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心城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维护市容秩序,保障市民正常生活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开展中心城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2026年4月中旬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其中每日19:00-22:00为重点检查时段。
二、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空气监测点周边1500米范围内、学校门口200米内及餐饮聚集区。
三、整治要求
1. 固定门店烧烤经营:严禁占道经营,炉具必须进店使用;禁止使用散煤、木炭等高污染燃料,必须使用电、燃气等清洁能源;必须按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 流动烧烤摊点经营:严禁在主次干道、学校周边占道经营;确需经营的,须使用清洁能源和环保炉具,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3. 市民监督与投诉:对群众多次举报的油烟污染、占道经营等问题,城管执法大队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居民正常生活秩序。
四、处罚标准
拒不改正继续从事露天烧烤活动的,我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没收烧烤工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本次整治旨在规范露天烧烤经营行为,请广大经营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主动整改到位,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与清新宜居的生活空间。
邓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6年4月19日
(源自:邓州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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