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质量报道网 近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6 年第 2 期药品质量公告,2 批次药品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涉及抗菌药与中成药两类品种,检验机构分别为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本次抽检发现的 2 批次不合格药品具体信息如下:
- 诺氟沙星胶囊(0.1g)
检品来源为江阴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标示生产企业为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批号 562408102。该批次药品由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依据《中国药典》2020 年版第一增补本检验,含量测定项不符合规定。值得注意的是,生产企业同一批号药品留样检验的 “含量测定” 结果符合规定。
- 全鹿丸(每 40 粒重约 3 克)
检品来源为响水修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标示生产企业为通化永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 230614。该批次药品由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依据《中国药典》2020 年版一部检验,装量差异检查项不符合规定。
针对上述不合格药品,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相关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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