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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一支记录笔
编辑| 一支记录笔
——【·前言·】——
2007年深秋,在石家庄的一场演唱会散场了。
观众陆续往外走,有人还在哼刚才那首《女儿行》,有人在发短信说今晚的歌手唱得真好。没一个人发现,刚才台上那个女人高烧烧到40度,腹部已经痛到整个人快散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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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只看到她昂着头走上去,整场没中断,一首一首唱完了。
然后,幕后的人直接把她架走,连夜送回广州。
十六天后,这个女人停止了呼吸,她的名字叫叶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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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概率不知道这个名字
但是你听过的电视剧歌,少说有几十首是她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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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特警队》的《女儿行》,《断掌顺娘》的《相思》,还有春晚上那首《亲爱的中国 我爱你》,全是她。一百多部戏,一百多首歌,声音传到大街小巷,名字却几乎没有被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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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叶凡33岁,正在为了事业拼搏;
此时的她春晚刚上完,专辑刚出,圈里前辈毛阿敏看中她,帮她张罗演唱会;
她跟丈夫商量,事业再稳一点就要个孩子;
直到去医院备孕检查,结果查出了乳腺癌,已经是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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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给的方案非常明确:把乳房切了,能保命。
叶凡听完,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在场的人全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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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跟医生解释:我是上台的,我把这个切了,我上去的时候怎么办?“我得是完整的。”
医生说:那只能保乳手术,但你得答应我,术后静养两年,不能熬夜,不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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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点了头。
这个点头,只维持了三个月。
你以为她这是在作死,那是因为你不认识之前的叶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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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时间往前推九年。
1994年,南京,叶凡二十四岁,在夜场跑场子了。
江苏办省青年歌手大赛,她一路杀进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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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手是个小有名气的姑娘,也选了同一首歌。
主办方找她:你换一首,别跟她撞了。对方比你出名。
叶凡直接回了句:凭什么。就因为她比我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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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换!最后人家拿了冠军,她只落了个安慰奖。
领奖那天,她人没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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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朋友回忆,她当时甩了句话:“不公平的奖,拿了恶心。”
你知道她那个倔劲从哪来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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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南京一个工人家庭,叶凡出生。
在她上头,还有俩孩子。
家里不宽裕,日子是掰着手指头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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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四岁那年,父亲得肺癌,走了。
这之后的所有日子,母亲一个人。
一个人挣钱,一个人拉扯三个孩子。
天塌了没人帮顶着,路断了没人给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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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家庭长大的孩子,从小就明白一件事:我身后没人,我做的每一个决定都只能自己扛。
所以你看,叶凡的“倔”从一开始就不是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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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那种倔,是童年给她的,是生活硬生生磨出来的。
别人闯祸了家里人兜底,她没有。
别人选错了有退路,她没有。
她的字典里就没有“妥协”这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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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活下来的方式只有一种——站在哪儿就是哪儿,不弯腰,不认输。
后来她为什么非要站在舞台上?
因为从四岁开始,她就没地方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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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是她自己找到的第一个避难所。
你可以说它虚幻,但对叶凡而言,那是最真实的存在。
现在再回头看手术后的决定,你大概能懂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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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三个月,她裹着没完全好的伤口回到了录音棚。
一天十六个小时,吃饭没点儿,睡觉靠挤。
接不完的活儿跑不完的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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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徐希壮,这个等了八年才把她娶回家的男人,急得不行;
拦她,她就说没事。
瞒着丈夫,瞒着医生,瞒着所有亲朋。
病情的事,她藏得极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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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里其实比谁都清楚自己撑不久了。
她跟丈夫摊牌那天,说了这么一句:“与其待在病房里等死,我还不如倒在舞台上。
那是我该待的地方。”
你看,她早亮底牌了。只是没人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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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检查结果出来。
癌细胞已经扩散到肝、肺、骨头,医生能做的有限了。
她瞒着别人,继续接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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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石家庄那场,上台前烧得站不住,助理求她别上了,她没听;
演出结束,直接拉回广州。十六天后,2007年11月27日,去世了;
才3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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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告别没有哀乐。放的是她自己的歌:《女儿行》,还有《相思》。
灵堂里站着徐沛东、戴玉强,她唱的那些剧的导演、演员,各个名字拎出来都有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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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徐希壮办完丧事,卖掉了当初一起住的房子,把治病的债还了,然后把他丈母娘接到身边,两个人带着同一份痛,继续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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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到今天还在说,叶凡要是当时把乳房切了,现在可能还活着。
这话没毛病,但也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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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做的每一件事,从拒绝换歌到拒绝切乳,从术后疯狂接活到高烧上舞台,每一件看起来都是在送命,但她只是在做她从小到大唯一会做的事:以完整的自己,站着扛完所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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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认同。你可以说她不惜命。
但有一个事实你得承认——有些人活着,一定要按自己的方式活着,哪怕代价高得离谱。
他人管这叫固执,叶凡管这叫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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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叶凡并没有去世;
37年让她活成了一百多首歌。
每一次电视剧重播,《女儿行》响起来,她就还活着一次。
那些年轻观众在评论区问“这是谁唱的”的时候,旧的听众就会告诉他们——她叫叶凡,2007年走的,3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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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换个角度想:
她从16岁跑乡村舞台,到站上春晚,再到死前最后一场演出,台下还坐着几百号人。
她这辈子,几乎每一站都踩在舞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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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意义上,她没有下过台。
那首歌还在放,她就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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