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设局引诱未成年人犯罪,然后再将他们抓获,这种可耻的行为在影视作品的剧情中都不常见到,居然真的在现实中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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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5日,新京报、红星新闻等权威媒体核实发布一则令人震怒的消息:南京某派出所副所长马某,为完成涉毒查处任务并争取立功,竟精心设局,伙同社会人员诱骗6名未成年人吸食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随后将其“查获”,一审因欺骗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另有三名社会人员同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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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不是普通的执法失当,而是执法者亲手设局制造违法、用6名少年的前途换业绩的极端恶行,可以说是狠狠地击穿了法治底线与人性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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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完整经过,足以让人脊背发凉。2024年1月,马某为快速完成单位下达的涉毒查处指标,竟不愿踏实开展常规排查,反而动起了歪心思,主动联系社会人员徐某,要求对方“提供”涉毒线索。在找不到真实线索的情况下,两人干脆合谋“制造案件”,设了一个如同“打窝式钓鱼执法”的局:徐某通过他人召集6名未成年人,马某将含有国家管制二类精神药品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交给徐某,后者在宾馆内哄骗这些未成年人吸食,然后立刻通知马某到场“精准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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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毒品来源、吸毒人员到抓捕时机,全由这名执法者一手操控,6名少年沦为完成任务的“工具人”,可以说是把“钓鱼执法”玩出了新高度,6个孩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推入毒品陷阱,并且很有可能会染上毒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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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咪酯具有明确成瘾性与身体危害性,被严格管制,绝非普通电子烟可比。马某身为派出所副所长,精通禁毒法律与毒品危害,却知法犯法、主动投毒,把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抛到九霄云外,把执法权变成满足个人政绩的私器,可谓无耻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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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马某的行为不是真正打击毒品犯罪,而是要一份漂亮的查处数据、一次能邀功的抓捕行动,为此不惜牺牲6个孩子的身心健康,乃至6个家庭的未来希望,可以说是丧尽天良,他的这种行为早已脱离执法范畴,毫无疑问是赤裸裸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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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身为执法人员,利用职权策划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属于情节特别恶劣,五年有期徒刑是其应得的惩罚,此事也向全社会传递明确信号:执法者犯法,不仅不会免责,更要从严惩处。这场判决不是简单的个案处理,而是对权力越界的严厉纠偏,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坚定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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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打窝式钓鱼执法”的极端案例,暴露出很多问题。马某的恶行,本质是把个人业绩和立功欲望凌驾于公平正义和公民权益之上,这完全背离了执法为民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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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就是权力监督的缺位,基层执法权直接面向群众,一旦失去约束,很容易被滥用。从策划设局到交付毒品再到虚假抓捕,整个过程并非无人知晓,却未能被及时制止,说明其内部监督、流程管控存在明显漏洞,给了权力作恶的空间。
再者,马某执法理念的严重偏差很让人震惊,执法者执法的目的是预防违法、维护秩序,而非制造违法、追求数量。然而马某却胆敢把诱骗未成年人吸毒当“政绩素材”,彻底忘记了警察的天职,这种理念错位,比一次执法失误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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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是基层执法者,掌握着社会公平的最后防线,容不下半点杂质,所以必须以零容忍态度清理害群之马,并且彻底杜绝此类事件的出现,才能维护整个队伍的公信力。
执法的质量,要以群众满意度、社会公平度、未成年人保护成效作为核心评价标准,要扎紧权力监督的笼子,完善执法全流程记录、内部审核、第三方监督机制,对涉毒、涉未成年人等敏感案件重点复核,杜绝暗箱操作与权力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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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是用来保护人的,不是用来伤害人的;法律是约束违法者的,不是用来制造违法者的。6名未成年人的人生轨迹,因马某这场恶意设局被强行扭曲,他们可能要面对身体伤害、心理阴影、社会偏见的长期困扰,背后6个家庭的痛苦更是难以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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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用五年刑期为自己的恶行买单,但孩子们的伤痛、家庭的破碎,却无法用刑期弥补。这起案件也给某些执法人员敲响警钟,手中的权力更是责任,任何时候都不能把职责当交易,把底线当筹码。唯有守住法律底线、人性底线、责任底线,执法权才能真正为民所用,法治才能真正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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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此案能成为整治执法乱象、完善权力监督的契机,让类似的事件永远不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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