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26年4月15日,日本发布《酒税法及酒类行政相关法令解释通告》部分修订草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6年5月15日。……(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2026年4月15日,日本发布《酒税法及酒类行政相关法令解释通告》部分修订草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6年5月15日,主要内容如下:
(1)删除发泡酒定义中的原料重量计算条款:现行通告中关于发泡酒原料重量计算及麦芽比率计算的具体规定被删除,相关过渡措施条款同时删除;
(2)修改“残し発泡酒”的定义及处理:将“残し発泡酒”的定义编号进行调整(由“3”改为“4”),并明确在发泡酒制造中使用含有酒精的“残しビール等”(以麦芽为全部或部分原料)时,该类物质适用过渡措施中的“含酒精物”规定;
(3)简化记账义务中的记载事项:允许酒类制造者及销售者在记账时,对于价格、交货人及收货人地址等信息,可通过保存记载该等信息的票据等方式替代直接记账,并明确部分零售场景下的简化处理;
(4)删除不同税率发泡酒混合的批准条款:原规定中关于不同税率适用区分的发泡酒混合需经批准的条款被删除,相关批准原则上不再给予。
日期: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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