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强化外部监督,4月28日,长丰县检察院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走进评查现场,深度参与案件质量“把脉问诊”,让公平正义在“看得见”的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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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进来:外部监督“零距离”
活动当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来到长丰县检察院,与该院检察官共同组成联合评查组。评查活动开始前,综合业务部严格依据相关规定,按比例随机抽取已办结案件卷宗。
评查现场,主持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面介绍了该院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与具体做法,详细说明了本次案件质量评查的主要任务,明确将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办理、文书制作、办案效果等多个维度,对随机抽取的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申等类型的一批案件进行全方位“体检”。
沉浸式:代表、委员化身“评查员”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改往日的“参观者”角色,迅速切换至沉浸式“评查员”状态。她们仔细翻阅每份卷宗材料,从一份份讯问笔录、一页页审查报告中捕捉细节,对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是否透彻、格式用语是否规范进行重点标记。
“这起案件的矛盾化解过程在卷宗中有没有体现,体现得够不够充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跳出“专业思维”,从社会公众认知、社会效果、情理法融合等独特视角,接连抛出问题、填写意见,现场研讨氛围热烈而严谨。
县人大代表阮智慧在翻阅多册卷宗后深有感触地说:“从这些卷宗里,我感受到案件办理的严谨和公正,每一个细节都体现了检察官的认真负责,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面对面:建言献策“促提升”
沉浸式评查结束后,主持人当场通报了本次评查的初步结论,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逐一认领、分类登记。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该院整体办案质效给予高度评价,并立足各自行业领域,结合履职实际,提出了推动此类外部监督评查常态化、多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等多条“带着烟火气”的宝贵建议,针对意见建议,长丰县检察院全盘接收,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金点子”转化为提升办案质效的“硬举措”。
此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零距离”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是长丰县检察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下一步,长丰县检察院将以此次监督为契机,把外部监督智慧转化为检察履职的内生动力,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字:柏杨杨
编辑:金泽华
审核:朱玉胜
签发:张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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