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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只要快一点就没事?
来宾的这起事故
就告诉了我们答案
4月8日在桂中大道与维林大道交叉路口,一辆二轮摩托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猛烈碰撞,事故造成三人受伤、两车损坏。这起事故再次敲响警钟:无视红灯,究竟是在玩命,还是在赌命?
当日23时05分,接警后,来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兴宾一大队值班警组迅速赶赴现场处置。抵达现场后,只见两辆车都受损严重,地面上布满了破碎的车辆外壳,碰撞痕迹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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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两辆车在路口“狭路相逢”?
民警调取监控视频发现,当晚余某某驾驶桂G****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桂中大道自西向东行驶,黄某某驾驶南宁7***5号二轮电动车搭载刘某某沿维林大道自南往北横过道路。此时该路口南北方向维林大道的信号灯为左转绿灯,只允许左转车辆通行,两车行至路口时均无视红灯指示强行通行,导致两车瞬间猛烈相撞,在路面上拖出了一道大约十几米长的火星带,场面十分惊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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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撞懵了,我现在很懵,我不记得是我闯红灯,还是他闯红灯。”事后,驾驶人余某某向民警讲述事发瞬间,一脸愁容,且头部、脸部经撞击后受伤。更令人揪心的是,驾驶人黄某某与搭乘人员刘某某均为未成年人,且事发时驾乘人员均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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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该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余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未停车等候继续通行,其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一方面原因;黄某某驾驶非机动车行经信号灯控制路口闯红灯通行,其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两人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作用以及过错严重程度基本相当,由余某某、黄某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乘车人刘某万无过错,不承担事故责任。
来宾交警温馨提示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安全意识薄弱,严禁未满16周岁人员骑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家长务必履行监护责任,加强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驾乘人员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关键时刻能有效减轻事故损伤,守护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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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劳广智 二审:罗雪涛
责编:盘罗婷 编辑:何 欣
视频:李思睿 来源:兴宾一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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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点个【在看】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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