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封面新闻报道,4月20日,河南郑州朱先生准备带女儿小梦到派出所自首。19岁的小梦在一年多时间内挪用公司1700万元用于直播打赏和拆卡盲盒消费,导致家庭濒临破产,自己也可能要面临十年以上的牢狱之灾。
这1700万的打赏,很难用冲动消费来解释。本质上,它更像是一个精心设计的诱饵,在流量与利益的驱动下,将个体一步步引入失控的深渊。
在当前的直播中,“榜一排名”“连麦PK”“冲榜任务”早已形成一套成熟的刺激机制。“每天睡醒打招呼,凌晨说晚安”“宝宝太帅,太厉害了”等这一系列主播与MCN机构的职业话术,通过情绪操控,将用户的孤独和虚荣放大,不断诱导这种非理性消费行为。在巨大的流量与收益驱动下,这种模式在某种程度上被默许。
平台在其中不是无辜的技术中介。持续一年、多次单日十余万元的异常消费,本应触发相关的监管机制,却在现实中被层层放行。所谓“无法甄别资金来源”,不能成为对明显异常行为视而不见的理由。当规则可以被收益轻易压倒,“装睡”的平台,实际上也在为这场悲剧推波助澜。
当然,责任不止于平台,家庭层面也同样。父亲以管账代替关爱,将巨额资金交由未成熟的子女支配,本身就是公私不分的管理漏洞。缺乏约束与陪伴的成长环境,也让网络廉价的回应,轻易填补现实的空白。19岁的当事人已具备完全民事与刑事责任能力,但她忽视基本的法律规则,沉迷于虚荣与情绪满足,说出“坐牢无所谓,但别找主播朋友追款”这样的话,终究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代价。
所谓的情绪经济绝不能成为游离于监管之外的灰色地带。4月13日,中央网信办就发布11项网络直播打赏新规,要求平台主动提供限额设置服务等。同时平台要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明确行业边界。家庭也要对子女进行陪伴与约束,让个体建立起清晰的法治意识。三者共同发力,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一再发生。
(长江日报评论员刘家欣)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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