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设监理员,总监禁业5年
未按规定设置监理员,三条人命没了,一个总监5年内别想干这行了。
2024年11月,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工程项目工地发生坍塌事故,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超560万元。
事后追责,刀刀见血。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因“未按规定设置监理员岗位”、“安全巡查不深不细”、“对监理工作失管、失察”,被住建部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这不是一次普通处罚,这是一次职业生涯的“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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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事故逻辑:未按照规定设置监理员岗位,丢了三条命
事故追责的逻辑链条很清晰:
未设监理员 → 巡查不到位 → 隐患未被发现 → 坍塌事故发生 → 死亡3人→总监被追责
你可能会说:“我一个总监,管那么多事,一个监理员没设,至于吗?”
至于。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第3.1.2条明确监理人员由“总监、专监和监理员”组成,第3.2.1条明确总监职责包括“确定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没设监理员,直接违反了监理机构的最低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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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监理员不是“可有可无”,而是监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没有他们,日常巡查、旁站、动态风险识别,全是空话。
02 为什么是总监“背锅”?
很多总监心里不平衡:“我又不在现场天天盯着,为什么罚我最重?”
答案是:你是那个“该安排人却没安排人”的人。
总监有权调配团队、签发指令,但也要为团队结构的完整性负责。没设监理员,不是“小事”,是系统性管理失职。
你不管人,人就管不住现场;现场失控,事故就等着你。
03 给所有总监的三个“扎心提醒”
1. 监理员不是成本,是你的“眼线”
很多项目为了省钱,压缩监理岗位,觉得“有专监就够了”。
但这次事故告诉我们:没有监理员的现场,总监就是个瞎子。
你是项目的“大脑”,但不能没有“神经末梢”。
监理员就是你派驻现场的“探头”,一个都不能少。
2. 巡查别“走过场”
“安全巡查不深不细”——翻译成人话就是:你去了,但啥也没看出来。出事你就是第一责任人。
3. “失管失察”不是小词
你不管的事,总会有人替你“管”出事故。总监的核心能力,是把团队建得稳、管得住、盯得紧。
04 别忘了,你还有辩解的权利
这次事件中,总监收到处罚告知书后,放弃了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法律给了你解释和辩护的机会,不用,等于没有。
别光记得签字,也要记得申诉。
这起事故已经画上句号,但对每一个还在工地上的总监来说,这是一面镜子,也是一记警钟。
监理员不是“可以没有”的岗位,
是你不能推卸的责任。
别等到“三条人命”、“五年禁业”,
才想起:
“原来那天的那个岗位,真的该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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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专注于以技术管理为基础的工程监理,关注[太阳]小编,与各位同仁共同推进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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