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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日本政府通过内阁决议修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原则上允许杀伤性武器对外出口。这一决定直接违反了《波茨坦公告》和日本签署的《日本投降书》中关于日本应完全解除武装、不得维持能使其重新武装的产业的国际法义务。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回应时引用了《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以及日本宪法第九条和1976年武器出口原则。这种回应方式意味着,中方已将日本这次动作定性为对战后国际秩序的挑战,而不仅仅是政策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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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过去三十年在安保领域持续突破限制,但始终保留了一定的形式约束。如今,日本政府做出彻底放开杀伤性武器出口的决定,由多方面情况共同促成。
日本军工产业的经济需求已经无法通过国内市场满足。日本财政赤字连续多年超过GDP的260%,2026财年防卫预算突破9万亿日元。三菱重工、川崎重工、石川岛播磨等企业的防务部门长期依赖防卫省采购,产能闲置严重,研发成本无法摊薄。放开出口是将军工产业链的成本转嫁给外部买家。部分日企的防务销售额增长、防务出口部门设立和扩招都表明,产业利益集团对出口松绑的需求已经积累到必须兑现的程度。
美国在亚太的军事部署调整需要日本承担更多供应角色。特朗普政府对日政策的主要要求是分担防务成本。日本向澳大利亚出口护卫舰、向菲律宾转移退役装备,是美国印太军事供应链的一环。美国自身军工产能面临瓶颈,需要盟友填补缺口。日本放开武器出口后,可以直接向菲律宾、越南、印尼等国提供与美国体系兼容的装备。2023年日本向美国出口爱国者导弹,2024年参与英意下一代战斗机研发,每一步都有美国的推动。没有美国的默许,日本政府不敢迈出这一步。
日本右翼势力推动“正常国家化”的长期战略已经推进到最后的行政阶段。从“武器出口三原则”改为“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到实质性突破向美国出口导弹,到参与联合研制并计划对外出口,最后到2026年彻底放开杀伤性武器出口,日本这条路线已经走了十二年。这每一步都在前一步的基础上扩大解释空间,每一步都在测试国内外反应的底线。高市早苗政府接手的是一条已经铺好的路,只需要走完最后的行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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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早苗推动这项决定,服务于自身的政治生存需求。日本首相要想维持政权稳定,必须在关键议题上拿出成果。对于她来说,经济领域长期低迷,难以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外交领域,对美关系是最硬的政绩指标。松绑武器出口同时满足多个目标:向美国提交一份具体的贡献清单;满足国内军工利益集团的诉求;在保守派选民中塑造强硬领导人的形象。
而且高市早苗所在的右翼阵营长期将和平宪法第九条视为日本成为“正常国家”的最大障碍。要修改宪法第九条,必须先制造修宪的必要性。武器出口全面放开之后,日本军工产业将深度融入全球军火供应链。届时产业链和国际合作伙伴都会形成既得利益,日本再想退回“专守防卫”将面临巨大的现实阻力。这种做法是用既成事实倒逼法律修改。过去十年,日本在安保领域的所有突破都遵循同一模式:先用行政解释扩大边界,制造事实突破,再用事实突破推动法律修改。解禁集体自卫权、增加防卫费、放开武器出口都是这么做的。
但高市早苗的决策空间也受到限制:日本社会对武器出口长期持反感态度。4月19日东京3.6万人集会反对,公明党、立宪民主党等在野党联合抵制。和平宪法第九条经过七十年已经内化为日本社会的基本共识。高市早苗可以依靠执政党多数强行通过内阁决议,但无法改变民意。一旦武器出口导致日本卷入海外冲突或出现人道主义丑闻,国内反扑将直接威胁政权稳定;战后国际法对日本构成硬约束。《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是国际法文件,日本不可能单方面废除的。日本政府可以用内阁决议在行政上钻空子,但国际法的约束力不会消失;美国对日本的武器出口拥有实际控制权。美国需要日本分担防务负担,但不会允许日本拥有完全独立的军事行动能力。日本每一个武器出口大单,都需要经过华盛顿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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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这次回应重申日本侵略历史和对亚洲邻国犯下的罪行,并逐条引用《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以及日本宪法第九条和1976年武器出口原则,直接指出日本“加速再军事化是事实和现实,有实际的路线和行动”。这些说明中方不再接受日本用“和平国家”“专守防卫”这类自我标榜来掩盖实际行动。过去中方对日本安保政策调整的回应,多以“关切”“敦促”为主。这次回应意味着中方的对日策略正在从反应式转向定性式,将日本的一系列动作定义为违反国际法,而不仅仅是政策分歧。
日本的动作已经从量变积累到了质变。2014年东京修改武器出口原则时,至少保留了“不向冲突当事国出口”等限制。2026年这次修改后,新规则明确允许向处于冲突中的国家出口武器,审批权集中到首相、官房长官、外相、防相四个官员手中,国会事后通报即可。这种制度实际上取消了立法机构对武器出口的监督。
中方回应还有一个法律层面的依据:当年签署《日本投降书》的盟国中,中国是主要签字国之一。《日本投降书》第一条写明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波茨坦公告》第六款要求永久剔除军国主义势力,第八款规定日本主权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盟国决定之其他小岛。日本当前推进再军事化的每一步都在往相反方向走。中方引用这三份文件是在国际法下维护战后秩序的正当立场。
高市早苗试图通过武器出口松绑推动日本成为“正常国家”,但这个目标受到多种限制。除了前面提到的日本国内反对、美国有限松绑、国际法约束,东亚力量格局的变化也不可忽视。日本向澳大利亚出口护卫舰,在菲律宾刷存在感,但是日本再武装的速度,跟不上中国综合国力增长的速度。高市早苗试图通过武器出口绑定的那个“正常国家”目标最终会因为实力的落差而落空。而且高市早苗个人的决策权限有限。她只是在日本右翼长期战略的某个节点上完成了最后一道行政程序。日本彻底摆脱战后秩序约束、重新成为军事大国,不是一个人能决定的,日本政治结构、经济需求、外部环境等等都共同作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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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投降书》是1945年9月2日由日本代表亲手签署、盟国最高统帅接受的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投降书规定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波茨坦公告》要求日本完全解除武装、永久剔除军国主义势力。这些条款至今没有失效,也不会因为日本单方面的内阁决议而失效。
高市早苗政府4月21日的决定从法律上构成了对投降书义务的违反。日本政府可以辩称“防卫装备转移”不是“武装”,可以包装成“安全合作”,但杀伤性武器就是杀伤性武器。向冲突国家出口导弹和战斗机是对外输出作战能力,怎么会是防御呢?
中方这次回应表明:法律上,日本仍受投降书约束;现实中,日本正在逐步突破投降书。1930年代的日本曾以“自卫”为名走向军国主义,2026年的日本正以“安全合作”为名走着相似的路。但是这一次国际社会不会再给日本第二次签署投降书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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