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在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5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暨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2025年度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与2025年度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典型案例,覆盖人工智能、数据权益、跨境电商、商业秘密等多个领域。
山寨“暴龙”眼镜被诉判赔后仍再犯,法院判赔120万元
爱某公司和雅某公司共同经营“暴龙”眼镜品牌,系相关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人及被许可人。乐某商务公司、乐某设计公司未经授权,制造、销售与涉案专利近似的太阳镜产品,经营规模较大。乐某商务公司因同类侵权被判赔后,仍重复实施侵权行为,并在诉讼中对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持专利有效。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50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侵权产品与专利外观设计整体视觉近似,仅存在细微差异,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两被告分工制造、销售侵权产品,构成共同侵权。因双方均未充分举证侵权获利,法院结合专利类型、侵权规模、主观恶意及重复侵权情节,在法定赔偿标准内适用惩罚性因素,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20万元。
本案是严厉打击恶意重复专利侵权、强化外观设计保护的典型案例。裁判明确一般消费者视角下的外观设计侵权比对规则,以整体视觉效果作为判断依据。针对规模大、范围广的重复侵权,加大赔偿力度并体现惩罚性导向,彰显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理念,对引导市场主体尊重设计创新,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示范作用。
在“大众点评”刷单污染平台数据,法院认定不正当竞争
汉某公司是“大众点评”平台运营方,依托真实消费点评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形成核心竞争优势。飞某公司专门为平台商家提供代运营服务,通过虚假交易、虚构好评、炒作信用等方式,刻意提高商家星级、评分与排名,导致平台产生大量不实数据。汉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飞某公司及其股东李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平台真实数据与信用体系是其生存基础与核心竞争力。被告以刷单、炒信方式污染平台数据,致使评价失真、干扰消费决策,既破坏平台竞争优势,也扰乱市场公平秩序,损害诚信经营者利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与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案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10万元。
本案通过司法裁判明确平台真实数据与信用体系受法律保护,将平台刷单、炒信行为定性为不正当竞争,打击制裁了数据造假行为,维护了“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秩序,对于维护诚信企业商誉,引导市场资源投向质量提升与模式创新具有引导示范作用。同时,本案以司法之力守护消费者知情权与信赖利益,为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清晰司法指引。
老字号“六华春”撞上后注册商标“六華春”,法院:老字号正当使用
宁某公司系“六華春”注册商标权利人,该商标核定使用于第43类餐饮服务,使用范围有限,知名度不高。“六华春”为南京清末创立的老字号餐饮品牌,历史商誉深厚。金某公司依法兼并原六华春菜馆承继其字号权益,设立六某春餐饮公司。宁某公司以六某春餐饮公司使用近似字号易造成混淆为由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注册商标保护强度应与其知名度相匹配。涉案注册商标使用场景单一、时间较短;六某春餐饮公司合法承继老字号权益,善意使用“六华春”字号,无攀附故意;注册商标行政确权案件处理结果未否定老字号传承权利。据此,法院认定六某春餐饮公司对“六华春”字号的使用属于老字号正当使用,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驳回宁某公司诉讼请求。
本案裁判明确,合法承继的老字号主体基于历史传承善意使用原有字号应受法律保护,在后注册商标权利人无权以商标权排斥老字号正当使用,是平衡商标权与老字号权益、化解商业标识冲突的典型案例,兼顾知识产权保护与历史文化传承,既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又助力老字号复兴发展。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孙苏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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