉米快。”
她气得拍了我一巴掌,那一巴掌拍在背上,巴掌印三天都没消。
但那都是后来的事了。
年初的时候,玉珍给我打电话,问我今年还回不回老家。我说回,等她身体好些了我们就动身。她今年身体确实不大好,颈椎做了手术,开春的时候又在医院住了大半个月。我们在视频里说这事的时候,她突然问我:“你知不知道我当年为啥要让你去掰玉米?”
我说:“不是看中你能干活吗?”
她在视频那头笑了一下,摇摇头:“我当时就想,你还没跟我处过一天,就往我身上贴了一个‘胖’字,贴完就跑了。我不服气,我得让你看看,我除了胖,还有别的。而且我也想看看你这个人到底怎么样,嘴上嫌弃我不干,地里活是一样没落下。你要真娇气,干半天就跑,我也就看不上你了。”
我愣了一下,问她:“那要是我当时真跑了呢?”
她眯缝着眼睛笑了,那笑容和三十多年前在玉米地里一模一样:“那你就不是我孙玉珍要找的人呗。”
我在手机这头也笑了,笑得眼眶都有点潮。其实我想跟她说,我没跑的真实原因,是我在地里看到她干活的那个样子,心里就动了一下。一个姑娘,干起活来像一头不知疲倦的小牛,满脸都是汗,衣服湿透了贴在身上,可她的眼睛是亮的,嘴巴是弯的,整个人在阳光底下发光。我二十二岁那年不懂得那是什么,只觉得心口那个地方软了一下,像什么坚硬的壳被什么东西撬开了一条缝。等我后来想明白了,我已经在她的玉米地里干了一个秋天的活了。
我到现在还是没搞清楚那天下午我到底是什么时候改变了主意。是她说“你明天还来不来”的时候?是她把手伸给我的时候?还是夕阳照在她脸上的时候?也许都不是。也许就在她递给我手套的那个瞬间,也许在她第一次对我笑的时候,也许那天早上我从她家院子门口往里面走的时候,她就已经赢了。
反正在那之后,我就一直在这个人的玉米地里,种了快四十年。
再过两天就是谷雨了,昨儿晚上看电视天气预报说气温还要往上蹿。我给老家孙叔——不,现在该叫老丈人了——打了个电话,问他今年玉米种了没有。电话那头传来他中气十足的声音:“种了!就等你们回来收呢!”
我这辈子,就是从那次掰玉米开始,跟这个女人、跟这家人、跟这片土地长在了一起,根扎得比那四亩地的玉米秆子还深,再也分不开了。
有时候想想,人生里最重要的事,往往就藏在那最不起眼的一天里。你以为只是去掰一天玉米,结果那一天的太阳、那一天的汗、那一天她递过来的那双手套,就把你的后半辈子给定下来了。我六十多岁了才想明白这个道理,不算太晚,也不算太早,刚刚好够我数着日子,等玉米熟了,带孙子回去看看那片地,看看那个我掰了一辈子玉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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