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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将2粒药错开成21粒一事引发了社会关注。图/江苏经济报
近日,“医生将2粒药错开成21粒,患者一天吃了42粒”一事引发了关注。
据新京报报道,4月25日,浙江绍兴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处方差错事件通报称,媒体反映情况属实,已为患者提供免费检查、治疗及随访。区卫健局已成立专项调查组进行立案调查。中心对涉事医生、药剂师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处理。
此前报道,一位大妈因脚部受伤,到该中心就医,医生将一种口服药一次2粒的剂量,错开成一次21粒,大妈遵医嘱一天内服用了42粒胶囊。
涉事医生“手滑”,导致患者如此大剂量地错误用药,对其生命健康构成重大威胁,这是一起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用药安全事件。上级部门和涉事中心高度重视,是应有之义。
众所周知,药品是关乎公众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其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的每个环节都不容有失。特别是药品使用,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药店出售药品时,都须规范操作,确保用药安全。
然而,在此次事件中,涉事医生没有严格按剂量规定开药,药剂师未严格审核处方就向患者发药,造成了患者用药安全的“双失守”。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也就是说,医生一旦签名,即意味着履行了开具处方、审核处方的责任。处方就变成了医疗行为凭证。开错处方即便不是医生一时“手滑”,也是失职失责,如此麻痹大意,不可接受。
除了医生,药剂师更承担着审核处方的关键角色。《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规定,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药师就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相关规范还明确,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按有关规定报告。显然,此次涉事药剂师并未做到。
目前尚不清楚涉事医生、药剂师为何双双失职失守,但观察一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小诊所就会发现,因人手过少,医生既开处方又调配药,身兼双职就很容易出错。
所以,针对此次事件,既要依法严肃处理个案,也要对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小诊所处方审核流程加强监管。此外,还可以充分利用技术系统保障处方规范化和用药安全。
目前,大中型医疗机构都是通过电脑开具处方,但一些小诊所仍是手写处方。今后,应全面推行电脑开具处方,并将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等信息输入电脑,一旦处方内容与药品说明有差池,系统可自动提醒或者进行拦截,避免酿成用药安全事件。
总之,医疗无小事,每一张处方、每一次调配,都关系着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马虎不得。基层医疗机构尤其需要避免类似医生“手滑”开错药的低级失误,方能守护好民众的健康权益。
撰稿 / 冯海宁(媒体人)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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