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记者从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获悉,根据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反馈的网约车从业驾驶员背景核查结果,依法撤销该387名网约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其持有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作废。
此次撤销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主要涉及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有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及其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注销等情形。
同时,为引导广大驾驶员理性选择从业方式、坚持合规经营、有效防范风险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也发布了关于谨慎购车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风险提示。
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介绍,目前行业运力趋于饱和,实际收益易低于预期。网约车市场竞争激烈,平台派单规则、运营时段、服务区域,以及季节波动影响显著,实际流水普遍低于宣传水平,扣除各项成本后净收入有限。同时,司机还需面对无底薪保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等市场风险。驾驶员与平台间主要为合作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无最低工资保障,收入完全取决于接单量,停运即无收入。行业运营成本刚性偏高,车辆保险、能源消耗、保养维修、交通违法处理、车辆折旧、停车费等固定支出刚性存在且随市场波动,长期营运将进一步摊薄实际净收益。
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提示,网约车司机需关注政策合规风险,必须“三证齐全”方可合法运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平台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将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车辆将被依法暂扣。昆明市网约车车辆轴距、安全配置、限速装置、使用年限等设置强制要求,达到规定年限须强制退出运营,相关政策可能进一步收紧。
目前,个别企业采取“以租代购”“融资租赁”“合伙人”等名义,要求驾驶员出资,以租车为名分期购买指定车辆并签订相关合同,约定合同期满后将车辆所有权由租赁公司过户给驾驶员。根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网约车运输证不得转让、出租,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时,网约车运输证依法注销。车辆无法过户或过户后不得继续用于网约车运营的风险将转由驾驶员承担。
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提醒网约车驾驶员,个人出资购车从事网约车运营,属于高投入、高风险、高压力的自主经营行为,并非稳定就业岗位。请审慎决策、风险自担:
1.切勿以“以租代购”“融资租赁”“租送”“回购”“投资合伙”等方式,购买已经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
2.切勿轻信“月入过万”“保底流水”“上班模式”等宣传,所有收益与服务承诺须书面写入合同并明确违约责任。
3.先试运营、再决策购车,优先选择不少于3个月的短期租车方式验证实际收入水平,避免盲目大额投入。
4.签订合同前务必仔细审阅全部条款,重点核实车辆权属、月供金额、违约金标准、过户条件、保险配置、解约条件等内容。
5.理性评估自身收入水平与负债能力,避免因收入下降导致款项逾期,影响个人征信、丧失车辆所有权、陷入经济困境。
![]()
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都市时报
编辑:丛 林
审核:李贵芳
终审:宋建波
点推荐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