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弹级大瓜!有个乐队,橘子海乐队号称华为侵权了,想出名想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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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世界知识产权领域的绝对王者,华为的专利官司,净挑全世界最最顶尖的国际巨头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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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年华为在美国被思科告了,但没告成功,自那官司以后,华为无比重视,开启了全球知识产权征战之旅,在最近的20多年里,华为知识产权官司,主要是专利纠纷啦,也有零星的商标类,在我的记忆里,华为从来没吃亏过,没有被人主动告赢了侵权过。用别人东西,都主动联系主动完成授权。
对华为有了解的朋友都知道,华为对知识产权是无敌的重视,一方面必须是绝对尊重别人的专利和商标还有著作权等等权利,另一方面也不允许自己的权利让人随意侵犯。所以有人说中国的知识产权的泰斗侵权了,大约等于说武林盟主张三丰,偷学了一个卡拉米的武功招式。就非常炸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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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橘子海乐队公开的信息指出“橘子海” 是乐队名字,说华为曾主动洽谈合作过,说明知 “橘子海” 指向该乐队,华为在合作终止后,大规模用 “橘子海” 做手机配色 + 宣传语(“一起去看橘子海”)。说华为不尊重他们的权利。
有意思的是,橘子海乐队和人员并不拥有“橘子海”的9类手机注册商标,而且华为只是把橘子海用作手机的颜色,所以说华为有商标侵权,基本可以确定,是不成立的。
比如华为手机叫苹果色,叫三只松鼠色,这都不应该属于商标类侵权。
这个乐队啊,如果没有这回事,绝大部分人是没听过什么橘子海乐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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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地名,你看看,全中国跟橘子海有关的地名、酒店名、海滩名,还有美发店,还有餐厅,不要太多,青岛旅游局还帮蔡依林宣传过呢。这种情况下,我怎么看,乐队都像炸胡,像蹭热度,弄不好反过来还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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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队还给了7天期限,要求华为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否则将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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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队直接提诉讼吧,以我这业余的法律知识来看,乐队赢的概率基本为0,既没有商标权,也没有专属权,这么多地名、餐厅、海滩名、宣传等等都在用,找华为的茬,蹭热度就非常明显了。
如果考虑的是,搞一把华为,输赢都里外不亏,那可能未必得逞,想在华为身上占法务便宜,怕是打错了算盘。据我所知,龙岗无敌手的华为法务,不出手则已,出手大概是要伤人的。全世界知识产权最牛逼的法务都在华为呢,客况我觉得乐队一点不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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