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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2日,连霍高速甘肃金昌段。17:40分许,王某驾驶小汽车从慢车道向快车道变道时,其车头刚超过、车身并没有超过左侧一辆大客车时,就强行向左变道,且未打转向灯,结果与大客车发生碰撞。
碰撞产生的碎片又击中后方另一辆小客车,造成三车受损。交警调查认定,王某违法变道导致事故,负全部责任。不料王某不反思自己的过错,反倒强行给大客车“扣帽子”:
“我变道,他不让我,难道就没有责任吗?!
他稍微减一下速,我不就过去了吗?!”
交警对王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认定其负全部责任。
交 警 提 醒
变道超车,要坚决杜绝“见缝插针”式变道、不打灯就变道、打转向灯的同时打方向盘变道等恶劣操作!
正确做法是至少提前3~5秒打转向灯,向其他车辆明确自己的变道意图,同时还要确认自己与目标车道内后方车辆拉开了足够的距离,才可以实施打方向盘变道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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