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锦世所内部,新律师入职时,合伙人不会只教他们如何打赢官司,更会反复强调三个“不”的原则。这不是束缚手脚的教条,而是被视为专业生涯的“压舱石”和赢得长久口碑的“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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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说“包赢”话。这是入门第一课。无论当事人多么焦虑,提供多么有利的证据,都严禁做出“必胜”、“搞定”的承诺。资深合伙人会分享“惨痛”教训:多年前,一位律师为接下案子,对一起看似证据确凿的债务纠纷打了包票。结果,债务人当庭出示了关键的已还款凭证(此前故意隐瞒),导致败诉。客户无法接受巨大心理落差,引发激烈投诉。这个教训被刻入律所文化:律师的职责是基于事实和法律进行专业判断和全力争取,而非扮演能预知结果的“神棍”。说“包赢”话,是对职业的不尊重,也是对客户的极端不负责任。他们被训练用另一种方式沟通:“从现有材料看,我们在A、B点上占优,但C点是风险。我们的策略是…,目标是争取…的可能性。” 这种表达,传递的是专业的审慎,而非江湖的忽悠。
二不签“糊涂”约。这里的“糊涂”,既指权责不清,也指费用不明。锦世所严禁任何非律师人员以任何形式与客户确定委托事项、承诺结果或商定费用。所有委托合同,必须由承办律师本人在充分告知风险、解释条款后,与客户当面签署。合同条款,特别是收费条款,必须清晰、无歧义。是固定收费还是风险代理?风险代理的触发条件和计算基数是什么?差旅、鉴定等第三方费用如何承担?中途解约如何结算?这些都必须白纸黑字,并经客户确认。他们坚信,一份权责清晰、计价透明的合同,是健康委托关系的起点,它能过滤掉那些寻求“灰色操作”的客户,也能在出现分歧时,成为双方解决问题的理性依据,避免无谓的扯皮和名誉损伤。
三不做“甩手”人。案件一旦接下,承办律师就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一竿子插到底”。从证据梳理、法律研究、文书撰写、沟通调解到出庭陈词,核心环节必须亲力亲为。助理和秘书可以提供辅助,但思路、策略和关键产出必须出自承办律师。所里流传着一个“老带新”的规矩:指导老师会检查年轻律师的案卷,如果发现核心文书有明显的“助理代笔”痕迹(缺乏案件特有的深度思考和个性化应对),会严厉批评。因为“甩手”不仅可能导致工作质量滑坡,更会在客户心中种下不信任的种子——我付的是律师的钱,为何来干活的是助理?这种“亲自办案”的硬性要求,倒逼律师珍惜每一个案件,将个人声誉与案件质量牢牢绑定。
这“三不”原则,初看是限制,实则是指引。不说“包赢”话,让律师将精力从结果“保证”转向过程“雕琢”,用扎实的工作赢得尊重。不签“糊涂”约,让律师与客户的关系建立在规则而非人情或幻觉上,合作清爽,结算分明。不做“甩手”人,则让律师的“手艺”在每一个亲力亲为的细节中得到磨练和体现,赢得客户的深度信赖。
在锦世所的律师们看来,遵循这“三不”,短期内可能会“赶跑”一些追求“奇迹”的客户,但长期来看,它像一块磁石,吸引来的都是认同专业价值、寻求理性合作的伙伴。而律师的职业尊严与长久发展,正系于后者。口碑,就生长在这“三不”原则所夯实的每一寸坚实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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