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板骂完通报,员工自杀了,公司该赔吗?
北京一公司中层陆千(化名),因为报销这点事儿,跟高管吵了一架,结果被董事长当众训斥,还在全公司通报批评。谁能想到,这一顿骂,竟成了悲剧的导火索。
一周后,陆千在家人明确向公司求救“他要自杀”的情况下,公司没当回事。当天下午,陆千自缢身亡。家属悲痛欲绝,把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23万。
法院怎么判?
1. 驳回“侵权赔偿”123万。
法院说得很明白:公司有用工管理权,通报批评虽然过分了点,但陆千作为成年人,对自杀的后果应该是知道的。“骂你”和“你死”之间,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太远了。 不能因为老板骂人,老板就要为人命买单。这属于个人自主选择的结果,公司不构成侵权。
2. 判了“非因工死亡”补偿金9.7万。
虽然不用赔命价,但公司也不是一点责任没有。法院指出,当家属都来求救了,说人要自杀,公司主管明明能联系上他,也知道他在哪,却没通知家属、没派人看着、没采取防范措施。这叫“救助义务”的缺失。
虽然不是侵权,但基于人道主义和企业责任,公司得按《劳动保险条例》给这笔钱:12个月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 丧葬补助费,合计9.7万余元。
3. 社保那点事儿。
家属还告公司没交社保造成损失。法院说:这确实是公司的错,但你得先去劳动仲裁,不能直接在这个官司里一并要,而且你得拿出具体的损失数额(比如养老金少领了多少),你没给数字,法院没法判。
【法律知识点划重点】
• 职场PUA致死,未必赔命钱: 只要不是直接的肢体暴力或非法拘禁,言语上的刺激、通报,很难被认定为导致自杀的直接法律原因。法律不鼓励这种“玻璃心”的归责。
• 救命时刻的“不作为”是过错: 当你知道员工有自杀风险,且家属已经求助时,必须采取合理措施。这不再是管理问题,是安全保护义务。
• 非因工死亡的兜底保障: 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哪怕没签合同),员工自杀或非因工死亡,家属都有权要求企业支付丧葬费和救济费(具体标准看各地老的劳动法规)。
结语:
老板们,管理要讲方法,别把人往绝路上逼。员工们,天塌下来有个高个子顶着,为了一口气压垮自己,最疼的还是家里人。出了事,公司顶多赔点抚恤金;人没了,就真的没了。
你觉得公司在这种“言语刺激+家属求救未果”的情况下,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公司违反劳动法,为何员工不敢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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