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杖则受,大杖则走,拒绝别人,不是不敬,也不是挑衅,更不是软弱,而是对彼此的一种负责。
学会拒绝
肃竹
“包容”这个词,这些年被提到得非常多。但什么是包容呢?有很多人认为宽容别人,或者不计较别人的伤害就是包容。但是宽容别人、不计较伤害,对自己是不公平的,因此很多人提出一个限度。“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这句话,经常出现的场合,下一步就是揍人了。所以什么才是限度呢?
![]()
相传曾参侍奉父母尽心尽カ。有一次曾参的父亲曾点叫他去瓜地锄草,曾参不小心将一棵瓜苗锄掉了。曾点认为其用心不专,便用棍子责打他。由于出手太重,将曾参打晕了。曾参醒后并没有抱怨。
孔子教训他说:“小杖则受,大杖则走,今参委身待暴怒,以陷父不义,安得孝乎?”意思是说如果大杖不走,让父亲在盛怒之下打了,就会令父亲受不义之恶名。曾参说:“参罪大矣!”
曾参的这种理解和孔子的这种教诲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宽容和忍耐的意义和界限。其实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非常常见,比如有很多人在教育子女上不拘小节,尤其在细节之上比较放纵,于是就出现了溺爱。甚至让孩子从小养成不良习惯,长大之后变成了废柴。
对孩子的教育,我们不能要求太高,他毕竟有一个成长的过程,接受教育也有一个过程。但在大是大非上面就必须有一定的度,小事上我们可以忍受包容,但大事上绝不能没有底线。即便在小事上,是对是错,包容归包容,还必须要让他们树立是非观,错了就必须要让他知道哪里错了,也必须让他们知道我们包容他,其实也是不对的。
曾参所说的“参罪大矣”事实上就是说明了对别人的包容、纵容,或忍让,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在犯错,甚至是犯罪。因为我们对别人的纵容,很大意义上是在将对方推下深渊,而别人落下去的身后,是我们眼睁睁看着他走下去的,这难道不是罪吗?
有一个相声叫《我惯着他》,讲的就是别人对我不好的时候,我不去反击他,而是表现的让对方觉得很有成就感,让对方在这种成就感的支撑下,不断地放大自己的错误。然后到了一个极致的时候就咎由自取了。我们惯着别人的时候,实际就是在将别人推向咎由自取,那么我在别人走向深渊的路上,我们难道不罪恶吗?
小杖则受,大杖则走。实质上也是一种做事规则,我们忍耐、承受的,是我们所能承受的和应当承受的,当那些超过我们的忍耐极限和承受能力,以及我们应当承担的责任时,我们就应该拒绝。拒绝别人,不是不敬,也不是挑衅,更不是软弱,而是对彼此的一种负责。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