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叫停 Manus交易已经过去两天了。美国官方到现在几乎没什么反应。白宫没表态,相关部门没发声,国会也没出来评论。按理说,如果这只是一桩普通的美国科技巨头海外收购受阻案例,华盛顿至少会有人出来讲几句“市场开放”“投资环境”“之类的话。但这次,整个美国官方似乎都选择了低调处理。
过去几年,美国国会一直在推动限制美国资本直接投资中国 AI 企业,美国国家安全界也对中国 AI 公司、模型能力、技术来源和资本流向高度敏感。对一些鹰派来说,一个最初在中国孵化出来的 AI agent 项目,经过离岸重组后被 Meta 吸收,本身也未必是件让他们完全放心的事。
所以现在中方从国家安全角度叫停交易,而美方内部即使对此谈不上喜闻乐见,大概率也乐得不予置评。某种意义上,中美在这件事上反而形成了一种默契。
不过,和美国官方的沉默不同,美国社交媒体上对这件事讨论很热,其中也不乏借机抹黑中国的声音。
一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是,中国叫停 Meta 收购 Manus,给 AI 创业者释放了一个很不好的信号:只要一家公司最早是在中国创立的,哪怕后来搬到海外,中国政府也可能追溯介入,阻止它被外国公司收购。中国 AI 创业本来就面临算力、资本和薪酬吸引力不如美国的问题。如果一家公司好不容易做大,终于有机会卖给 Meta 这样的国际巨头,却在最后被监管叫停,很多创业者自然会问:那我为什么一开始还要在中国创业?
这种观点进一步认为,对创业者来说,真正可怕的不是某笔交易失败,而是对规则的预期不稳。如果企业不知道未来哪一步会突然被认定为违规,那一些中国背景的创业者可能会干脆从一开始就在新加坡、美国等地注册和发展。在Manus案中,Meta 的损失其实有限,但中国 AI 生态可能反而会承受更长期的影响。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中国政府只用一则非常简短的公告叫停交易,并要求撤销,外界看不到充分的法律论证,也看不到 Manus 和 Meta 有公开陈述、补救谈判或申诉的机会。相比之下,美国即便阻止敏感 AI 交易,也通常会通过 CFIUS 这样的机制推进,至少在形式上有相对明确的程序、回应空间和补救安排。因此,他们借此攻击中国的法治和营商环境。
这些来自海外的污蔑和抹黑,自然不值一驳。但它们确实提出了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Manus这件事,影响不只在法律层面,也不只在交易本身。它还关系到中国技术发展的信心,关系到外资和人才引进,关系到未来中国科技企业如何安排研发和全球布局,更关系到中国的国家形象、法治和营商环境。
所以,首先要说清楚的是,Manus 只是一起个案,不能被过度解读,更不能简单理解为中国不鼓励 AI 企业出海,或者不欢迎科技企业国际化。
事实上,很多中国科技企业之所以愿意扎根中国,不是没有原因的。中国最大的优势之一,仍然是工程师红利和软硬协同的供应链优势。
一方面,相比硅谷、伦敦等地高昂的研发和人力成本,中国拥有全球最大规模之一、也最具工程化落地能力的 STEM 人才库。同样一笔钱,在海外可能只能维持一个小团队慢慢试错,但在国内往往可以支撑更大规模的研发团队、更高频率的 A/B 测试、更快的产品迭代和更极限的工程执行。这种“小步快跑、快速灰度、持续迭代”的能力,正是很多中国科技公司保持产品速度和市场反应能力的基础,也是其在海外能碾压对手的秘诀。
另一方面,对智能硬件、AIoT、具身智能、机器人、跨境电商等企业来说,研发不能脱离供应链。珠三角、长三角的先进制造网络,不只是生产基地,更是创新生态的一部分。很多产品的迭代,不是工程师在办公室里想出来的,而是在研发团队、供应商、工厂、模具、零部件、测试场景之间高频互动磨出来的。一旦研发中心整体外迁,沟通成本、物流成本、试错成本都会上升,这种高密度供应链带来的协同创新能力也会明显削弱。
近年来所谓“新加坡洗白”之所以出现,背后既有内因,也有外因,但外因尤其突出。美国越来越严格的出口管制、反向投资审查,以及对中国 AI 和半导体企业的限制,使得中国境内企业越来越难获得高端芯片等硬件资源,也越来越难获得一些对初创企业更友好的美元风险资本。与此同时,在云服务、SaaS、企业级网络设备等赛道,欧美大型企业和政府机构的采购合规清单,对“中国实体”往往存在显性或隐性的一票否决。在这种环境下,一些企业把研发和供应链留在国内,把部分主体外迁,有时确实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
此外,相比中国,一些海外司法辖区在资本项下外汇流动、数据跨境、Web3、加密货币以及新型商业模式监管方面更宽松。对一些面向全球市场的企业来说,把主体设在海外,有利于全球收入归集、自由汇兑、利润分配和合规运营。这些现实因素都不能忽视。
因此,我们必须把中国科技企业正常的海外布局、国际融资、全球竞争,和 Manus 这种“洗澡式出海”区分开来。不能因为一个 Manus就全盘否定过去几年中国科技公司设立海外子公司、搭建国际总部、引入海外资本、参与国际竞争的合理路径,更不能因为这个案子就对企业对外投资、技术出口或跨境交易设置各种严苛的限制,否则就真成了因噎废食,正中对岸的下怀。
其次,针对围绕 Manus 案出现的过度解读,甚至恶意抹黑,政府应该更主动地把话讲清楚。尤其是在这个问题已经被外部叙事拿来攻击中国法治、营商环境和科技前景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只靠一句简短公告,很容易让外界误读,也难以打消国内企业和创业者的疑虑。
目前,中方官方层面没有对Manus案作出正式回应,但央视、《环球时报》、“玉渊潭天”等官方或半官方媒体,以及相关律师和智库专家的评论,已经大体勾勒出监管部门看待此案的基本逻辑。
第一,Manus案在法律上具有明确依据,监管看的是“实际控制权”,进行的是“穿透审查”。
按照《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外资进入军工等国防安全领域,或者在重要信息技术、互联网服务、关键技术等领域取得实际控制权,都需要申报。Manus 做的是通用 AI agent,涉及算法、模型、数据、工作流和产品路线,显然容易落入敏感范围。如果 Meta 收购成功,拿到的也不只是股权,而是对技术、团队和未来发展方向的控制权。
Manus 的核心价值,在算法、模型、数据和团队。这些东西并不是凭空在新加坡长出来的,而是与中国研发体系、中国团队积累和中国市场环境密切相关。如果通过离岸架构,把总部、控制权、高价值研发活动和核心团队逐步转到境外,最后再整体卖给 Meta,那就不只是普通并购,而可能意味着相关技术和能力被整体转移。
所以,这个案子要“穿透式审查”。不能只看公司注册在哪里,也不能只看交易文件表面怎么写,而要看交易完成之后,谁真正控制公司,核心技术、人才和数据从哪里来,最终又流向哪里。只要这些关键要素与中国密切相关,监管部门就有理由从国家安全角度进行审查。
第二,叫停 Manus 并购案,不是要禁止 AI 企业出海。
Manus 的特殊之处在于,它并不是一家从一开始就在海外自然成长起来的公司。它的技术、团队、数据和早期生态,最初都与中国市场和中国研发体系高度相关。后来,在美国监管压力、资本安排和公司架构调整的共同作用下,它试图通过新加坡架构重新包装自己,最终寻求出售给 Meta 这样的美国科技巨头。
这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国际化,而更像是在规避监管。企业当然有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的冲动,但国家监管也必须考虑产业安全、技术外流和长期发展利益。监管不是为了压制发展,而是为了划清规则。企业可以融资,可以国际化,可以做全球业务,也可以与外国伙伴合作,但不能把中国孵化出来的关键技术、团队和数据,通过复杂架构包装之后,绕开中国监管,整体卖给外国科技巨头。
第三,中国的做法并不是孤例,而是符合主要经济体在安全审查上的通行逻辑。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的根本目的,就是在开放和安全之间找到平衡。这不是中国独有的制度安排。美国有 CFIUS,欧盟、日本等也都有类似机制。为了让这类机制真正有效,安全审查通常都会坚持“实质重于形式”:不能只看合同怎么写,公司注册在哪里,股权路径怎么设计,而要看最终控制权、核心资产和国家安全影响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
从这个角度看,中国对 Manus 案进行穿透式审查,并不是什么违反国际惯例的特殊做法。
但是,这套逻辑需要讲得更清楚、更完整、更权威。
因为这些解释,大多还是来自媒体、专家和律师。它们有没有充分代表权威官方声音,外界仍然会打一个问号。到目前为止,真正权威的官方表态,还是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发布的那一则简短公告。
过去在体制内工作多年,对这些话语和信号传递方式会稍微敏感一些。看到央视、《环球时报》、“玉渊潭天”和专家评论,大体能品出其中的政策含义。但即便如此,也不能说自己百分之百确定。对体制内话语不熟悉的国内企业、创业者和普通民众,可能更难准确理解。至于那些对中国制度更陌生的外国民众和观察者,他们甚至可能根本看不到这些评论,只会看到海外社交媒体上那些抹黑中国法治、唱衰中国科技发展前景的叙事。
既然我们是按照外资安审办法合法合规监管,阻断涉嫌规避监管的个案,不是要阻碍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那就该更正大光明地把法律依据和政策考量讲出来、讲清楚。中国需要维护国家安全,但也需要维护企业和创业者的信心。越是面对复杂的国际舆论环境,越应该把规则说清楚,把边界讲明白,把个案和一般政策区分开。这样才能让合规发展的企业放心,也让那些试图借个案唱衰中国科技生态的人,没有那么大的叙事空间。
如果外资安审机制能够发布一份更详细的说明,或者由外交、商务等部门以发言人问答的形式对外回应,效果可能会好得多。这不仅是对外部质疑和抹黑的回应,也是给国内科技企业、AI 创业者、技术社区,以及那些希望回国发展的海外技术人才吃下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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