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
又双叒叕的吸烟和劝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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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是迪士尼那里的吸烟者殴打劝阻吸烟者,从视频里未见劝烟者有任何还击。
上海的网络大V“风的节奏吹”对此事也评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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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迪士尼男子被劝烟殴打劝烟者#
迪士尼打架的事,
不是一次二次了,
别管什么原因,
打人的基本拘留起步。
这是迪士尼乐园出口处,迪士尼小镇的一个餐厅门口,
不是吸烟区,
吸烟区在离事发地300米左右。 |
本质上说,该起纠纷已经不算纠纷,而是纯粹的在公共场所殴打他人,挑衅法律权威,拘留是必须的,没有余地,也不应该有余地。
退一万步说,即使打人者作出赔偿(哪怕很大赔偿),那也是在作出处罚决定时酌情从轻考量,而不是既往不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公共场所如此嚣张狂妄打人,不拘留,天理不容。
从这个事本身,可以得出劝阻吸烟的行为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只有极大勇气的人才愿意做的,这些人是可敬的。你可以不做劝烟的事,可以不支持他们,可以不理解他们,但必须向他们致敬。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第十条规定:“任何个人可以要求吸烟者停止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要求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履行禁止吸烟义务,并可以对不履行禁烟义务的单位,向监管部门举报。”可见任何个人都有劝阻吸烟的权利,但现实生活中,上海的有关部门又为劝阻吸烟者做了些什么,有什么正向激励措施没有?
“要求”只能是口头上说说?我看,这个必须在制度上有所推进。
如果执法部门将劝阻吸烟的后续纠纷当成一般的“民事纠纷”,那就太寒劝阻吸烟者的心了。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破坏的是法律秩序,危害的是当时场景下的所有人的健康,并非只危害劝阻者一人的健康,劝阻者又凭什么单枪匹马冒风险劝阻?
无法无天的人最容易做无法无天的事,比如违法吸烟者很可能会打人,违法家教者会猥亵学生,这些人干坏事的概率是相对大的。
吸烟本身是无关多错,人的自由,他们也有吸烟的权利。但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就是你的错了,就不是你的自由和权利了。
笔者认为,制定一个《控烟条例》不难,难的是怎么执行下去?如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那还不如不要这个“令”,不要这个“禁”呢,因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以后法律就不灵了。国家和全社会必须为劝阻者撑腰打气壮胆,这是至关重要的。
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的是挺身而出,而不是明哲保身。也只有挺身而出、劝阻吸烟的人多了,禁烟的效果才能显现。仅仅指望向有关部门举报违法吸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因为吸烟者不可能待在原地等执法者来现场的,仅凭执法部门来禁烟,杯水车薪,无济于事。何况,执法者就那么容易到现场的?
所以要想办法动脑筋搞创新,推动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禁烟工作中来。正如对遛狗不牵绳现象,仅凭执法部门来管理难,太难了。就我投诉遛狗不牵绳现象的经历看,各地养犬管理条例基本上是形同虚设。当然了,也得实事求是,打打投诉电话总比不打要好,就是好效果管不了几天,治标不治本。
总之,认为违法吸烟、违法遛狗都是小事,无所谓,不必过于计较。这观点是非常错误的,也是很不道德的,小事都做不好,还谈什么做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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